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南韩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赵斗淳性侵害案件”,如今台湾人民有疑虑的是:大法官针对“妨害性自主犯罪加害人刑后治疗”的释宪结果,是否会造成台湾版本的“赵斗淳”?

大法官于昨日(1/7)下午 16 时宣告“妨害性自主犯罪加害人刑后治疗”释宪结果。台湾防暴联盟与现代妇女基金会、励馨基金会、妇女救援基金会等妇女团体于 17 时共同召开记者会对此议题表达沉重呼吁!


记者会侧拍:左起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杜瑛秋、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防暴联盟理事长王佩玲、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王如玄、辅仁大学临床心理学系助理教授黄健、东吴大学健康暨谘商中心主任姚淑文。图片|现代妇女基金会 提供

2008 年南韩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性侵害案件,加害人赵斗淳以残暴的方式性侵一名 8 岁女童,导致女童脏器受损,终身须依靠人工肛门及尿袋生活。

12 年刑满后,赵斗淳在今年 12 月出狱,先前即有高达 60 万民众连署反对释放,出狱当天大批民众集结在监狱外示威,躺在马路上、丢鸡蛋抗议,就其恶行表达强烈不满。警方为监控在其住所附近设置近四千支监视器进行监控,而当初受害女童一家则被迫搬离,这些举动的背后皆显现了民众对于重大性侵犯出狱后人身安全的担心与恐慌。

同场加映:南韩女童性侵犯赵斗淳出狱,南韩 60 万民众连署反对

性侵害犯罪人中,对社会治安与被害人造成严重影响,就属高风险再犯者。不论是《刑法》第 91 条之 1,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2 条之 1 等相关治疗规定,当时的立法精神即是预防再犯,以确保妇幼与社会大众的安全。

长久以来,各界对于现行性侵害加害人的评估和处遇制度抱着对于人权影响与治疗成效的质疑。

今日释宪结果,虽然大法官宣告刑法第 91 条之 1 强制治疗制度合宪,但也表示现行强制治疗制度长年运作结果确实有趋近于刑罚之可能,悖离了其治疗本意,针对若干情形的长期强制治疗仍有违宪疑虑,应做有效调整改善。

此外,大法官也罕见做出 2 项“警告性解释”,要求相关机关三年内应就地点、设置、软体等设施做有效改善,确保强制治疗效果。若无法达到改善,将来若有新的声请案,不无可能做出违宪的解释。

为因应性侵害犯罪强制治疗释宪案结果,我们必须权衡社会安全、被害者人权及加害者人权,呼吁政府藉此次释宪的机会,借镜其他国家的制度,制定相关法规,确实改善实务执行面,痛定思痛整合跨部会机关,设立专业治疗收容机构,尽速改善性侵害犯的强制治疗制度与相关措施,让社会免于被害恐惧的自由。


记者会侧拍:左起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杜瑛秋、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防暴联盟理事长王佩玲、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王如玄、辅仁大学临床心理学系助理教授黄健、东吴大学健康暨谘商中心主任姚淑文。图片|现代妇女基金会 提供

防暴联盟理事长王佩玲指出,肯定 20 年来,刑后治疗有进步,但性侵害犯的治疗制度建构与专业度尚不够,呼吁政府应精进再犯危险评估,而过去的多数处遇未对焦犹为可惜,应提升处遇治疗品质,除此之外,更应强化社区预警监控,为了人权与安全的考量,制定治疗安置法规!

辅仁大学临床心理学系助理教授黄健认为,过时的风险评估已不符需求,加害人风险管控的背后需要一套有效的再犯风险评估系统与机制,但现行评估内容近 20 年未更新,导致使用效能日渐低落,专业人员与相关业务单位深受其害,呼吁中央正视此问题,并研拟一套具有科学实证基础的再犯风险评估系统。

此外,黄健也提到,再有效的治疗塞爆了也变无效,目前派案制度下,新开案量远大于结案量,加害人身心治疗团体负荷加剧,加上派案式的治疗流程断裂,导致我们面临治疗无效的威胁,为了维护治疗品质,黄健重申,政府必须检讨目前现行运作的社区处遇模式。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表示,从实务情形来看,政府投入强制治疗的资源仍然相当不足,在硬体上缺乏适合的地点,导致这些受治疗人确实过着如受刑人的生活,甚至比受刑人更没有保障;在软体上也需要更多专业人力加入,改善治疗品质,否则非但无法达到治愈的目标。

而极少数犯行严重,且经强制治疗却没有改善的极端个案,我们也必须诚实面对“无法治愈”的事实,因此不该用“强制治疗”的名义,或可参考国外“保安监禁”的制度,提供不违反最低人权标准的环境,隔离此类型的行为人,以保护社区安全。

此外,在被害人保护上,也建议行政及立法机关能尽速克服立法技术问题,增订“性侵害保护令”,让性侵害被害人能与法有据声请保护令。

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王如玄建议,监护制度可借镜美国的民事监护制度,与德国的预防收容制度。现行法律在执行面上有很大的问题,即便大法官目前并无宣告此案违宪,但大法官也做出警告性的宣示,明令行政机关未来三年应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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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团体非常担心的是,政府在未来三年内制度面是否能够受到妥善处理?也呼吁政府应立即处理此议题,因为本案并不只是被告的人权问题,也是被害者的人权问题,实务上执行不当可能导致不应被释放的人被释放,无效的治疗处所与处遇,对于被告来说不公平,对于受害者来说也不公平。

东吴大学健康暨谘商中心主任姚淑文表示,台湾防疫工作是全球第一,同样防暴工作也不容许一个缺口。台湾目前最缺乏的是专门主责单位以及足够的专家培训经费,如无专款肯定人力的投入,性侵害加害人处遇将缺乏专业回应,未来三年之内是否能够真正落实治疗、全面进行整顿目前制度?

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杜瑛秋指出,妇援会长期关注受性侵的被害人,也看见过去性侵害案件要成立是非常不容易的,若要建设优良的社区监控制度,需要透过精准的再犯评估、教导加害人内控机制,以及纳入分流制度。若是加害人再犯可能性高且治疗难以有成效,也可以仿美国的终身监禁方式,使加害人与社会隔离,避免悲剧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