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写下《何日君再来》与《玉米田之死》的作者平路今年甫出新书《黑水》,以社会事件妈妈嘴咖啡店杀人事件为书写灵感,藉由两位女子的心理视角刻画,让这起被媒体过度“扁平化”的社会案件,能有被看见与思考的更多丰富可能。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为何我们总是用“蛇蝎女”代称一个人?我们能够坑杀邪恶,但我们可以抹灭人性吗?

问:这部小说是你写作历程中很特别的一个类别,请问是什么因素让你想从一个社会事件发展成为一部小说?


(C.C Kevin Jaako

睿智的读者早已看出,淡水河边那件耸动的咖啡店命案是这本小说灵感的起始点。不讳言地说,写出《黑水》与那件命案有着关连。

我简单说一下心境好了。自从那耸动案件发生,至今三年来,媒体提到被告,用的常是“蛇蝎女”。以“蛇蝎女”概括地标签一个人,坦白说,我很不能够接受。

司法过程也令人不安。一年多前(2014年九月),被告二审判死。审理前,法官送被告一本《与绝望奋斗》的书,要她读后好好悔罪。看似一件小事,违反的却是司法基柱的“无罪推定原则”。奇怪的是,司法界一律噤声,竟没有人提出专业伦理的疑问。

开庭时,庭上的对话尤其荒谬。法官威慑话语譬如:“妳说想尽快给被害家属公道,为何还上诉?”某些时候,法官又在庭上变身八卦记者,问一堆“为什么你朋友都不来看开庭?”

“这里没有媒体,(探监时)你男朋友都跟你说什么?”

判决书更是武断,见财起意、杀人夺财,又说被告在案发后“丝毫不觉愧疚,更无任何忏悔之意。”错综如迷宫的内心世界,有没有悔意等等,外人真的轻易知晓?

判决书对于心理学的范畴也同样独断,斩钉截铁写着:“本院认为深度心理治疗并不包括可能可以防止被告‘再犯风险’之命题。”

当时我感触极深。人心是遍布暗礁的水域,这样一纸判决书,甚至作为死刑依据,对真相拼图毫无助益。

当然,杀人的被告并不无辜。她杀了两人、她确实犯下重大的罪。我好奇的是,为了什么?罪行有没有其他原因?其他理由?

小说,对写作者而言,是解惑的一个方法!D. M. Thomas 的《白色旅店》写的那句:“人类的灵魂是个远方的国度,遥不可及,想要成功抵达,先要在峭壁之间辟出良港。”我始终服膺在心。人心是遥远的国度,试图抵达,必须一斧一斧的敲,敲在坚硬的岩石上。一斧一斧,在“峭壁间辟出良港”。

而小说,一斧一斧,只是真相的开始。

问:写作《黑水》,最大的困难为何?

我坦承,这本书对我是高难度的挑战。

过程中数度难以继续,心里常思索的是,她不能够停下来么?佳珍真的必须走下去?

人心隐晦而难明,像是一团乱线,耐心抽取,才约略找到它的线头。包括小说作者在内,难以回到时间的原点,重构犯罪事实。

对着未完成的书稿我也曾想要放弃,就好像一本书中说的,“如果你试着去了解一个破碎的人,你会跟那个人的人生一样破碎。”怎么样尽量公平,处理两个角色的心境:怎么样分出层次,呈现故事的片段。许多时候,彷佛正在走钢索。

另一层次的困难在于,这故事不是奇案或悬案,没有意想不到的情节,甚至在开始已经知道结局,怎么样在结局既定的情况下,让读者兴味地翻页,一点点进入角色的内心世界,在在考验小说作者的“手艺”。

以上说的是写作过程,最困难的还是,说服读者除了进入情境,也愿意进入一场思辨。包括每章后面的纷纭的声音,罗列的是可供思辨的素材。

难处在女主人翁并不无辜。她杀了人、她确实犯下罪。有可能被冤枉的人我们愿意为他(她)辩护,包括之前的苏建和案,三人全然无辜,人们的关注或同情比较容易找到理由。

这本小说的女主人翁显然不是。

黑是黑、白是白,这个黑白分明的社会里,她的位置清楚,她落在暗黑世界里。可不可能说服读者,多听她一点;邀请读者与我一起,听听她可有心声,怎么样把自己锁进打不开的心牢,一步步走向不可逆的结局。

推荐给你:正义不是二分法,我们都该学会独立思考

问:小说当然是虚构,但是在《黑水》这部小说中,你如何调节真实与虚构?

借用了某些真实案件的元素,场景与情节有相似之处。人物的背景与内心世界却纯属虚构。这是一本小说。请外界不用对号入座,都是作者一手捏制出来的人物。

推荐给你:宋徽宗与李师师:纯属虚构的凄美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