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 25 岁了,想想我人生最勇敢的事,不是一个人到国外旅行,而是 15 岁的自己懂得捍卫权力,提出告诉,跟亲人对簿公堂。”

文|Aurora

今年 25 岁了,想想我人生最勇敢的事,不是一个人到国外旅行,而是在对性封闭的社会下,15 岁的自己懂得捍卫权力,提出告诉,跟亲人对簿公堂。说服原本想劝我撤案的警察,谘商师也很愿意帮我作证,社工也想尽办法收集证据。

我知道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想像性伤害很难好的原因,越是绝口不提,就是让当事人独自扛起羞耻、愤怒感、质疑自己的判断能力、信任被摔碎。

永远记得那种感觉,像一个溺水人想要被拉起来,旁观的人装没看到,真的也是没义务要帮你,有的还一脚踩下去叫你不要吵(因为他们比你还害怕不知道怎么面对,因为从前的教育就是教他们闭嘴)。


图片|2019 年单独游新疆天山天池

但大多都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居多,即使是专业的社工跟谘商师,也其实都在摸索,也因为很多案主受过很多伤害不愿意说出来,错失互相理解的机会,尤其谘商的过程不会是舒服的,是把痛苦扒开来看层层清理,我也是逃走好几次。听过蛮多过分话的啦,但这里就不想增加仇恨值。

我的经验大部分是“过多的同情”。

大概就是站在拯救者的心态吧,一直预设当事人要怎样才是好起来,就像叫一个两脚骨折的人,不撑拐杖走路,根本办不到啊!更多的时候也是自己逼自己,尤其当时很敏感跟自尊心强,都还会知道谘商师要用什么方法撬开我的嘴,刻意避开很多话题,真的连普通的家常话都无法说,更别说交一般朋友了,当时是真的无法再受伤了。

因为社会对性的隐蔽,跟本人没有人教该怎么办,在有些人面前讲强奸、强暴、性侵害都有人会无法听下去,如果不说出来,你要怎么让犯错的人去好好承担呢?

背着别人的错误,伤口才会难以愈合。

如果是熟人犯案,那种不敢说出来的矛盾又更大了,因为说出来会面临刑期,或者破坏亲情友情的思虑,尤其是亲人,案主本身或案主身边的人就会替他担心未来,会不会坐牢啊?他是性侵犯耶!他以后要怎么活啊?这也是让当事人会吞回去的其中之一。

陪伴者,要小心翼翼别落入拯救者的陷阱,也要好好先照顾自己的心,真的无法负荷,可以寻求其他管道,要相信当事人有能力自己爬出来,如果真的忍不住超过界线想帮他时,快想起来这段!

毛毛虫羽化的时候,要靠自己冲破,你的心软会让它永远飞不起来。要怎么判断过度呢?当你感受到这段关系越来越“控制”跟“不舒服”、“过度依附”,就是警讯了。

而如果是当事人,请记得你不管身处任何环境,有没有人支持你,你都有权力捍卫自己。

我的经验是“自我仇恨”,不用逼自己原谅、放下,要做到什么程度才是恢复与完美,或如何优秀才能被看见。尊重自己的任何情绪允许它出来,用你喜欢或可以接受的后果去让它流动,像我痛苦到不行时,会透过静坐、内观、瑜珈,不然就乱念自创咒语,我好美如我好棒棒(请自行改编,觉得太白痴,可以换个方式)。

没有一定要怎么做,只要当下听听内心的声音,你觉得是适合的选项,那就往前、休息千万不要免强自己,每个人的经历跟过程都不一,没有办法理解你的,相信他们尽全力了,多多记得那份“努力理解你的心”,其实对方没有义务要这么做(实话真的不太好听)。

很能够体会想要被理解的渴望,一个人在黑夜的那种无助与绝望感,常常无法喘气,怎么讲别人都看不到你的伤口,逐渐感到被掏空,也做过很多脱线的事(不要太怪罪也不要过度包容自己喔,非常时期非常办法,如果已经做了就下次慢慢调整)。

观察做了性伤害的人的心得

(这一段可能历经被熟人性侵的人,会非常不舒服,请斟酌往下看)

“勇于承担”没有想像中的可怕,社会对于性伤害是一种滔天大罪,对他们来说否认的成本远比承认低,没有那个机制让他们愿意负责(也有些人是藉口一堆),道歉得不到社会的包容(没有人有义务包容),那他当然会选择更干净的犯案方式,也就没有改变的机会,如果又不知道怎么排除,而这些包袱会变相的,担在陪伴者和当事人身上。

当一个人极度自卑找不到出口,透过掌控与毁灭别人的感觉,来增加自信,对他们来说性是一种快速获得虚荣与力量的“武器”(题外话透过攫取,不是内心长出来的,都只是暂时跟空虚喔,大概就跟嗑药一样吧?开心一下,药效退了又要吃,会不断的找下一个目标)。

我甚至可以大胆地说,那绝对不是一种冲动(当然不是所有案例都是这样),而是一种“处心积虑的行动”,即使他们本人都会矢口否认,又或者他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的行为背后原因,即使到成年后发现,往往也定型了。

当更深入地去理解,为什么性可以成为一种武器呢?

这就是社会价值观的所在,被认为欲望是肮脏的、不公开谈论,造就了当事人会不敢说,还会认为是自己的错,越是不说,尤其身旁的人想要压下去,就是越助长纵容加害者,长期的内化认为理所当然,剥夺学习的机会,又要加害者懂,不就是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吗?

要相信他们有能力承担自己的行为。

举个例子,小美偷了小明的铅笔,这故事听起来没有杀伤力,更容易说出口,这样小美的行为得以被看见,有机会被拿来讨论,小美为什么偷铅笔?因为有这个需求啊,那解决了真正需求的背后,小美是不是就有可能不再偷铅笔了?换做性侵却很难被听见,往往就在说出口这个阶段被截断。

曾看过一篇文章,是关于荷兰犯罪率低原因,一个良好的矫正系统,帮助犯罪的人重新回到社会的机制,不禁在想台湾社会,是不是无法容纳犯下性侵罪犯的人?没有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根据署统计,104 年性侵害案件,加害者为熟人高达 78.6%。造成受害者与身旁的人不说的原因 ,除了前面谈到的性隐讳的原因,也是不是害怕加害者的一生全毁呢?

记得母亲当时纵容与维护加害者时,我的内心激起很深层的恨意,感觉遭到双重背叛,凭什么犯错的人可以被爱,后来很认真分析,母亲背后的思虑以及行为,她害怕加害者的人生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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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高让加害者被社会接纳的机会,是不是间接增加指证的意愿?受害者被支持的机会也就大幅提高,更能无后顾之忧的说出 ,为了加害者好,就要指证他们的错误,给自己的人生自由,也给他们改正的契机(至于他们愿不愿意改变就随缘啦)。再次强调这个是双向,没有义务要替对方想,做好我们该做的,如果没有心改正不值得原谅。

会想分享历程,因为发生这些事的人,远比我想像中的更多,如果大家能够提倡性教育,更公开的谈论它,互相交流下,更能了解与学会彼此尊重双方的性意愿与界限,这些都是可以慢慢改善的,创造更能够更勇敢地说出的环境。

终究能够了解性行为,就是人类的一个需求,没有所谓的好或不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公开去了解使用它的背后需付出的风险,然后去拟定适合自己的方案,不是很好吗?

不知道多少人会看到这篇文章,会被影响去付诸实践,至少从我开始。相信只要每个人都愿意这样想,以后经历到的人,绝对会比我花更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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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再等待黎明,而是决定选择温柔陪着黑夜,就缓缓地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