深谈性侵案件背后加害人的生长脉络与社会结构,探讨性侵害加害人形貌,反思社会整体文化,期盼减少伤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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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中的小红帽有猎人协助,最终化险为夷;现实生活中的小红帽往往没有大人在身边保护,小红帽可能遇害,也可能失去她们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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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79 年,蔡姓男子藉中午家长送便当时段潜入国小,佯装成老师请女童至顶楼搬东西,在楼梯间用胶带将女童双眼、嘴巴及双手缠住,性侵得逞。蔡男担心事迹败露,临时起意闷死女童,此案迟迟未破,直至民国 100 年间,蔡男又涉入另一起性侵,警方比对检体后终破此案。高等法院于今年(106)5 月 31 日更二审宣判,蔡男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判决一出,死刑存续与否又被提出争论,然而社会情绪一过,对于加害人的行为脉络及社会整体如何共同抑止此类事件发生,并未延续讨论。台湾历年来,加害人闯入校园造成孩童生命损害不在少数,若“性侵害”是防不胜防的行为,校园安全便是我们理应更加关注的议题;若“性侵害”内嵌在整体文化、结构中有迹可循,身为社群一份子的我们,能够从自身努力什么?

本文采访切身参与性侵害加害人处遇的谘商工作者王临风、心理师艾克特及辅大临床心理系黄健助理教授,探讨性侵害加害人形貌,期盼藉由社会整体文化与结构的反思,减少伤害发生

自小丧失解决问题的能力与选择

长期进行性侵害风险评估、处遇、治疗的黄健表示,大部分加害人都会提到童年时父母的管教态度特别严格或是特别冷漠。孩子发展过程中的依附需求,在童年阶段想要满足,但没有办法好好表达意思去跟大人沟通,有时候就转往外面去寻求,“比较常看到的是家庭教养的风格、气氛所埋下的一些因子。有些人知道怎么去克服,有些人就会停留在那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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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遇过程中,黄健看到加害人习得无助的情形,“在孩子还没长大成熟之前,他对解决依附的需求无能为力,这种感觉不断被强化之后,他对自己解决问题就丧失信心。很多时候他们其实有能力可以解决问题,可是在信心部分就先行瓦解了,他们会想到小时候的经验。”

在这种情况下,“性”是改变情绪较快的方式。黄健指出:“性犯罪是‘刺激─反应’的连结,我们关注前端由什么刺激造成,这个‘刺激─反应’最后怎么被强化。一个人本来有好多个反应形式可以选择,但性犯罪往往是因为其他反应形式的可能性都被切掉,只剩下一个反应形式可用。”在后续的处遇(即辅导计画)中,黄健希望加害人去思考其他健康的选择、不伤害人的选择练习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他学会其他解决问题的方案,他就会知道除了撤回性活动之外,还有别的选择。”

性侵,未必与欲望有关

谘商工作者王临风于民国 91 年进入监所进行性侵害加害人处遇,接触的案型涵盖两小无猜、猥亵、夫妻间性暴力以至极端的强奸杀人,为期 9 年,听了几百个性侵害加害者的故事,当时团体中的加害人给王临风一种感觉:“好像他们就是一般人,我们在同一个社会长大,在同一个体制、文化与法律下长大,差别在于他越过了法律那条线他们的成长背景,其实你听了也会很熟悉,就好像你的朋友、邻居、亲戚。”

然而看到判决书、了解当时犯案情形,是否会影响谘商工作者看待这群人的眼光?王临风说:“刚开始会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他们,曾经企图用不一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但后来发现以结果来分类,分类后予以不同的对待,意义不大。因为内在、过程及当时的起心动念,或在起心动念到行动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事’,甚至是起心动念‘之前’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不知道。”王临风认为比较可惜的是,既有的社会知识基础对加害人的行为并没有很深刻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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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整体,在团体中我们不会刻意去引导他们讲‘性’的部分,除非他们自己愿意说。很多治疗师可能会觉得性议题跟犯案直接相关,跟性有关的话题要认真的被看、被说、被矫正,我比较不这么认为。”王临风提到:“性侵害的发生绝大多数不是‘性的欲望’所主导,犯案前到底发生什么事,也许不是‘突起歹念’这样简化的答案。可能前一天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前一小时也没有,但前 3 年可能有、前 10 年可能有。我看到的是,这群人在他们犯罪之前,有相当大的比例在成长过程中条件都不是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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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埋痛苦,但痛苦从未过去

长期承接性犯罪鉴定与处遇工作的艾克特心理师亦提出类似看法,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一件儿少安置机构的性侵案:“一开始是工作人员性侵孩童,后来演变成集体的性凌虐。这一批受害院童长大了,到了国中左右,换他们开始霸凌下一批的国小院童,行为包括暴力殴打,或叫院童帮他们口交等。”

艾克特在当时服务的是公认“最棘手”的少年,“一开始很难谈话,他相当的抗拒,几乎不太看我,后来我发现,把他当成‘被害人’看待的时候,他稍稍能透露一些讯息──他生长在单亲家庭,父亲吸毒入狱,大概小二进去安置机构就被性侵,他的口语表达有一个特征,就是很无情。”然而艾克特发现少年的同理心并没有消失:“有一次我脚伤,要走到会谈室有一段距离,他一开始自顾自往前走,一会他发现我没跟上,回头看了我。”

回忆起这段往事,艾克特说:“我们的教育一向重视评价而忽略情绪宣泄,多年后,我学习了另一种理论,知道一些人在成长经验中,由于不善表达情绪,也忘记了当时的情绪,没有使用‘自传式记忆’,或是‘具体事件记忆’的方式去记忆,导致了遗忘,但痛苦并没有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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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存在的挫折感

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家米勒(N.E. Miller)曾修正挫折攻击假说(Frustration-Aggression Hypothesis),他认为挫折会引起攻击性驱力,但若驱力小时,尚不会引起攻击行为。若挫折继续存在而没有得到宣泄,攻击性驱力就会持续升高。挫折的来源有时来自权威阶层(如父母、师长、老板、上司等),因为无法直接攻击这些对象,可能会将攻击行为抑制下来,或是找一个比较“安全”的对象作为代替品。

黄健表示:“认真去看,性犯罪也是暴力犯罪的一种,有些人认为那是某种形式的暴力。”但黄健认为挫折攻击理论仅是假说,一个人承受挫折,有多种反应形式,加害人的反应形式是怎么滚动到“性”那里的?

加害人在犯罪之前到底发生什么事,艾克特认为有些是远因、有些是近因,只要是负面的事件都有可能,所谓负面事件可以小到“一句话”,例如对方说:“没钱还要援。”正好刺激到一个家境底层的男子,在那当下,个案通常会出现认知损伤,也就是无法理性判断事情,于是该男子就决定要“白嫖”该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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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性行为的社会资本落差

所有的社会行为都需要一个合作、交流的对象,“性”当然也是。“性侵害”违反了社会行为当中的合作本质,它可独力完成,不需考究另一个对象是否同意。王临风在谛听加害人的故事中,注意到一个特别之处:“加害人也曾提及在‘正常的’状态下跟另一个对象进行性行为的渴望。也许他们也想要跟人合作完成,可是他没有这样的机会跟脉络,他条件不够、社会资源不够、长得不怎样、钱也不多。”

条件、资本、社交技巧影响着个体能否顺遂行使性欲望,资本足够的人在合法的范畴内可以有效率的完成这个尝试,反之则无计可施。艾克特提到新的治疗模式 GLM(good life model),该模式假设人们之所以性犯罪,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好的主要价值,而是他们在追求此价值时,使用了错误的策略。而社会“顶”层的人,由于幸福感较高,即便有偏差性幻想,也比较不容易性犯罪。

黄健提及自己接触过一位加害人,40 几岁的男人觉得他在跟 10 岁的小女生谈恋爱,但他同年龄层的人却无法与之建立这种沟通,黄健认为这牵涉到人际功能──加害人在人际功能上的不彰,造就他们的主观感受:“孤单寂寞感很重,觉得别人都不懂他。”当他找到一个对象懂他,尽管意识上知道这是违法的,仍会透过一些方式将之合法化,“他们的社交功能的确不好,在人际当中被拒绝的经验较多。”

艾克特则认为恋童者的情绪和性侵成人者不同。恋童者的外观大多是温合、助人的:“性侵成人者的情绪多为负面、生气、嫉妒等;性侵孩童者则大多有较脆弱自卑的自我,他们可以从获得更小的小孩的信任得到一些被满足,却将之错误联结到性爱的满足。”

“性”与“社交能力”无法切割

“当时在团体中面对极端强暴犯描述犯案过程,我听到的也不是生理上的满足。”王临风提到,对男性而言,射精不一定就是舒服的体验,男性在性行为中追求的不一定是“掌控”:“或许他想要的是配合,他也不想要另一方这么的矮化。”假若性侵害加害人在过往的生命经验中可以找到两情相悦的性伴侣、在性这件事上可以契合,或者有一个人可以提供其满足的学习或机会;假若教育过程中加入性文本,或是色情媒材,而且可以让人公开讨论,甚至可以指导当事人如何在性的过程中享受,“或者讨论如果你今天很想做这件事,但对方没有办法承接你的性邀请,这种时候还有没有其他的选择?”然而在正规教育中,我们没有这样的教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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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使用色情文本是普遍的生活经验,然而色情文本是否会激化、挑起某些人性犯罪的欲望?黄健对此持中性看法:“当这件事情(观看色情文本)成为他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他就会失去生活重心。”一旦找到生活重要的意义,个体甚至不需要这些色情媒介。黄健提到,许多网路上跳出来的广告、直播,的确会有“性唤起”的成分,大部分人知道此时此刻上网可能原本并不是要看“这个”,“可是一个人认同有迷思、生活的意义感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也许就会好奇点一下,‘感到无聊’也是一个促发犯罪的因素。”尝试之后获得快感,对他的学习经验也许就建立起一条新的路径──心情不好就点一下。

黄健表示,性是身体自主权的自我觉察,所以性跟社交能力是不能切割的,应该教导青少年维持一个合理的身体与心理距离。青少年有时候不会意识到某些界限有问题,“现在太多人都在用 FB、Line,他们失去跟人当面互动获知丰富讯息的经验。一个网友坐在你面前,你没有能力辨认风险,这些议题不是单独的性知识可以解决,这牵扯到他的社交与人际。”

“非正式社会控制”可抑制加害人犯案

非正式社会控制中的人际关系,代表的不是我们有多少人可以联系,而是进入到一个“分享”的关系时,我们还剩下多少人。黄健问过许多加害人:“你有没有朋友?”加害人会说:“我 Line 上面很多啊。”可是进一步问他:“如果你有心事,你会找谁?”听到的回应常常是“零”,压力与需求就这样闷在心里。

生活的变动是加害人身上共同存在的现象。”黄健表示,他们可能一下搬到这里、一下搬到那里,一直没有办法在一个地方落脚,没有机会去认同自己为这个地方的一份子,与社区产生心理上的疏离。

非正式社会控制还包括加害人的工作稳定度,“研究发现,如果他的工作够稳定,表示这个人在试着控制他的生活,别人也会关注到他的生活,而他不排斥被关注。有了这种控制的关系建立,他就会开始维持他的行为,并且认同自己为这个群体的一份子。”黄健提到澳洲的做法,是在监所内给加害人很多实际的训练,比如工厂就设在监狱里,加害人若表现好,出狱后就直接聘用,间接增加了他的生活稳定度,这就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

藉由以上提醒辨识潜在性侵加害人,似乎是一个消极的角度。但若我们在职场、学校、生活中,致力不让任一个体承受边缘、协助涵盖每个人都有社群同体感,或许可以间接降低性侵害的发生。

每个人都经历过行为的失控,一天 24 小时,大部分时候我们可以有效预测今天的举措。有时我们解释不了自己的脱序行为何以会发生,这些行为可能包括:跟上司发一顿脾气、嫉妒他人、损人不利己的小规模破坏或种种不理智的行为,我们的社会不满以各种尚可符合社会常模的表征显现,并未造成他人生命、财产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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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性侵害”却剥夺了无数人的快乐与生命,若我们将它划入变态行为的范畴,则努力和讨论的空间都不大,发生与不发生,纯然是机率。但若性侵害、性暴力亦是社会不满的行为表征,又是怎样的社会结构推挤促使它发生,便值得我们关注。同时,我们也能拥抱一点点希望,在社会现象彼此环环相扣之下,身为社群一分子的我们,仍有能力改变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