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佳利益》看,我们以为的“正义感”会不会有一天,不知不觉成为杀人武器?

前些日子,在跟实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朋友聊起《最佳利益》这出剧时,笔者友人对于本剧多数的细节和发展大为激赏,认为影集真正有捕捉到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的面貌与运作,但也在过程中提到在其心中本剧最大的缺点:由钟承翰所饰演的热血菜鸟律师陈博昀。

“如果真的这么有正义感,为何是来大型律师事务所,而不是去担任法扶律师或考司法官呢?”

表面上,一如多数台湾戏剧里头的主角,陈博昀的所作所为一言以蔽之便是“热血”,同时兼具强大的正义感、对于守护弱势的渴望,以及孜孜不倦帮助他人的企图心,一言一行皆符合一出与司法相关的戏剧里头,对于正义使者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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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趣的是,当刻划起陈博昀的实际作为,对于案件所造成的影响,编剧林佩瑜反而运用由天心所饰演、开口闭口“最佳利益”的“诉讼快手”方筝,来突显陈博昀的决定不仅可能对于帮助弱势毫无影响(如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搜查甚至不请自入,反而可能伤害了证据的可信度),成为被利用的标地(如过于相信家暴案的受害者,反而蒙蔽了自导自演的可能),甚至在发现自己被利用时,做出错误或情绪化的举动。陈博昀相信的是绝对的正义与其实践,却也因此被各种人性谎言与暗面蒙骗,内心的尺是先入为主的“正义”,实际达成的效果反而离“正义”越远。所谓的“正义使者”,俨然成为立意良善的讽刺,高明地翻转了“正义”的价值。

进一步来说,当叙事从一个人的正义,成为千千万万乡民的正义,从一个跟随在资深合夥人身边大声疾呼的陈博昀,到无数个躲在键盘后面的陈博昀,在《最佳利益》上档前暂时画下句点的《我们与恶的距离》,便是透过媒体产业,探讨群众暴力和新闻制造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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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无法分辨“单一一位精神病患”不请自来入侵幼稚园与“精神病照护之家”设立在幼稚园旁边的差别,若我们只在意行凶者应血债血偿,却不考虑其背后动机,则恐怕今天当加害者家属控诉媒体也是凶手时,这个媒体指的不只是新闻广播,也包含跟着媒体起舞、大放厥词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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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之所以会有未审先判、误杀忠良的情况,往往是因为我们太习惯非黑即白的答案,太习惯是非题或选择题(甚至只能单选不能复选)的框框,而非申论题的一张白纸;我们凡事打着“正义”之名,却忽略了每个人眼中对于正义的意义不同,也因此当我们选择以自己的正义做出判断,对他人的意见不同加以谴责,甚至做出难以挽回的决定时,我们只不过是图个方便,希望在不需要思考,不需要面对其中丑陋或难堪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花最少的力气,达到最大的舒缓。

终究会“未审先判”,还是因为我们觉得审理太慢、太不公平,太“麻烦”。只不过今天司法单位可以杀人,新闻媒体可以杀人,单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乡民也可以杀人。若无法有完整的正当程序,有认真的求证与对灰色地带的理解,则我们和杀人凶手之间,究竟还剩多少距离?我们眼中的利益,真的是对当事人或对整个社会来说的最佳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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