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美国联邦法院判决同性伴侣结婚权受宪法保障,作者 Kanghao 反思台湾现况,我们的平权之路战场是在国会!

美国最高法院做出判决,同性伴侣婚姻在全美境内的50州都合法。白宫的脸书专页也换上六色彩虹的白宫图样,来纪念这一历史时刻。美国总统欧巴马也说这是 Love Wins!(爱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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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脸书换上彩虹白宫(图片来源

一向“唯美是瞻”的台湾人,前所未有地在网路上刮起换上彩虹头贴的风潮,狂转欧巴马对于同性婚姻法案通过所发表的演说。连总统候选人蔡英文也将其竞选图腾换上彩虹,并以 equality 为标题。


蔡英文脸书也换上彩虹圈(图片来源

我替美国境内的同性伴侣感到高兴,美国实现它做为一个自由、平等国家的诺言,但我一方面也不是太有感觉,因为台湾还没能实现这一个愿望,台湾也不是美国的第51州。

最保守的制度,却是最难以达成的愿望

2013年10月3日,伴侣盟提出包含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家属制度的多元成家草案,送至立法院讨论。护家盟则跳出来声明“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坚定立场,并认为“多元成家将彻底破坏家庭制度及伦理观念,其中不限制性别、不负性忠贞义务、单方面即可解约、与双方亲属没有婚姻关系、自主选择多人家属及领养小孩等主张,皆将台湾带往‘毁家废婚’的境界”,所以他们号召30万人走上凯道,要“为下一代幸福赞出来”。面对这样的压力,送进立法院只有“婚姻平权”法案,也只能继续跟其他无法通过的法案一起躺在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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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护家盟的反对,支持婚姻平权的人,并未质疑现代核心家庭“一对一亲密关系形式”的霸权,甚至是支持这样保守的形式。连美国最高法院主责同性婚姻法案的大法官 Anthony Kennedy 也说:“没有任何一种形式的结合,比婚姻还要深刻,婚姻具体化了爱、忠诚、奉献、牺牲和家庭的想像。透过婚姻的结合,两个人成为了比他们从前还要更好的模样。他们的愿望,是想要脱离如诅咒一般孤寂终身的命运,不再被公民社会的传统制度排除在外。他们希望,在法律面前拥有平等的尊严。而宪法,同意他们拥有这样的权利。”

可是以一对一形式为主的现代核心家庭,其实不代表普世的绝对价值,也不像很多人所说的那样是“人权”。它在人类历史上出现,其实是很晚才发生的事情。

西方在工业革命过后,差不多是18世纪下半叶才普及核心家庭的形式,日本也是到二次大战以后,要复兴颓败的日本国土与产业,企业得照顾员工的观念才造成核心家庭的流行。而台湾可能要等到1965年以后,工业化、大量城乡移民到都市造成都市化以后,才开始流行一夫一妻的核心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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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在这个多变、极度个人化的当代社会,是不是真的如 Anthony Kennedy 所说,没有任何一种形式的结合,比婚姻还要深刻?如果是,在当代的台湾社会中,发生的各种家庭悲剧、夫妻失和、婚外情,以及多元成家法案未通过,就已经发生兄弟姊妹互相上床、继父继母强暴子女的事情,又该当何解?一对一的制度放在当代看起来是最保守、最稳固的亲密关系与家的形式,人人都想追求,但它不必然是最符合我们这个社会的形式。

不过,虽然我认为一对一的核心家庭是最保守的亲密关系形式,但在台湾还是有很多人没有办法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保障。一旦各个团体都要求台湾当政者可以给予同志朋友们一个最基本的婚姻权利时,反对的团体仍然还是会说:“若要通过这个法案,必须经过全民共同决定(即公投)。”这种说法,彷佛是在说“黑人争平权,要经过公投”、“女人有没有投票权,要经过公投”,要既得利益者同意,恩赐给你权利,你才能够拥有,这真是荒谬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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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保守的婚姻制度,在美国境内,已经是人人能够享有的权利,但在台湾,仍然是一个难以达成的愿望。甚至,我们新诞生的四位大法官还口径一致地反对“婚姻平权”法案。台湾的同志们还有希望吗?你们还认为自己是一个受到平等待遇的公民吗?

为什么是最难以达成的愿望?

在台湾现行的制度中,所有的法案,最大战场都会是立法院。我们摊开过去表态过支持婚姻平权的立法委员,民进党籍立委将近30位,四分之三的民进党立委支持婚姻平权,反对的民进党立委(如:刘建国、刘棹豪)都是区域立委。国民党籍立委只有个位数的立委支持,超过一半的国民党立委不表态、超过四分之一的国民党立委反对,其他党团则不表态。

这样加一加,支持婚姻平权这项法案的立委人数在立法院没有过半,在代议制度下,这就代表“社会未有共识”。关键票数就是那些不表态或持反对立场的区域立委,以及少部分的不分区立委。其实大部份以政党票当选的不分区立委,应该都会支持这项法案,如洪秀柱这种持反对意见的不分区立委算是少见。

那么,为什么区域立委总是会躲起来?因为他们怕支持这个法案,下一次会无法当选,即选区压力。像吴育升、张庆忠、廖正井、刘建国、刘棹豪这些持反对立场的区域立委,他们的票是来自选区选民的票。所以他们在立法院的表现,往往反应的是“投给他们的支持者”的意见,绝对不会是你们这些“支持婚姻平权者”的意见。

代议制度就是有这样的缺点。我们所选出来的代议士,并不一定能够表达我们内心真正的意见。尤其在台湾的选举文化,只有激情,而无法真的看到各个候选人的立场与政见(就算有政见也如背景般地存在),代议制度的缺点就更为严重。我们无从得知把票投给某个候选人,他到底会不会综合选区内选民的意见,在立法院做出进步价值的选择。

可是其实社会力量,才是一切。社会共识是政治人物做出判断的依据。所以,当社会力量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政治人物的决策就必须要往前进步。


婚姻平权是社会进步力量的展现(图片来源:coolloud,CC

让社会力展现进步的力量

在台湾人欢欣鼓舞美国通过同性婚姻的时候,我们要正视台湾尚未拥有这样权利的事实。但是在现在这个时候,我们有这样的机缘可以为台湾未来埋下尚未萌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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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网路上大家都在做了,我们可以把大头照换成彩虹,告诉亲朋好友,有一个大国叫做美国,他们已经通过同性婚姻。同志朋友在该国境内享有自由与平等的国家保障。

接着,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勇敢地说出支持同志婚姻的立场。尽管这会受到很多挑战与反对声浪,但是如果这是你信仰的进步价值,我们就应该勇敢地捍卫这样的价值。我们需要做到怎么样才足够呢?我们需要做到,你的爸妈愿意投给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委,才算足够。

最后,我们到底要如何让我们自己选区的立委候选人对同性婚姻的立场表态呢?其实就是直接质问他!像我就满想质问国民党的不分区立委、立法院副院长、国民党未来的总统候选人—洪秀柱:“你对婚姻平权的立场是什么?不要再说社会共识,为什么服贸不需要社会共识,而同志朋友想要结婚需要经过 2300 万人同意?”

明年2016年1月16日,就是立委跟总统大选,如果你也想知道你选区的立委对婚姻平权的看法,或许你可以下载这份档案,写下你的名字,以及你想要质问的立委候选人与问题,并且跟这张纸合照,上传到你的脸书,加上#立委给问吗。然后你上网找到该立委的竞选服务处地址,把这张纸寄给他,表达你身为该区选民的心声。

我非常希望在我有生之年的台湾,台湾的同志朋友也能拥有那项最保守却最难以拥有的婚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