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社会对于性的禁忌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小女生,全世界都会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会觉得是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作者参加讲座谈“性自主与性同意”,谈“没有同意就是性侵”。

文|刘郁葶

今晚的天空飘着蒙蒙细雨,善导寺转角处的咖啡厅透着微光,推开门扉、循阶而下,里头早已汇聚着人群。长期关注性别暴力受害者的妇女基金会,邀请赖芳玉律师与林美薰谘商师谈“性自主与性同意”,并分析两年前轰动全台的林奕含事件。在讲座初始赖芳玉即点出,不要小看强暴对于受害者的伤害,那种痛苦并不亚于“被杀害”,因为“插进去,整个人生就拔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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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是社会性的谋杀

许多新闻事件中,强暴看起来是个别发生的,但整体而言是社会性的谋杀。例如书中的蔡主任,她用言语诱骗女学生、载她们到老师家;又或者钱一维施暴,周围的人心知肚明却都选择视而不见。

而社会又是如何看待被强暴这件事?林美薰指出,许多事情的意义,是社会赋予它而产生的,“你今天会觉得这件事情很羞耻,是谁告诉你的?”举例来说,两岁的小孩觉得开心于是把衣服脱光,然而大人看到会责骂,他因而习得这件事是羞耻的。罪恶感的产生来自于与社会的互动,人们会从人际关系之中来认定自我定位。因此,被强暴这件事是共感出来的,而这个社会赋予被强暴这件事是很悲哀和污名的,所以被害人往往感到很羞耻、很有罪恶感。

林美薰举了早期的个案,老板骗女员工跟他出差,接着把车开到偏远的山上并性侵她。女员工后来打电话来妇女基金会求助,她说自己被性侵了,“我做错事了,我的丈夫和婆家绝对不会原谅我,会把我赶尽杀绝。”然而,林美薰说:“我听了觉得她根本就没有错”,但当事人却有深深的愧疚感,这其实关乎着社会如何看待被性侵这件事。

这样的情况,正可呼应《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诱奸思琪的老师李国华所说的:“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因为这太脏了。”面对被老师诱奸,思琪发现:“他硬插进来,而我必须为此道歉。”本书更进一步点名李国华的心态——“他发现社会对于性的禁忌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小女生,全世界都会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会觉得是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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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诱奸犯——“承认这是强暴,比爱上他还更痛苦”

可能读者会好奇,为何被诱奸的思琪后来会爱上老师?更确切地说,为何她努力说服自己要爱上老师?林美薰直陈,可能对于思琪而言,“如果我爱上老师,整件事就不算是强暴。因为承认这是强暴,比爱上他还更痛苦。”

强迫自己爱上诱奸犯的心情,并非无独有偶。五年前,网路上曾疯传一则发人深省的漫画,标题叫作〈我帮强暴犯做了早餐〉 (Trigger Warning: Breakfast),内容是在说一个女生被侵害后的隔天早晨,帮加害者做了一份早餐。在受害者的认知里,似乎是“如果我帮他做早餐,我好像比较不会受到这个伤害。因为这就表示发生过的事,只是一段浪漫的约会,而我跟他是在‘有关系’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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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关系,看不见的权力操控

也许社会大众不解,为何受害人在遭遇性侵后不直接大喊:“我被性侵了?”若受害者“当下没有反抗,是否就算合意性交?”林美薰指出,我们往往忽略了,这中间可能隐藏着许多权力操控。在林奕含事件当中,她和老师的关系即隐藏着许多的操控,如年龄鸿沟、师生关系,以及老师知道“女孩子很崇拜我”,这些其实都显示出──“权力是无远弗届的”。林美薰另外举了一个例子,若理事长的好朋友出现,他虽然跟我没有直接的工作关系,但他是我的上司的朋友,所以我们都知道要对他尊敬、好好招待他,这即是看不见的权力操控,更何况此人是你以前的老师。特别是在东方社会,华人文化很重视伦理辈分,这些都让被害人很难反抗,难以直截了当地说 No。由此可见,权力关系如此复杂,华人又很爱面子,要说 No 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因此,许多性侵案多半是在半推半就的情况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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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发生后,大众往往会质疑当事人——“你当时怎么没有很激烈地反抗?”、“为何没有抵死不从?”这背后其实牵涉许多原因,也许是受害者“愣住了反应不过来”、“恐惧被杀害只好屈就”等等。而今,我们应当反过来,问加害人说:“你有没有得到对方很清楚明确的Yes?”如果没有,那就算是性侵,把真正的责任回归到加害人身上。近年来,现代妇女基金会倡议“OYMY-only yes means yes”,亦即“没有同意就是性侵”,强调“积极同意”的重要性,以避免在“性同意”的认知上有误会。

长大后才明白——“性”就是“命”

回归本质,性代表的意义会是什么呢?赖芳玉律师表示,小时候性对于她来说,就是男女有别、性器官是什么,国家的教育都还是在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守住贞操,却没有着重在谈“性自主权”。长大后她才明白,性是复杂的,性是跟爱连结的,或者可以跟爱分开。在男女交往中,有些人认为你如果爱我,就必须要跟我上床,若不给我性,就表示你不爱我。也有人则是可以接受约炮,过程之中没有爱,只有肉体的愉悦。

赖芳玉律师分享一个个案。除了林奕含事件,台湾之前有个师生恋的案件,女学生很爱老师,她没有办法离开他,后来女学生太痛苦就自杀了。女学生心中一直有个疑惑:“为什么性全部是由老师你来诠释?”老师告诉她:“你要跟我在一起,就必须要接受我还有老婆,和其他很多的炮友。你不接受,那就离开。”然而,对于女学生而言是:“你怎么可以把我愿意付出的性,当成像炮友一般的浅薄?”她无法接受,所以拿命来换。“性命、性命”,原来“性”跟“命”有很深的连结,性其实就是命。

 

支持与接纳,帮助思琪们脱离黑暗

至于受害者被侵害后,说出来是否能被亲友、同侪、社会接纳,也是个重要的议题。赖芳玉强调:“这件事的重要程度不亚于她被性侵时的三分钟。”面对受害者,我们可以做的最简单的事就是支持她,反覆告诉她“这不是妳的错”,而且这句话讲千遍万遍都不嫌多。周遭的人应当努力去除受害者的罪恶感、羞耻感,因为“只要这世上有人告诉她、接纳她、相信她,她就有机会脱离黑暗。”

曾有法官问被性侵的受害者,“你可不可能原谅,那些跟着人云亦云来骂你的人?”受害者说:“我活着,能跟正常地吸气、吐气就已经很幸福了,讲原谅太沉重了。”近年来推动的修复式司法,背后正是牵涉原谅的议题。然而,在谈原谅之前,我们能不能先包容、理解受害者的创伤?“如果我们的社会不放过受害人,请问他们要如何原谅别人?他们要怎么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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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的尾声,林美薰投影出书中的一段话:

“你要紧紧地抱着思琪,你可以变成思琪,然后,替她活下去,连思琪的分一起好好地活下去……不是你宽容,而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林奕含事件引发台湾人的觉醒,整件事虽然悲伤,却是唤起大众意识的因子。林美薰以这段话作结:“我们今天在这周四的晚上,谈这么沉重的议题,其实也是在帮思琪好好地活下去。”

世界上还有成千上万个思琪,你可以假装没看到,但你也可以选择直视它。多一点了解、多一点体谅,意识到不要让自己成为共犯结构的体系,那么或许世界上的思琪会少一些、思琪的痛楚会减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