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利益》剧情围绕着许多家庭相关的法律案件,从诈领保险金、因婚姻冷暴力诉请离婚、为父亲讨公道而追究客运公司责任、通奸被抓到证据后的自身权益维护⋯⋯在看剧的同时,仍然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走律政单元剧模式的《最佳利益》,除了主角群和客串演员同样有看头之外,另一个非常精彩的看点就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其实都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除了改编自大家都可以联想到的外佣性侵案、无差别杀人案、游览车司机车祸案等等外,也有不少家事法庭与感情相关的案件(虽然这会让人很好奇方筝的律师专业到底是专攻哪一块),分别可以达到不同层面的法律科普教育功能。

先从前者说起,当一个引起社会关注的犯罪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因为侦查不公开,通常都只有到最后判决出炉我们才会看到最后的结果,结果往往不见得跟我们先前接收到的新闻资讯与心理期待相符,于是乡民也只能在键盘上骂骂“恐龙法官”,不知道中间发生什么事,更遑论理解也许台湾需要哪些司法改革才得以改善现状;或者真相也许是媒体所揭露的消息,跟检察官实际搜证获得的呈堂证据有落差。

在资讯极不对等的状况下,不管骂几次恐龙法官可能都于事无补。

但到了《最佳利益》,在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编剧与仔细的田调之下,我们终于有机会去理解卷入这样的案件后,不同涉案人要面对的压力、正式法律程序为何,以及他们所需要的证据有多难取得(甚至是不可能取得),才可能导致证据不足情况下,法官不得不依法做出最后的判决。正由于法律处理的是人的纠纷,在搜证和思考的过程中都会受到社会脉络甚至个人偏见的影响——

就如同剧中菜鸟陈博昀刚开始入行时,见到看似弱势的当事人时难免不带入主观,进而影响了对人事的相关判断,而也许我们也能从他身上看到自己,有的时候因为特定标签,是否会让我们对于案情“未审先判”?我们认为的正义,又跟检察官、警方最后搜证的结果一定相符吗?


图片|《最佳利益》剧照

其次,剧中也有着许多家庭或平民百姓生活相关的法律案件,从诈领保险金、因婚姻冷暴力诉请离婚、为父亲讨公道而追究客运公司责任、通奸被抓到证据后的自身权益维护、决定离婚后争取儿女监护权的角力等等,我们都可以跟着当事人与剧中专业律师方筝的对谈,进一步理解到原来自己处在什么样的法律状态,可以行使的权力有哪些,可以举出的证据有哪些,要如何在法庭上让法官理解自己的遭遇等等。


图片|《最佳利益》剧照

尤其最近刚播出不久,剧中管育仁立委妻子黄丽珊决定与丈夫离婚后,最担心的就是两个女儿的监护权能否判给自己,甚且为此考虑先带孩子离开先不要让先生找到,这样的行为也许是人情之常,却是在方筝的解释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样的行为在法律和法官眼中是属于“消极行为”,反而会对于判决不利。

同时随着管育仁和黄丽珊台面下对于争小孩的斗法,我们也终于发觉“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时候除了法庭上的判决之外,更多的还是当事双方私下进行的协商与角力,法律和正义远比想像中检查官和律师正邪对决来得复杂得多。

也正由于台湾法律教育的不普及,许多人都是直到自己意外卷入官司,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也可能像黄丽珊一样在无意间做出不利法律判决的行为,或许我们也不像她能出手阔绰随时找律师谘商,就会导致更不利的状况。

正因为剧中有非常贴近我们生活的细节,许多状况我们自己或身边亲友都有可能遇上,看《最佳利益》还能够让我们有机会先准备相关知识,以备不时之需,真正是寓教于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