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能不能和前任继续当朋友?该不该保留前任的物品、照片?

选择保留,是放不下对方,还是不想忘记过去的自己⋯⋯?

“厌恶”

1

他就在我附近。然而,物理距离的接近已经带来不了任何情绪上的变化。我们避免眼神的接触。(啊!我们最早的接触不就是眼神的触碰吗?人生如若初见。) 他的魔力已经消失,在我眼里只剩余一个普通人的形象。

但是,我眼里的余光仍然会找寻对方,这是一种习惯?还是一种依恋?我已经不爱眼前的这个人,但是,他对于我是太熟悉了,在短短的数个月之间,我了解他一如认识了一生。

不,我其实并不真正认识他,以致现在只要我一发觉他跟我的想像不同,我就会失望、厌倦、鄙视对方。我怎么对得起我的爱情呢?它原本应该是如此的透明清澈,却在开始后不久即混合了全面的虚伪和庸俗。对方不如我的预期。这是谁的错?只能是我的错吧。


图片|Photo by Nick Karvounis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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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方不单不如我的预期,甚至比我预想的更为差劣和庸俗。我看不透对方,就只是因为对方不爱我。对方也不爱其他人。我是他的女人之中的某一个,但同时我也不是。我就坐在他的对面写着这篇絮语,而他并不知道。

他以为我是其中一个他搜集的女人,但是他不知道我在创造着他。一个可以写作的女人最大的优势就是:她可以创造男人。这个男人可以是极为普通的一个人,但是通过她的话语:她说,要有男人,就有了男人。她才是造物主,而他只能在他狭小的世界中不断进行搜集。

对方就像一个小孩子,每次看到新鲜的东西就想据为己有。同时也就像一般没有良心的小孩子一样,过后即忘,忘记了最初为何要拥有;而一个写作的女人,在她的小说中梳理世界,建立秩序,为每一个不成熟的男人制造意义。

他经过她的书写后变了另一个符号,对方成为了象征。

他就在她面前。两人都没有眼神接触。但是,他们都共同存在于某一个时空,呼吸着同一处的空气。

她说要有光,就有光。

3

已经没有了爱,那该怎样写下去?你永远无法爱同一个人两次。

没有人思考关于爱情的问题,在这个城市中,只有我执念不忘爱情。对方也不思考,并且彷佛在嘲笑我的过分认真。爱情过去了以后,对方的面貌变化了。每当我再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的容貌既熟悉又陌生。熟稔而缺乏感情,就像两个分开了多年的同学,彼此很想聚旧,却又陌生得不知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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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藉故用手机拍了我的一张照片。我说:请你把它删除掉。他说:我偏不,我要用来留念。

我明白他的意思。这是他为自己制作的翻牌子名册吧。既然我可以用文字把他记录下来,为什么他不可以以影像的方式来记录我?我可以想像他就如我一样,用他自己的方法,去为自己制造一个又一个的恋爱故事。在他的纪录当中,我就如他的妃嫔一样,在等候他的随时临幸,并且不会反抗,只会等待。

我想跟对方说:请你忘记我吧。请你在你的世界彻底的把我消去吧!我不要我的形象在你的记忆中残留下去。我不要成为你的记忆的一部分。

对方拍了我的照片。我跟他说请你把它删除掉,但对方说要用作留念。

有什么好留念呢?在一片废墟中立碑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我已经在消除我自己的记忆。在这篇絮语中每写一句,我和你的故事就死亡掉一点,直至把废墟也消灭掉吧。那么届时尚能剩下什么呢?比一切尚未发生更为混沌的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