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罪恶与花卉之城。

世界上许多争议性强的议题,如堕胎、同性婚姻、大麻、安乐死,在这人口区区七十万的小城,一下子都显得云淡风轻。居民可能不同意堕胎,却尊重你拿掉小孩的权利;他们可能一辈子没抽过大麻,却捍卫你使用软性毒品的自由。一切是显得这么开放,彷佛道德没有底线似的。

此般传统来自于十七世纪始的政教氛围。当整个欧洲都在新旧教之间拉扯,荷兰却兼容并蓄地容纳了各种宗教与意见。影响所及,宗教难民自各国纷涌而来,促成了阿姆斯特丹的繁荣与对外邦人的习以为常。例如以“我思,故我在”闻名的哲学家笛卡尔(René Descartes),就曾在荷兰避难。这种环境下,荷兰人很早就习惯了尊重他人意见与多元文化。只要不妨碍他人的权利,大可以做任何你爱做的事。

其中的翘楚,或许就是红灯区。

华灯初上的夜晚,各国佳丽穿上极尽挑逗之能事的性感内衣,以身材媚眼勾引来来往往的观光客。稍微外围一点的地方,则是令人脸红心跳的情趣用品橱窗。

一个美国女孩曾经问:‘他们这样大剌剌地把情趣用品摆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小孩看到怎么办?’对啊,小孩看到怎么办?没想到荷兰朋友一句话就把大家的嘴堵住:‘小孩子怎么会在那里出没?这是家长的责任。跟红灯区在这里没有关系吧?’

真的,一直要到在这定居之后,才能逐渐体会:荷兰人所谓的自由开放,也不过就是实际而已。

既然性交易是怎么都无法根除的社会现象,与其消极否定它,假装它在社会底层不见天日,不如公开合法化,政府还有税收!

对荷兰人来说,真正要规范的是怎么不让红灯区影响到不该影响的人,而不是否定否认它的存在。如果性产业儿童不宜,那就把小孩活动的区域分开:成人是成人,小孩是小孩。就像电影分级制度,实际而已。只是这样的实际,招来他国人士的刻板印象:在阿姆斯特丹什么都可以,什么都开放。

但一切,也不过就实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