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者提出的疑问是:政府为何从 2013 年至今,迟迟不依照国际两公约审查专家的要求,废除强制手术换证,修改台湾的法律,保障跨性别者基本的法律人权?

台湾性别变更仍维持“强制手术”要件,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简称伴盟)于 11 月 20 日国际跨性别纪念日当天,陪同当事人吴宇萱前往中正事务所,在不递交“摘除器官手术完成诊断书”的情况下,要求将法定性别由男变更为女。

台湾变更性别并无明确法律规定,过去都是依据内政部函释来规范,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具两位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之诊断书,以及合格医疗机构开具的手术证明,若是女跨男需摘除乳房、子宫、卵巢,男跨女则是被要求摘除阴茎及睾丸。

此函释等于是强制跨性别者必须动手术才能变更身分证性别,过去十多年来已经遭受性别与人权组织强烈批评违反人权。今日伴盟的行动,就是要挑战内政部此一有违宪之虞的行政命令。

伴盟律师团召集人,也是大法官释字 748 婚姻平权释宪案律师许秀雯表示,性别认同和性倾向一样,都是受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要求所有跨性别者要变更性别登记都必须手术,剥夺了跨性别者的身体自主权,且违反医疗行为所要求必备的“真挚同意”要件。今日开启取消强制手术要件的司法行动的诉求,便是希望政府不再继续强迫跨性别者必须在“自我认同”与“身体完整性(生育功能)”之间二择一。

台湾早已签署多项国际人权公约,过去多年来,无论是针对联合国两公约或是 CEDAW(消除一切形式对妇女歧视公约)所进行的定期国家报告审查,来台的国际人权专家已多次明白建议台湾政府应取消强制手术要件。

例如,2014 年 CEDAW 公约第二次国际审查之结论性意见与建议第 34 点“性别认同是基本人权,且无必要强迫或要求摘除生殖器官。”以及 2017 年两公约第二次报告,专家提出的第 72 点建议“在跨性别者方面,委员会建议政府以法律明文承认跨性别者自由选择的性别认同,不受非必要的限制。”

许律师强调,从国际人权趋势来说,以手术作为变更性别的要件,已普遍被视为是违反人权之举,例如 2017 年欧洲人权法院即判决:法国要求换证必须具备“不可逆的外观改变(手术)”的此一要件,已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保障私人生活的规定。

目前,世界各国约有三十个国家,针对跨性别者变更法律性别,已取消手术作为换证要件,并立法保障跨性别者变更性别的权益,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等欧美国家;在拉丁美洲,阿根廷更有最完善、友善的《性别认同法》,变更法定性别只需要前往户政事务所公证而无需任何证明。

伴盟秘书长简至洁说明,自从 2015 年开办 LGBTI 法律谘询专线后,有非常多跨性别者前来求助,他们有些人遭受家庭暴力、有些人在学校或职场遭受歧视,伴盟了解政策法律的修改虽然不能彻底消弭社会歧视,但是却能够带动社会朝向更平等的发展。因此伴盟这十年来坚定地透过法律改革,捍卫多元性别者的基本人权。

取消变更性别需要强制手术的呼声在台湾已经超过十年了,然而这十年来可说是“只闻楼梯响”,目前政府仍旧只以一纸函释,要求人民若要变更性别必须先进行器官摘除手术。

这次有当事人吴宇萱愿意站出来挑战这项严重侵害跨性别者人权的命令,伴盟会义无反顾的协助。

伴盟秘书长简至洁也强调,以司法诉讼挑战强制手术只是第一步,伴盟接下来会开始起草民间版的性别登记与性别变更草案,目前已规划在 2021 年上半年,每月透过讲座介绍与分析世界各国性别变更与承认的法规,并与在场参与者讨论台湾民间版草案的内涵,邀请所有关心性别登记的朋友加入讨论。


图片|Photo by Jordan McDonald on Unsplash

发言稿

吴宇萱(申请换证当事人)

我常说,跨性别的人生就像是一个死循环。

在台湾,应征工作时,想要避免自己的性别隐私被公司知道,避免被歧视,就只能更换证件性别,想要更换证件就必须要动手术,想要动手术就必须要筹到 7-80 万,想要筹到钱就必须要工作,但是想要避免自己的性别隐私被公司知道,避免被歧视,就要更换证件。

你发现了吗?这是一个永无止尽的循环,有些人幸运遇到贵人,成功逃离这个跨性别的死亡回圈,但是有更多人,永远逃不出这个循环,最终只能逃避自己的人生。

而政府,最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的政府,口口声声的说要补齐社会安全网,却从来没有做过多元性别者的统计资料。

甚至在今年年初,有位因家暴而向励馨求助的跨性别女性,因为身份证件仍是男性,被政府拒绝安置在庇护所,被主动地丢出社会安全网,得不到完整的救助。

而政府只要依照国际两公约审查专家的要求,废除强制手术换证,就可以给予跨性别者最基本的法律保障,然而从 2013 年至今,七年的时间,从来没有看到政府有任何一丝动静,只任由这些跨性别者继续殒落。

我要感谢我的女性朋友,在我刚出柜,还没成为刻板印象中的女性样貌时,带着我使用符合自己性别认同的女厕,排除旁人的闲言闲语。

但是同时,有一半的跨性别却连厕所也不敢上,甚至有两成的跨性别曾在厕所被旁人骚扰或攻击,有符合性别的证件,虽然不能保证歧视不会发生,却能让他们享有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不用害怕面对警察而求助无门。

接着我要感谢在女人迷的同事与主管,在所有可见的人事资料中调整了我的性别,完全避免了被强迫出柜的可能,将我视为一个普通的女性,甚至在体检时同步要求医院使用我希望的性别。

但是同时,有四成的跨性别因为自己的性别身份而不被录取,有三成的跨性别被公司强迫揭露自己的性别隐私,甚至被要求去上原生性别的厕所,或是遥远的残障厕所,只要有符合心理性别的证件,就能要求这些雇主不应差别对待跨性别者。

但政府却视而不见,明明只要稍微修改政策就可以避免的伤害,却丝毫不见跨性别者仍然被政府丢在看不见的阴暗角落中。

但同时,却有企业愿意给跨性别者多一点的包容,第一银行愿意倾听多元性别者的声音,当事人只要致电客服要求,就可以修改自己帐单中的先生小姐称谓,避免被邮差,被不相干第三人公开自己的性别隐私,在这边我要再次感谢与称赞第一银行,谢谢你们,只要一小步,就能让跨性别感受到尊重。

企业都能做到,为何政府无法,政府理应成为带领企业迈向更性别平等的社会,结果现在却要由企业补足政府无法做到的基本性平意识,成为企业性平拖油瓶。

我是何等的幸运,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因此这也是我今天站在这边,与伴侣盟一同开启要求手术才能换证的诉讼,要求政府正视多元性别,正视那些被政府忽略的、已逝的夥伴,每一位多元性别者的处境。

我希望有天,每位跨性别者都能自己决定是否要手术,不再被这个社会,被这个政府要求手术,被要求透过手术才能享有不被歧视的普通生活。

希望有天,每个人都能自自己真实的样貌,在社会上安全、安心的活着。

爱丽丝(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跨性别小组成员)

我觉得要理解取消强制手术这件事情,必须要很细致的拆分来看,首先跨性别为什么要换证?

最重要当然是为了符合自我性别认同,然后就是各种需要出示证件或登记个资的场合,其中最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前面宇萱提过的求职,另外开户、看病、押证件、临检、投宿旅馆等等等,都会因为证件性别与外表不同而遭遇困难、尴尬或歧视。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或想要动手术,可能原因很多,例如手术对身体的伤害很大、身体状况可能不适合、害怕疼痛或各种并发症风险、担心排尿或性功能不理想、手术剥夺了自然生育的权利、术后必须终身服药、有人药物过敏、有人无力负担高昂手术费、有人始终无法取得家人支持或同意手术。

就好像不是每个想要胸部变大的女性都会选择去做隆乳手术一样,每个人有不同的考量。然而现行制度剥夺了这些未手术跨性别者换证正常生活的机会,为什么?

当我阐述取消强制手术的理念时,最常听到的质疑就是,那你不用手术就可以换证,这样就可以进女厕了吗?

我说我平常都使用女厕啊,也没有造成任何人困扰啊,你觉得这跟我皮夹里的证件上是什么性别有关系吗?我们从来就没有在进厕所前需要出示证件啊!所以跨性别换证会在厕所增加他人的困扰的这种想像,其实根本是个不正确的迷思。

其次第二个迷思是,有人会说那你这样不就可以在女厕做坏事?ㄜ⋯⋯什么叫可以做坏事?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好像是说,证件性别为女性的人在女厕做坏事,就算被抓到了也拿她没辙?不用负责任?不对吧?

不是这样啊,不管你是不是跨性别,也不管你的证件性别是什么,任何人在厕所偷拍、骚扰,无论是谁都会受到一样的法律制裁不是吗?

也就是说,变更证件的性别,根本不会影响你会在厕所遇见谁,会去的就会去,不会去的就不会,不会让坏人比较容易进女厕犯罪,也不会成为脱罪的免死金牌。

如果有人真的心怀不轨,他只要扮装就能混进去,而这个人通常都跟跨性别没关系,他根本不会也不需要大费周章去变更证件,别忘了非跨性别者去变更证件只会让他在社会上跟现在无法换证的跨性别一样难以生存。

另外还有一种反对声音,会说为什么要为了你们少数人改变政策或习惯?这其实是个很好的问题,但答案就在所有的政府机关、公共空间的门口,我们为了轮椅族或老人家,花钱花空间设置了坡道或电梯,即便需要使用的人也是相对少数啊,为什么?

因为这些对一般人来说小小的花费或一时的不便,却能让需要的弱势族群大大地改善生活,不是吗?

现在只不过对象换成了跨性别,逻辑不是应该一样吗?

所以,我在此诚恳的拜托大家理性地想想,不要为了一个其实不存在的恐惧,成为跨性别巨大的生存障碍,我希望每个跨性别无论他想要或不想要手术,都能自在地做自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