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关系,真有实践可能?作者透过三对情侣的故事,让你看见开放式关系的各种样貌。

(开放式关系为亲密关系的既存型态之一,基于多元共融原则,相关内容,期许能让自主选择实践开放式关系的人们减少困惑,实践更好的知情同意,并在关系中成长。)

文|Jack H. 

K 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属于无话不谈,有什么事都可以相互分享的那种。 K 也是一名同志,与外籍男友相识相恋快 5 年,已经开始论及婚嫁,适逢台湾去年终于通过平权婚姻法案,虽说在台湾籍与外籍的认定上似乎还没放宽,但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然而, K 最近跑来曼谷,嘴上云淡风轻的说是来拜访我顺便聊聊,但我知道他,事业顺利平常颇为忙碌,家庭阖家欢乐,年近 30 身体无病亦无痛,有“事”要谈,肯定跟感情有关了。果不其然,在市区某间酒吧,人不算多但驻唱的乐团音量不小,我们扯着嗓子聊着, K 边哭边说道,最近发现他“未婚夫”在外面与其他人发生关系,而且时间已长达一年甚至更久。

作为好友听闻此事,常理上应该同仇敌忾,痛骂对方出轨不要脸之类的,但同时我也听得出来 K 真的很爱对方,而对方也不停道歉,并表示“性”与“爱”在他而言是可以彻底分离的,对于性方面的需求,就像饿了想吃饭,渴了想喝水,是身体自然的本能,但“爱”则是不光是生理需求,更是一种近乎 soulmate 的关系。

先撇开“找藉口脱罪”的顾虑,关于这种“性”“爱”界限分明的说法,有那么点“开放式关系”( open relation )的意味,又或着是西方社会中所称“ friend in benefit ”,甚至根本不用成为 friend 也能发生关系的“炮友”。说实话,这不见得是什么羞于启齿的事,且但凡你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恋,大部分的人就算没做过绝对也想过。至于爱情,婚姻,东方式道德伦理的辩论,那是另一个严肃的话题,对K来说并不适合在疗伤时去探讨。

K 是个相信爱情与婚姻的人,他曾表示过很不喜欢外界总是把同志贴上性生活混乱的标签。诚然,“性自主权”是每个人的自由,一个人要选择“处处留情”又关你其他人什么事。再说了,异性恋中男欢女爱的风骚与风流,并不亚于同志群体。只不过,K觉得基于“绝对的平等”,任何异性恋身上会被加诸的“期待,道德束缚,法律适用,对外人际关系”等,理应没有差别的套用在同性族群身上。因为,“我们没有不一样”,基于这个逻辑, K 就没有很积极响应每年台北的同志大游行,因为“你不会看到异性恋大游行这种鬼东西”,再者, K 虽已出柜但也很不喜欢被问“你是同志吗”,因为正常社会关系之中不会没事去问刚认识的对方“你是异性恋吗”这种鸟问题。

“所以,其实如果你们相信并也确认了彼此在爱情中的关系,真正让你无法过去的,是所谓性与爱分离,又或者说,开放式关系这种态度,对吧?”我问 K ,并透过K与他伴侣之间的对话纪录,虽不敢 100% 笃定但至少判断对方是认真的,认真深爱着K但就是偶尔需要一些生活刺激,在注意安全与保护措施,以及清楚划分好界线的前提下,满足性方面的需求。

当然,价值观的认定是很主观的事,站在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只要不影响他人的利益,一个人,一对伴侣,甚至一个家庭喜欢追随什么要的价值,奉行怎么样的生活方式,那都是他们的事,任何人无权置喙,更遑论用“自以为是”的道德与伦理大帽子,去规范甚至逼迫其“改邪归正”。这就是为什么某些反同团体让人觉得恶心的原因,在他们的教义中,大可鼓吹他们认为正确的事,但想以此来影响世俗法律,就不在只是“他们”的事而已了。

对于 K ,暂且我对“开放式关系”不置可否,但倒是可以分享两个身边的见闻,从别人的故事,看看能否有不同角度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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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与 T 是另一对同志恋人,女同志,从大学合唱团认识至今在一起7年多了, J 在泰国工作,我跟“他”相识于某个 networking 的活动, J 风趣健谈,是那种藏不住秘密的人,也很乐于分享他跟T的故事,最为有趣的,他们正是在一段“开放式关系”中,因为大学毕业后, J 来到曼谷工作, T 则是去欧洲念博班,他们每天视讯联系,保持着远距离的伴侣关系,但同时,两人各自又在所居住的城市,有着另一位“伴侣”,而四人都知道彼此的存在。

“所以,这算是固定炮友还是有真感情的关系?”在与 J 比较熟后,我小心翼翼的问,J耸耸肩,笑称他觉得跟他在曼谷的这位,不光是发生性关系而已,他们也会手牵手逛街,看电影,就像一对普通的情侣,只是同时还有另一个“她”,远在欧洲却也还是能相互关心,并欣然接受这样的模式。

好,如果看到此有卫道人士已经眉头皱到不知哪去,心里忍不住大骂“这些乱来的 xx ”⋯⋯那第二个故事我们来聊聊“正常”的异性恋,同样在曼谷,是一对已经结婚 30 多年的夫妻。

S 是台湾人,但很早就来泰国做生意,也在当地认识了华侨太太,相爱而成婚,也一起打拼事业,育有 3 儿女,日子过得很幸福也很“标准”。现在两人都退休了,闲云野鹤过着轻松自在的日子,没事就到处旅游,或是约个饭局,吃吃喝喝聊些人生与经验之类的。

一次小酌,不知怎么聊到爱情,婚姻这类话题,我想知道 S 如何维持这么多年恩爱如故的感情关系, S 语出惊人的分享了他跟他太太虽结婚 30 多年,但在过去近15年的时间里,他们的婚姻是有“周休二日”的。

什么意思?意思是只要双方先说好,每周可以有 2 天“放假”,男方在郊区另有小套房,可以跟任何人“约会”或甚至有个名正言顺的“小三”; 女方亦然,也有自己的规划,可以在周休二日的时候,与“很要好的异性朋友”,一起旅游,约会,做想做的任何事。但大家都清楚知道界线在哪里,也都能尊重并体谅对方的需求,并且相信他们所共同建立的爱情与婚姻,可以经得起诱惑与考验。

“婚姻不也是一纸民事契约?那缔约双方本就可以平等的制定各种条款啊⋯⋯” J 是这么解释,而我确实也认同只要不存在权力不对等,而且是彼此在“自由意志”与“自主意识”都认同的情况下,该怎么样过生活,本就是他们的权利。这大概也是我观察到很有趣,也很成功的异性伴侣“开放式关系”的例子,之前只在欲望城市电影版中看过类似的桥段,没想到生活中,确实有人身体力行,而且过得还满好的。

语罢,我不确定 K 听完后有没有好一点,但至少在我看来,感情本就是两人之间的事,只有当事双方才能知道什么是最适合的方式,也只有当事者才有全力去定义他们想要的关系,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之下。

毕竟,在一段关系中,信任与默契很重要,只要大家规则讲好,能相互尊重与包容,能一起过日子,休戚与共,能在不断的磨合中找到共同的价值,信守而终,大抵如此。

爱情实在不好说明白,每个人,每一对,都有他自己的故事与标准。对我来说,爱情就是八个字:情深似海,义重如山。

至于在爱情里面,对于“性”“婚姻”,或是到底是 bilateral 或 multilateral 的形式,这都是个人选择的问题,时代会演进,道德与伦理的框架也会一直变动,我们不需要拿自己笃定认可的那套标准,强加在任何其他人的关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