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己与爱人,都同样是困难的两件事;我们不断地在人际关系上摸索,最终我们要的,只是觉察而后感到自由。

我其实不明白,为什么爱人之前要先学会爱自己?

扪心自问,面临情感难关时,当朋友对我们说出:“爱人之前,要先学会爱自己。”我们实际上会怎么诠释呢?

我们也许会在社群上发一则动态:“你说得对,爱人之前要先学会爱自己,我要更爱自己,大烂人不该让我失去对自己的爱!”

殊不知,我们口中的大烂人同时也发了一则动态:“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是对的,因为爱人之前必须先学会爱自己。你要更爱自己,你值得更好的生活,我也是。”

看来,全世界都有自己对于“爱自己”的一套诠释,差别只在于幽默程度的多寡。

十七世纪的神学家帕斯卡(Blaise Pascal)说,每个信徒都面临一个两难的抉择,到底该相信一个没有上帝的虚无世界,还是另一个机会渺茫的选择,那就是上帝存在。

虽然上帝不存在的机率比较大,但是帕斯卡辩称我们还是有充分的理由信仰上帝,因为这渺小可能性所带来的喜悦,远胜过可能性较大的虚无。

在尼采宣告上帝已死一百年后的今天,依循同样充分的理由,我们改信“爱自己”。

如同“浪漫爱情”的概念,过去的历史长河之中并没有“爱自己”这个信条,人类也不见得需要这样的信仰才能过上好的生活。物质条件富足的人类总是能创造一些新的信念来追求,以及让自己失望。

或许因为“浪漫爱情”早已令人失望,于是“爱自己”接下了为都市人赋予人生意义的重责大任。

如果随便询问十个路人“你觉得我们在爱人之前,必须先学会爱自己吗?”或许会得到一致的认同。

但是如果我们继续追问:“你觉得什么是爱自己?”则可能会得到五种不同版本的说明,以及另外五张不知所措的茫然面孔。

仔细思考之后,我不是很确定爱人之前,是不是真的必须先学会爱自己,尽管这是当今十分流行的概念,但这个说法同时暗示了“如果不爱自己,就无法爱人”的意义。

如果说“爱自己”指的是建立自我肯定。那问题来了,一个人的自我肯定又必须是建立在他人的存在之上,如同小说家斯汤达尔(Stendhal)的说法──一个人可以独立成就任何事情,除了性格之外。

也就是说,我们对自己的认识,是根源于他人对自己的种种反应。

又或许,我们也可以反过来提出疑问:“不先去爱别人,怎么学会爱自己?”

“对自我的爱”必然先于“对他人的爱”吗?假如“爱”这个动词是如爱他人一样地指向自己,当我们说自己正在“爱”一个人和“爱”自己的时候,这两种“爱”是相同的吗?

在我的看法中,爱自己的爱,和爱他人的爱不完全相同,前者偏向“对自己的人生感到满意”,后者则是“超越自我的欲望与追求”,毕竟我们不会在照镜子时像是遇见心仪对象那样地失控与渴望。

然而若要对自己的人生感到满意,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也就是满足爱与被爱的需求。

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要能爱自己,要能对自己的人生感到满意,那他就必须被他人所爱。而被他人所爱的先决条件,则是对他人付出关爱。

真正能体会到“对自己的爱”的前提,是必须接受自己“对他人的爱”的需求,并且付诸行动去爱。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人之所以不爱自己,对自己的人生感到不满意,正是因为他没有学会如何爱人。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思考,那些声称“学会爱自己之后就能走出伤痛”的人,和“经由时间认清现实而自然走出伤痛”的人真的有差别吗?

对自己的人生感到不满意是否一定代表反常?难道一段人际关系的失败非得要找个原因去归咎,例如“因为我还没学会爱自己”?

有些事情很可能只是人类生存的真实景况,不见得是问题。

老实说,每次真正能让我好过一些的,是扎实地接受“不是什么痛苦都一定有原因”,与其硬是去归因于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不如承受真实世界所带来的张力。

“先爱自己”还是“先爱人”不见得是关键,就算我不懂什么是爱自己,我还是可以大方地先去爱你,如果你不爱我,大不了我承受,没谁对谁错,不需要找个原因去归咎。但如果你也爱我,那我学会爱自己,也是刚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