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1 年 4 月的时候曾发生通讯行女店员遭跟踪杀害的事件,如今立法院于 11 月 19 号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期望未来能减少憾事的发生。

文|记者侯俐安、吴亮贤

立法院会于 19 日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明确定义八大跟骚样态,包含盯梢、要求约会、网路骚扰等,都纳入规范,但行为须与“性或性别”有关,足以影响受害者日常生活。

违反者最重可处五年徒刑,如携带凶器犯罪或违反保护令,且有反覆犯罪之虞,法院得预防性羁押。将于公告后六个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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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统计,台湾每年约八千件跟骚案件,若将私下隐忍未报警案件也纳入统计,显示跟踪骚扰犯行已不是少数个案。妇女团体建议跟骚法立法多年,历经多次悲剧后,昨三读通过完成立法。

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表示,对于保护妇女安全的法制更为完善。内政部称是补足性别暴力防制的最后一块拼图。

不过,在野党跟妇女团体都批评过度限缩范围、定义不明确,恐形同虚设,被害人可能无法及时得到国家的协助。

昨天通过的条文,“跟踪骚扰”行为定义为:对特定人反覆或持续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八类行为,包括监视、跟踪、盯梢、守候、威胁、辱骂、以电子通讯、网路干扰、要求约会或其他追求行为等,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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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骚法规定,跟骚行为属告诉乃论。

单纯跟踪骚扰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十万元以下罚金;若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犯跟骚罪,可处五年有期徒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违反保护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卅万元以下罚金。跟骚者如携带凶器、危险物品或违反保护令,有反覆实行之虞者,法院得预防性羁押。

为保护被害人安全,警察机关调查有跟踪骚扰行为之犯罪嫌疑者,可核发书面告诫。书面告诫二年内,若再犯,被害人、警察或检察官得向法院声请保护令,保护令除可禁止跟骚者接近特定场所外,也可命其接受治疗,保护令期限一次最长二年、可声请延长。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于法案通过后,转述去年曾因遭跟骚遇害的通讯行女店员丈夫的传讯,“希望太太会是最后一位受害者,不是白白牺牲,而是帮助到更多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