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毁容、砍头⋯⋯梅杜莎是古罗马版厌女症受害者形象的完整范本。作者重读《浮士德》,虽然在全剧逾万句对白之中,梅杜莎的名字仅被提到一次,但歌德笔下的梅杜莎,却显然成为松动从旧约《圣经》以降数千年来男性霸权叙事的重要角色。

众所周知歌德《浮士德》所讲述的,是一位博学老头与魔鬼订立买卖灵魂契约的故事。但往往受到读者忽略的,是在剧中出场仅一杀那的梅杜莎(Medusa)。看似是短暂串场人物,但别忘了因她的出现,连魔鬼梅菲斯特也一度乱了方寸。

梅杜莎这角色在《浮士德》所预留的想像空间,不容小觑。虽然占据篇幅不多,但梅杜莎却几乎让魔鬼与浮士德交易全面破局,甚至几乎让《浮士德》故事提早结束。

险酿灵魂买卖破局的梅杜莎

回顾梅杜莎出场的上文下理──在魔鬼梅菲斯特的法力协助下,浮士德既已重获青春肉体,又有裸体女妖玉臂怀抱侍候,这理应是浮士德满足感即将攻顶的关头;未料梅杜莎却突然介入,受到迷惑的浮士德,竟然搁下与自己肌肤紧贴的女体,反而着迷于梅杜莎化身而成的幻影。

梅杜莎的出现,让本来老神在在的魔鬼梅菲斯特顿时乱了方寸;它深怕浮士德会受到梅杜莎的“死亡之眸”(eyes of the dead)所分心,赶紧介入阻挠。魔鬼梅菲斯特还郑重警告浮士德:任何人与梅杜莎有过眼神接触的话,都会瞬间变成石头。

虽说梅杜莎的凝视足以取人性命,但魔鬼梅菲斯特又为何如此紧张?它真的关心浮士德的死活吗?还是,它其实另有意图?在揣测魔鬼的算计之前,不妨暂且跳离文本,先参考一下作者本人的生平。

歌德大学时期本来是念法律,毕业后一度在法院工作。对于契约执行的法律原则──签订契约的任何一方一旦生命终结,履行契约的责任就会被即时解除──歌德理应瞭如指掌。 

歌德在撰写《浮士德》时,定必也考虑到如下的假设情况:浮士德虽然在契约书上留下血书签字,但假如他变成一颗没有生命和自由意志的石头的话,契约就会即时作废。这样一来,魔鬼就不可能买下浮士德的灵魂了。

浮士德避开与梅杜莎的眼神接触,没有变成石头;其实,是浮士德错过了一个退出魔鬼契约枷锁的机会。

随着灵魂买卖险些儿破局,魔鬼梅菲斯特才意识到,必须要让浮士德的情感有所安顿才行,单靠梅色不足以奴役浮士德;这是后话。

而歌德笔下的梅杜莎,显已并非片面地作为男性欲望的物化对象;在一个奴役灵魂的魔鬼陷阱面前,梅杜莎的凝视可是一个逃生出口呢。


图片|来源

梅杜莎──古罗马版厌女症受害者范例

回顾罗马神话中的梅杜莎,可谓命运坎坷。梅杜莎首先遭海神(Poseidon)强暴,但因貎梅而惹来的横祸还不止于此。智慧/战争女神雅典娜(Athena)自觉容貎不如梅杜莎,心生嫉妒之下,遂施展法术让梅杜莎头上长满毒蛇。最后,梅杜莎还被宙斯的儿子珀尔修斯(Perseus)割下头髗。

从被性侵、被毁容、还被砍头⋯⋯梅杜莎算是古罗马版厌女症受害者形象的完整范本。但另一方面,有别于海神、雅典娜、珀尔修斯⋯⋯等一众天神所体现的稳定的、生存的,并且是全知的权力结构;梅杜莎是有着其变幻莫测的、生死流动的,以及指向未知之域的魅力。

难怪梅杜莎的双眼,始终是浪漫主义先驱歌德所神往的对象。

“惨死眼神”与心灵自由

歌德在 18 世纪未游历义大利时写下《义大利游记》(The Italian Journey)。他先后于 1786 年 12 月 25 日和 1787 年 7 月 29 日,一再提及罗马隆达尼尼广场(Palazzo Rondanini)的梅杜莎雕塑复制品《隆达尼尼梅杜莎》(Medusa Rondanini)。

歌德特别提到,正是雕像上那道“无法言喻的惨死眼神”(unspeakable anguished stare of death),让他着迷得无法自拔。他甚至坦承自己的文字功力不足以叙述个中的迷人之处。

书写,本来是一代大文豪歌德的最强项。但面对梅杜莎“死亡之眸”之梅,歌德却放弃利用文字来辩认、定义和驾驭它;面对梅杜莎,歌德仅愿保留一种无条件缴械、全面倾慕,并且是死心塌地的情怀。

歌德也差点儿让笔下的浮士德体现如斯情怀;但可惜,歌德偏偏又让魔鬼梅菲斯特横加干涉──《浮士德》本是悲剧,作者也就唯有如此演绎了。

作为《浮士德》故事原形的〈约伯书〉

俗谚云“眼睛是灵魂之窗”──据《牛津参考》(Oxford Reference)指出,此语脱胎自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Cicero)《论演说家》一书提到“脸容是展现心灵的图像,眼神是领悟心灵的诠释”(the face is a picture of the mind as the eyes are its interpreter)──西塞罗认为,眼神通往心灵交流的通道。

至于歌德,正是梅杜莎眼神背后的亡灵,才是他无限响往的神交对象。

按照基督宗教教义,死亡后灵魂仍然存在;对歌德来说(至少从《少年维特的烦恼》等作品看来),死亡亦非畏途,反而是迈向灵魂自由的通路之一。

从《义大利游记》的“无法言喻的惨死眼神”,到《浮士德》的“死亡之眸”──前者为歌德个人审梅喜好;而后者,更是紧扣着浪漫主义所崇尚个人自由价值的主题。

要理解歌德走笔下梅杜莎所牵涉到的人文议题,还得回顾一下《浮士德》故事与圣经的互文关系。

《浮士德》故事一开头提到,魔鬼梅菲斯特与神打赌,要看看在诱惑下的浮士德,到底是会选择正义还是堕落?如此情节,16 世纪英国作家马罗(Christopher Marlowe)名着《浮士德》(Dr Faustus)也曾经采用过;而更为早期的情节原型,应是来自旧约《圣经》的〈约伯书〉。

从西元前两千前的〈约伯书〉,一路到 18 世纪的歌德《浮士德》,“神、魔鬼、受考验义人”的三角关系套路一再在不同文本中重覆操演 。而贯串各个相关作品的,是其中清一色地将三位男性之间的搏奕周旋,当作为人性善、恶二元拉扯的形上学叙事格局。

但歌德的突出之处在于,他在剧中安排梅杜莎这位“程咬金”半路杀出,险些儿让故事提早结束;除了让情节起伏,更是带出一个全新视角──女性作为解除男性善恶搏奕困局的锁匙人。

凝视的杀伤力

总结梅杜莎的凝视在歌德《浮士德》剧中的杀伤力,大概展现在三大方面:

一、险让浮士德丧命;

二、险让魔鬼梅菲斯特买下浮士德灵魂的想望破灭;

三、险让神无法证明他所爱的义人浮士德是经得起诱惑。

梅杜莎“惨死眼神”的神话式凄美、浪漫主义式个人自由精神,再加上基督宗教式来世救赎;在三重主题交相作用之下,支撑了《浮士德》的戏剧张力。虽然在全剧逾万句对白之中,梅杜莎的名字仅被提到一次,在歌德《浮士德》笔下的梅杜莎,但显然是足松动从旧约《圣经》以降数千年来男性霸权叙事的重要角色。

虽然有关《浮士德》的讨论焦点,大多围绕着男主角浮士德和魔鬼梅菲斯特的交易,或者是浮士德和女主角葛丽卿(Gretchen)之间那段悲剧爱情。但如果以文化史(特别是女性形象史)的角度来说,在剧中仅仅出现一刹那的梅杜莎(Medusa),其实更是不容忽视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