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离不了婚?】

要结束一段关系很难。即使已经破绽百出,我们还是常常不愿弃守,原因是什么?用心理学解析,其实在这里头,藏着许多人性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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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们对“离婚”有着各种恐惧与忌讳,因为社会的传统总是“百年好合”,道德上也要求“床头打架床尾和”。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总被视为不负责任,被离婚的也常常被指责不够努力挽留…...总之,绝少人愿意提起代表人生污点的失败经历。

但说到底,为何“离婚=失败”?或即便真的是失败,那又是在甚么层面上失败了呢?

“他没有在听我说话”女人需要的是甚么?

对男士先说声抱歉,今天我们只会从几个女人的离婚故事出发,看看离婚背后的心理学问题。即她们的“失败”为何:

(1)如果离婚的过去让人难以启齿或面对,最可能就是“不忠”所带来的罪疚感。我记得一位老太太,她因为先生长期在中国工作的情感孤寂,又刚好命运般地遇见一位很体贴她的在台老先生,二人随即进入一段黄昏之恋。然而,这个对丈夫不忠的罪疚感,加上离婚的危机,让她陷入严重的忧郁。她说:“是我的错…这根本不应该发生的!”在谘商中,她第一次向别人谈及自己的“罪”,她恨透自己对遵守传统家庭美德的失守,一次黄昏之败。

(2)有一位多年来持家节俭的太太,认为即便自己当年没有嫁给有钱人,但凭着自己的付出,今天总算是跟丈夫过着小康生活。子女都大学毕业,找到工作。殊不知近年先生有婚外情,二人关系直坠谷底。子女都认为母亲若要离婚,也是无可厚非。不过,已经跟丈夫分居的她坚拒离婚,她说:“付出了大半辈子,我得到了甚么?!我才不会离婚!离婚不就便宜了那个小三?”事实上,她无法面对的是自己所辛辛苦苦建立的美好家园的破裂,在潜意识中有着对自身一事无成的饮恨。只是在行为上,她表现为对家人“你们都欠了我”的恨意!

上面两个故事看似截然不同,但背后都是指涉对“关系”的失望、受伤、不满足。有一位女士认真地思考过离婚这件事,她在谘商室的椅子上失落地说:“我以为我是先生最好的朋友,甚么都会跟我说,因为我是把他当作我最好的朋友。但很可惜,他没有,他不懂我。”

女人需要的,只是“朋友”:一个身兼“朋友”的伴侣 [1]

婚姻关系中“被倾听与了解的需要”,不只是一项期待,更是在那个“婚姻坟墓”里一再用来评估关系的指标——到底我“死”得值不值得?如果不值得,那女人一定会觉得婚姻触礁了。就像精神分析师 Reik 的某位女个案说:“我们除了喊叫声,一切都全过去了。喊叫声从一开始就存在,他在每个场合都对我喊叫。”或是另一个常见版本,在喊叫的是“疯女人”。这一切背后,都带着不被倾听与了解的痛……Reik 和我的临床经验都证明了女人要的不多,只是“一个身兼朋友的伴侣”。

延伸下去,我们想到要是社会认定男人会单纯为了性的愉悦而不忠,那女人为何绝少只为了性的饥渴而出轨?当一个女人觉得自己受丈夫的忽视、屈辱和鄙视时,她会认为自己不再被需要了。或不能再引起他的柔情时,她那受伤的自尊心就会让她离开 [2]──谁说只有男人因为高自尊而脆弱?女人的自尊亦是需要好好被呵护,只是她更常是被男人的欲望来决定。

“失去原本的自己”为什么我们离不了婚?

从这些“离婚不成”的故事中,我们反而看到不少女人视“离婚=失败”的原因,即一种苦心投入多年情感经营的关系失败。而且,它最终会质问起自身的脆弱性——原来我“不值得”被爱、被倾听、被珍重……面对这些自我嫌恶与厌倦的负面感受和无价值感,任谁也很难去面对,更成为了“逃避(谈论)离婚”的原因之一。在心理意义上,这有时候远比社会对女人三从四德的要求与罪恶感,来得更无力招架!

不过,我们更值得去思考“夫姓”这件事。即便现在很少女性在结婚后会把夫家姓氏冠在自己的名字前面,但它还是无形地存在着——结婚后,妳不再是妳自己了,妳变成“X 太太”。那个“X”不是妳,妳只是某人的妻子、某人的媳妇、某人的妈妈......我常发现结婚多年的女性,失去了自己原本的主体性,彷佛结婚前的自己已经死掉良久,顶多在餐桌上偶尔怀缅!

一位太太曾在谘商室问说:“我真的能独立吗?我好多年没有工作过了,也许我先生说的对,我是不能没有他的。”所以传统上,说甚么婚姻对男人而言“像”个坟墓,这不过是说他开始要承担很多过往没有的责任。然而,我认为女性很多时候没有意识到婚姻对她们而言,更“是”坟墓──那个以往的自己不见了、死掉了,若要离婚,更没有信心能找回她、复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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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女人 feminine”(妻子、媳妇、妈妈)是一个晚到、却被过于放大的身份,但女人在结婚以前、在以男性的欲望来决定自己的自尊以前,她首是先一位“女性 woman”──她们忘记了自己原有的价值,甚至是从来没有细看欣赏作为女性的自身价值,才在离婚前踌躇、离婚中矛盾、离婚后悔恨。

“她们最不需要的是责难”你可以这样关心她们

离婚不离婚,如果只是由社会传统对女人的道德要求与罪恶感来决定,那实在太可惜了!至少,她应该得到“怜悯”。因为她有着被需要的需要、被爱的渴望、被视为独特个体的自尊……这些临床上的离婚核心,先需要被看见与怜悯。再者,她有个夫姓之前早就存在的自己,女性,(如果那么不幸要离婚),等着从婚姻的坟墓里复活。除了自命可怜的受虐者,我看不出让人们面对离婚的“自我失败”能够有多容豁达。除非,这些离婚背后的原因得到社会的了解;以及,除了把过去的关系“重新安放”(re-place)的哀悼处理,我想:

她们更要把自己“重新放至”(re-place)于那离开太久、遗忘掉的“女性”主体位置之上。

当然,若是那个女性位置是由破破碎碎的童年所组成,那么去找一位谘商心理师谈谈,也许是妳需要的。(就“关系”与“自我失败”的文章,可参考拙作〈分手后的关系心理学[上][下]〉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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