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打老公与“小三”的网路影片在微博疯传,许多人痛快叫好。但即便俩人出轨,老婆的暴力行为就应该被赞扬吗?女权之声作者陈亚亚认为,婚姻不能凌驾于人权之上,打“小三 ”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来听听她怎么说。

一个“原配抓奸在床,暴打老公和小三”的影片近日在网上被疯传,连同被人肉的“小三”一起成为了微博热门话题。打“小三”算得上是国产伦理剧的必备桥段,各类打“小三”影片近年也频现网络,挑动着网友的神经。而在评论中,则不乏许多叫好之声。暴力行为发生在“小三”的身上为何被赞扬?男人的出轨又怎样成了两个女人的战争?本文作者陈亚亚认为,男性更易出轨是因为社会对女性的约束更多,但婚姻不能凌驾于人权之上,打“小三”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


(photo credit:PEXELS

这两天在网上疯传一个影片,内容是原配带几个男人,去宾馆捉奸,痛打出轨老公和第三者,还扒第三者的衣服,拍影片上传。也就是说,不但施以身体伤害,还要进行人格侮辱。这样的暴力行为,许多人看后不但不愤怒,反而在叫好,认为被打是活该,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当我发表了对这事的谴责后,有人过来跟我辩论,认为女权者应该反对出轨。(出轨,行不行?

女权当然关注和维护女性权益,但首先必须认识到一点,即被打、被侮辱的第三者也同样是女性,而且往往是更弱势的女性。有人说“小三”年轻,有年龄优势,但这更可能是她的弱点,因为少不经事,生活经验不足,经济、社会地位不高,她们更容易被剥削、被利用。由于缺乏婚姻保障,她们付出的情感、性乃至更多(有的第三者会生育),大多得不到补偿,而法律的不健全、社会舆论的歧视,常导致她还有人身、名誉上的风险。

对于那些赞美暴力的人,我以为没有沟通基础,也不想浪费精力来驳斥。只想强调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暴力没有任何理由,我们应该对暴力零容忍。

婚姻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它绝不能凌驾于人权之上。

我国早就废除了通奸罪,且一直在实行无过错离婚,这说明婚姻是一种有限责任关系,你觉得对方不好,大可诉请离婚,视情形要求经济补偿,但没有任何权利对另一方尤其是第三者施加暴力。

有人认为原配的行为情有可原,因为目前法律对离婚女性的补偿不够,离婚后女性生活水平降低,尤其带着孩子的女性,更易陷入困境,这导致她们难以接受丈夫出轨的现实,从而采取过激手段。但我以为即使有这个缘故,也不是施行暴力的理由。我们应该做的是争取修改婚姻法,对离婚女性的利益给予更合理的保障,而不是认为个人采用暴力、私刑是可以原谅的行为。

有人说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本来就该承担一定的风险,但这仅仅意味着她不能如夫妻一样共享财产,而非她的人身权可以被侵害。正如婚姻也只能保障经济利益,而不能侵害人身权利一样,否则家暴、婚内强奸都属于可理解的范畴了。配偶出轨是选择婚姻者应该承受的风险,在进入婚姻时就要考虑在内,预先有所准备。这样即使婚姻变动,你也能处于不败之地,不至于孤注一掷去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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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忽略对婚外女性的保护,即婚姻关系不能损害到第三方的利益。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等权益,但实际情况是许多男性不愿支付抚养费,配偶也往往从中作梗,干扰非婚生子的利益。其次,婚外关系中如果造成人身损害(比如堕胎),也应得到补偿,不能因为一方已婚而免责。最后,婚外共同生活中的支出如房租、日用开销等,应被认定是合理的,不能诉请追回。

简而言之,原配打“小三”乃至打配偶,并不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在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婚姻中出现问题,感情有裂痕,性不和谐,一方有外遇⋯⋯,都不应该迁怒于人,对第三者去施暴。即使是对婚内一方,也不能滥用暴力,而是沟通、协商,用理性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反对家庭暴力,不是只反对老公打老婆,也同样反对老婆打老公,反对将配偶出轨作为家暴的正当理由。(亲密关系的暴力,好姐妹如何保护你?


(photo credit:《福斯特医生》剧照)

最近大热的英剧《福斯特医生》也讲了一个关于出轨的故事,但处理方式比打“小三”的国产伦理剧高出几个段位。

出轨可能给配偶带来伤害,这是婚姻制度本身的缺陷所致,因为个人所需求的情感和性,可能在婚姻中不能得到满足。多数出轨者并不是刻意要伤害自己的配偶,而是希望某种匮乏得到填补。从这个角度而言,出轨本身不是一种暴力,类似于妻子拒绝与老公做爱,并不一定就是冷暴力,这可能是她真实意愿的表达。我们应该尊重已婚者的人身权利,认同他(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可以支配自己的情感和性。

“男性更容易出轨,这是因为社会对女性的约束更多,出轨付出的代价更大。”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我们的努力方向应该是减少对女性的压迫,使得她们在婚内有自主权,且不至于因离婚而陷入困厄,而不是要将男性同样“绳之以法”,让他们遭受同等压迫,从而达到一种低水平的“平等”。其实,女性在应对配偶出轨中的不理性,部分也是这种压迫所带来的,由于在婚姻中所付出和获得的不成正比,容易造成心态失衡。

暴力的根源基于不平等,婚内家暴的根源是婚姻关系中两性关系的不平等,婚外关系中的暴力也是基于两性关系的不平等,以及婚内女性与婚外女性地位的不平等。

女权者没有义务去维护婚姻制度,而是要体察婚姻制度造成的不平等,关注在其中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女性,帮助她们维护自己的利益。

所以,对于打小三这种典型的侵犯女性权益的行为,作为女权者当然应该反对。

作者:陈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