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以免权益受损呢?
合则聚,不合则散。无法携手到白头,离婚让彼此自由并不是件错事。但说到离婚,“离婚手续会不会很麻烦?”是许多人心中的疑问。这篇文章简单告诉你,离婚手续分几种、选哪种离婚手续最快速方便?然后花一些篇幅谈谈“协议离婚”到底是要如何协议,要注意什么眉眉角角。
在台湾,离婚手续分三种,分别是:
-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可以自行离婚。(民法第 1049 条)
- 调解离婚:双方经法院调解、和解达成离婚共识,婚姻关系消灭。(民法第 1052-1 条)
- 裁判离婚:诉讼后由法官来判决离婚,有条件限制。(民法第 105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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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最和平、快速而且单纯的离婚手续,只要双方约定好离婚协议书内容,再加上两个证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再拿去户政事务所登记离婚,就完成了。
调解离婚
民法规定离婚跟结婚一样,要到户政事务所登记才生效,但协议离婚实在是理想状况,碍于对方意愿,或是假意答应离婚但迟迟不现身办理登记,于是后来有了“调解离婚”。
调解离婚好处在公正的第三方来主持离婚程序,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取得离婚共识。这时法院会制作“离婚调解笔录”,这个笔录与法院判决有相同的效力(而且不用经过漫长的诉讼!)。最后法院还会直接通知户政单位办理离婚登记(要亲自拿着笔录去户政事务所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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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离婚
如果对方坚持不肯谈、双方意见相左时,这时候只能透过裁判离婚手续,请法院来决定,不过就算是裁判离婚,在离婚程序上也会先经过“调解”,调解不成才会进入“裁判离婚”的离婚程序。
相比于协议离婚与调解离婚,裁判离婚绝对是冗长复杂,法院不只要开庭,过程里还有双方以及律师的来回说明及呈上证据,最终法官的判决也许不一定满意。但至少,得到了一个立即生效的结果。
经过以上简单介绍,相信各位都同意如果能够“协议离婚”那是最好,但因为是私下约定(没有第三方),许多法律上的小细节没注意的话可能对自己不利,此时若有专业律师从旁协助,对权益会更有保障。
而在寻求律师的专业协助前,先让我们带你看看“离婚协议书”都有些什么内容吧!
离婚协议书哪里取得?
其实各大书局都有贩售离婚协议书,但格式比较简单。各县市的户政机构网站也都可以下载空白的离婚协议书来填写。
离婚协议书要几份才够?
通常一式三份,当事人各留一份,去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时,户政事务所会留存一份;只要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份数并无特别限制。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标题注明“离婚协议书”
- 填写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资料(姓名、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地址等)
- 简述双方离婚原因,说明双方都同意两愿离婚
- 子女监护权:双方如何行使亲权的方式,可以共同也可以单独归属一方(延伸阅读:监护权是什么?)
- 子女探视权:没有监护权的那方与未成年子女会面的方式(延伸阅读:探视权协议如何写? )
- 扶养费:双方约定好每月提供扶养费多少钱(延伸阅读:扶养费行情多少? )
- 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要不要处理或抛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约定如何分配(延伸阅读:离婚财产怎么分?)
- 其他约定:例如赡养费(非必须)或其他有什么想约定的项目
- 证人基本资料与签章栏位(离婚协议书上要有证人签名才算数!)
- 注明协议书份数与分配给谁的留存分配、将前往哪个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立证书的日期
去户政事务所办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
双方的国民身分证、户口名簿、印章(可以签名)、离婚协议书 1 份、符合身分证规格的大头照、现金(换身分证、换领户口名簿的费用)。
离婚登记谁要到场?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办理。登记当天离婚马上生效(登记日为离婚生效日)。
以上,便是离婚协议的小眉角,只有约定清楚才能保障权益,建议寻找律师的协助,好好迎向自由的新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