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自己的少女时代,有过那些青春,也才能好好地迈向成熟,当一个风韵美满的女人——喜剧妈妈桑黄小胖如此地点点头。

文|黄小胖

很奇怪,还是少女的时候,你会听到很多男生聚在一起,讲一些关键字,大啊~粗啊~硬啊~就笑得很开心。不要怪他们,因为当时的他们没什么好骄傲的,除了源源不绝的性能力。

但是,时间是公平的!三十年之后,真的拥有源源不绝性能力的人,是我们,WOMEN。

现在的大学生,十几岁的女生看起来像是二十一、二十二岁,而现在三十岁的女生看起来像是大学生,是怎么了?大家都 Foever 21?

男生都觉得少女应该是纯真、善良、完美,皮肤很好,眼睛很大,很无辜。

但我的少女时期发育得超好的,比现在胖十公斤、满脸痘痘、戴眼镜、齿列不正⋯⋯我印象中,所有人青春期的照片都惨不忍睹。

我骂最多脏话的时候就是我的少女时期。我不懂,为什么媒体把少女美化成这样?不要再少女崇拜了,我们的媒体让我们变成变态的大叔!

我们应该要喜欢当个女人,我们应该要崇拜有发育完整的胸部、腰、屁股!

想想看,我们,身经百战的女人会体谅你(指着现场的男人)的辛苦,就算在床上了,还会跟你说:“没关系,工作很累喔?”

——以上脱口秀段子取材自我的第一档个人秀《告别少女时代》。


图片|大好书屋 提供

向少女时代的从众心理说再见

三十几岁的我,偶像是当时的大势女团“少女时代”。私底下喜欢听她们的歌、搜寻她们的资讯,却在段子里数落她们的形象导致男性品味单一,我想,这就是脱口秀演员的相爱相杀吧!每一个人的注意力有限,特别关注的话题就代表他的执念,不是吗?

那时的我,面对自己独自开秀,就好像歌手从团员变成独唱歌手一样,感觉无依无靠;也很像从高中到大学阶段,转变为自己选课的独来独往——或者说,“不能找朋友一起上厕所”的寂寞惆怅。

舞台上,只剩自己了。

那麽,自己最想讨论什么话题呢?

“创作”,就是思想透过感觉,组织出作品。

思想上,我有这么多话想说吗?我不确定;感觉上,我还想要黏着别人,我还想躲在团体的背后;作品上,我还不敢面对责任,我还不确定,自己的品味值得观众追随吗?

那⋯⋯我的创作主题,就来讨论依赖吧!

或者应该说,是从众的心理,“只要喜欢大家喜欢的,就很有安全感”的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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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国小时班上总有个男生,大多数女生都喜欢他,成绩好、性格开朗,运动也在行,只要他稍微对某个女生做什么小事,或许只是帮忙传纸条,都会引发全部女生的妒意或是喧闹。

当时的我很向往成为风云人物,错把羡慕当成了迷恋,跟着别人的脚步说:“我喜欢他。”⋯⋯这样的我,也因为他而有过引人注目的惊心时刻。

那是一场躲避球比赛,毫不起眼的我站在角落,没人记得要将我移出中心。

一颗球击中他,球高高飞起,就当所有人惊呼“主将要被踢下场了”,球却掉到我的手中——这是我记忆中,第一次最接近偶像剧情节的片段。

队员们像是划破红海一般地为我和他分出道路,他的背后是刺眼的阳光,而他的笑容灿烂到丝毫不受背光影响,那声“谢谢”之后,我收到全班女生锐利的眼神。

从此之后,我不再是不爱运动的边缘角落人物,我狂练躲避球,变成主将。

但是,那不是我的“动心时刻”,我记得当时放学回家的路上,有一名资优生男孩,瘦弱不起眼却很有趣,我们常嬉闹谈笑,彼此陪伴;现在想想,那才是“好感”。

而那场躲避球,只是我爱上被注视的闪耀感,至于毕业纪念册上爱心之中主将的名字,也只是我对于“人缘好”的投射,因为那是每个人都会写下的名字。

我第一次理解,原来“喜欢”其实可以很私人。


图片|Photo by Yoav Hornung on Unsplash

青春期女孩的形象缺乏多样性

国中时期,我从原本渺小自卑的人物,转变成开朗、人缘好的“小胖”。

那是一个充斥港星的年代,在所有人疯迷刘德华、郭富城时,我喜欢的是一个不主流的明星——张耀扬。

当时每个话题都在谈论偶像,炫耀小卡或贴纸,而我不仅难以向他人启齿,还几乎找不到周边商品。唯一能确认曾有过的偶像崇拜时刻,是在多年后的现在,搜寻沉浸在各种剧照之中,那抹难以抹灭的笑容。

在情窦初开的时期,女生就会互相争论男性类型的不同。我们会分辨四大天王的特别之处、有各自拥护的日、韩偶像,就算是闺密,也可以轻松研究出互不撞“菜”的类型。

我们对于异性有广阔的想像与分析,要论述“有一点坏”跟“普通坏”之间的差别,就跟一分糖跟正常甜之间有多少匙一样需要厘清。

但当我们看待身为女性的自己,却渴望成为同一种主流审美,不管是肤色官、胸腰臀曲线或是性格才华⋯⋯那主流的价值观不停提醒我们的不足之处,也不停提醒少男们:“大家都喜欢这样的女生。”

当市场上只看得到特斯拉电动车,谁还会去考手排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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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Photo by kevin laminto on Unsplash

以“标签”来说,男性的种类非常丰富,但女性能被识别的项目却很稀少。

在那个青春时期,我们还懵懂未知、阅历经验尚未足够,“偶像”就是让自己投射“欣赏他人的感觉”;而女性形象不够多也不够立体,看待自己时,学习“漂亮”似乎是最简便的选择。

想像一下,如果你是洗发精产品制造商,大型贩卖商场展示的洗发精款式有一长排,是不是让人很有动力生产属于自己概念的品牌?但若只有两个方向,“好看”或者“平凡”,才开始创业、正有雄心壮志的你,会愿意做哪一种?

这就是青春期总是焦虑自己不够好、不够美的女性,把自己当作“被挑选的产品”时所处的情境。

这是少女时期的焦虑,内心想要做独特的那个,但我没有勇气在洗发精走道上开出一条新的栏位。而我的男性好友们也有类似的烦恼,他们看不到多样性,以为女生要不就是可爱,要不就是很辣,就两种。

所以,当我们问男性喜欢哪种类型的女生,他们的回答总是肤浅到让女性翻尽白眼。有些人可能只从情色频道学会关于女性的种类,有些人会稍微从性格面回覆好一点的答案:善良——但,谁不要善良?

我有非常好的朋友会钜细靡遗地分享他喜欢的非主流路线:聪明、吃货、喜欢运动⋯⋯等,却不敢在众人面前谈论。理由是“讨论女生种类很不礼貌”;讨论女生很不像男生应该关注的话题;当一群男生聚在一起只是想说干话时,怕麻烦就必须从众一点。

从寻求认同的阶段,领悟出自己的喜好,我想这就是长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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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幻想,走进现实,谢谢我的少女时代

《告别少女时代》这一档个人秀,满满六十分钟的自问自答,那是我面对自己的开始。

为了创作,我翻遍少女时期所写下的日记,内容绝大部分是歪七扭八的文字、愤世嫉俗的思想,还有我所幻想的粉红泡泡。

日记中常出现的四位人物都只有单名,因为少女只喜欢喊一个字代表亲密,这四位分别代表我喜欢的某种特质。

“俊”顾名思义就是帅;“瑞”是睿智的说法,这是我对于高智商的幻想,毕竟没有太努力就能得到好成绩实在太让人崇拜;“峰”像个小男孩一样陪我玩;“征”像个大哥哥一样照顾我。

为何不能幻想一个人物就好,还要分门别类成四个人物?我想,这就是少女心思细腻没事做的示范,也证明了女生在大卖场光选择洗发精就会花掉一整天。

第一次在观众面前分享这四位幻想人物时,相信我一定脸很红,那种把自己的私密愚蠢日记公诸于世的经验,感觉十分羞耻。还记得秀结束、跟亲友合照时,有位老友说:“我记得俊瑞峰征。”当下真的恨不得销毁这段回忆。

现在,三十多岁的我,面对“回春”这样的广告词开始有抵抗力,也会拒绝一些不合时宜的穿着打扮,更欣赏不同的美以及思想所带来的珍宝——那都是因为我有过幻想,走进现实,才得来的成熟。

关于青春,好好放下,好好告别。

谢谢我的少女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