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谈校园性暴力,我们发现,对于校园举报程序,我们理解得还不够多。

Knowyourself 这次分享了一篇访谈纪录。Sandi 是一个美国高中学生,遭到了典型的“约会性侵”。事发后一年半,她勇敢说出自己受暴的经验,并向校方举报。但对方却一口咬定:“说我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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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号简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会喜欢的泛心理学。

这篇文章的受访对象是Sandi(化名),美国某高中的一名在读研究生。她遭受性侵的情境是典型的“约会性侵”:刚来美国读书的时候,Sandi 在一名同校中国男生的追求下,开始和对方约会。第四、第五次单独见面的时候,男生对她做出了性侵犯的举动。她随即与男生断了来往,也陷入了长久的自责与恐慌。

事发一年半以后,Sandi 向校方举报了这名男生。我作为好友兼知情者之一,也协助配合了调查。但是,直到这次对话之前,我并没有充分瞭解她迈出这一步时的犹豫和信念,更难设想举报本身带给她的深刻痛苦和巨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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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者中,很多人都不会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或出于羞耻,或出于戒备,或者担忧得不到期望的关注,或者还在等待一个结尾。Sandi 则勇敢地讲述了她从受到性侵犯、瞭解相关知识,到向学校举报施暴者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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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一起来看 Sandi 的故事。

(为保护隐私,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Q:当时你与他(性侵者)的关系是什么样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A:我当时和他是约会的关系,其实是处在一个灰色地带,因为施暴者既不是陌生人,也不是普通的朋友。我当时一直在说“不行”、“不要”、“不”,在整个过程中说了几百遍,但因为是约会的关系,那时候还没有彻底对他失去希望,所以也没有撕破脸地去反抗,没有激烈搏斗之类。当他做得很过分的时候,我就尖叫,拼命地叫,因为我说“不”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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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当时有认为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吗?

A:当时没有。更多的是,我觉得自己做错了,是我自己没有保护好自己,把自己放到了一个比较危险的处境。非常自责。我和姐姐说了这件事,她也觉得我应该对这件事负责任。她当时那么说,我有一点点不舒服,但总体还是觉得那是自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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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的自责心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是什么促成了你的改变?

A:这种自责持续了一年两个月左右。其实没有一个特定的点,可能真的是女性研究的课上多了,逐渐瞭解了一些关于强暴迷思(rape myths)的理论和知识,渐渐觉得,原来这个事情我才是受害者。

对于性侵犯,现在美国大部分州实行的衡量标准是——在整个过程中,只要受侵犯的那一方(无论男性还是女性)说“不”,那么就没有考虑的余地,也就是“不意味着不”(No means no)——无论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包括夫妻和情侣关系),无论你们以前有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如果不尊重对方的意愿,就是性侵犯。

即使在这段情感关系中,我是主动的一方,但是如果我对进一步的性接触说“不”,我有完全的资格拒绝进一步的发展,这个不应该有疑问。对于性侵犯的衡量标准,加州现在实行“是才意味着是”(yes means yes),就是即使一方没有说“不”,但是只要他没有给予对方积极的肯定,没有充分表达“是”“可以”,如果对方继续进行下去,这也是性侵犯。*(延伸阅读:ONLY YES MEANS YES 现代女人开口谈性的100 种方法

女性在性生活中有自己的需求,有自己的渴望,这不应该是一件让人羞耻的事情。如果想要进一步的性接触,就是yes,不想就是no。很多女性,至少现在,还是很不好意思说yes, 但是我们至少要坚持住“不意味着不” (no means no),这是底线。但是我认为以后,我们最终要走向“是才意味着是”。我觉的这句话说得很好,Enthusiastic consent is sexy,热情的肯定很性感。(KY主创们:在东方现存的色情文化中,很多时候把女性的“抗拒”认为是性感撩人的,认为女性在性爱的过程中说着“不要”是一种情趣和诱惑,而女性如果热情地表示同意,则并不是那么性感,反而有淫荡污名。“热情的准许很性感”则是对这种色情文化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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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我要做点什么了”?

A:自从我逐渐认识到我所经历的是一次性侵犯,我才是受害者,我没有过错后,我就觉得我应该做点儿什么。我首先到网上搜索了一下“女性”、“性侵犯”、“求助”之类的关键字,搜到的是学校医院的资讯。今年年初,我没有预约就直接去了。当时前台问我来干什么,我悄悄地说,我经历过一次性侵犯,应该去哪儿?前台让我去女性门诊。

女性门诊的一个工作人员把我领到屋里,我当时情绪特别激动,没说两句话就开始发抖,只说了我经历过一次性侵犯,她就把我制止了。她没有要听我的故事,而是直接打电话到了处理性侵的谘询机构说,“你们有人在吗?哦 Diane 在,如果你能来的话那就太好了。”过了几分钟,Diane 就来了。这点一直让我印象深刻。

Q:Diane 是什么身份?你和她说了什么?

A:她是性侵机构的心理谘询师。我以前完全不知道,女性门诊还专门有一个机构叫“亲密关系和性暴力干预”,它有两个接待性侵问题的谘询师,Diane是其中一个。

当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也有了男朋友,和男友的感情比较稳定,所以我感觉自己恢复得很好,不需要心理治疗。但是当我和Diane去聊这件事时,我一直在发抖,还没有说的时候就开始哭,讲述我的经历的时候,全程都是在发抖和痛哭。我没有想到自己有这么大的情绪反应。我一直觉得我早就想通了,但是那件事对我的影响,实际上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

我问她,我该怎么办?她说,你有四个选择,首先你可以去学校举报,第二个是你去警察局举报,再一个就是你可以两个都去举报,还有一个是你完全不要去。你要知道,他们会给你选项,但是你要走哪一条完全在于你。他们有一个原则,就是不能鼓励受害者去举报。但如果你去跟你的导师说,我遭遇了性侵犯了,教员有义务把事情报上去,如果他不上报的话是他的失职。

Q:你和 Diane 一共见了多少次?

A:第一次结束的时候她跟我说,我们这里有免费的长期谘询,就像我们这样聊天,每周一次。我当时的反应就是,我挺好的,我不需要。所以她换了一个策略说,要不你下周再来跟我聊聊?我就想,再拒绝人家也不太好,就特别勉强地说,行吧。下周见了之后,她还要跟我约时间。从那之后,我们见得还挺频繁,刚开始的时候一周见一次,当我开始了举报之后,大概两周见一次。从今年二、三月份开始,一直到七月这个案子结束,我们一直在不断地见面。

第一次我的情绪反应特别大,第二次也还是说着说着就嚎啕大哭,但是每一次我去聊,情绪失控就会少一些。一直到最后,我才可以和她说得比较轻松,没有很大的波动。可能是情绪得到了宣泄,因为我从来没有跟人那么详细地说过我具体经历了什么。跟朋友说也只是说个大概,但是我去跟她说的时候,会深入到每一个细节。

她一直会说,你没有任何过错,你已经在用你可以做到的一切在保护自己了,你做得已经很好了,你不要再责备自己。她一直在强化这个观念给我。

Q:她会帮你分析这件事,给你一些技术上的指导吗?比如说,怎么去正式地举报?

A:因为当时我还不是很确定要不要举报,我问她,你觉得这件事的性质是怎样的?值得举报吗?她说,非常严重,是值得举报的。性侵犯发生后,我第一反应就是删掉了所有和施暴者的通话记录,就觉得挺恶心的,当时完全没有要举报他的想法。我说,我已经没有了任何证据证明他跟我说的每一句话,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赢吗?Diane说,不说物理证据,你有一个非常强有力的叙述,有很多细节,你的故事就是你最大的证据。

我问,你觉得我应该走哪条程式比较好?她说,学校程式比警方的条件要低,它更加保护受害者,保护学生,所以你如果有顾虑的话,可以先走学校程式。

Q:向学校的什么机构举报?

A:学校有一个“平等机会办公室”(Equal Opportunity Office),专门处理这种事情,包括教授行为不端,性侵犯,种族和性别歧视等等。

当时有一个调查官Jeremy接待了我,他拿了一个平板电脑,我说什么他都记在上面。我跟他说,这不是一个正式的举报,我只是来瞭解情况。他就给了我一些资料,给我介绍了我有什么责任,有什么权利,我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对方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比如说,如果你去举报的话,这个男生不能再接触你。他不能直接跟你聊天、给你发短信、给你打电话,不能通过协力厂商代人传话。如果你们俩选了一样的课,他不能上这个课。即使你的上诉不成功,这些条例仍然成立。只要你在学校,这些条款会一直保证他不会再靠近你。

Q:你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启动了举报程式?

A:四月中旬。我跟 Diane 聊了有两个月吧,我才决定去举报,因为当时还挺矛盾的。

我开始了举报流程之后,调查官要先来跟我瞭解情况,我说什么他都会记下来。然后调查官会给那个男生发邮件,说想找你瞭解情况。Jeremy其实找他还费了一番周折,发邮件给他了好几次,但是每一次都石沉大海。然后 Jeremy 就打了一个电话到他的系里,说如果他再不给我回信,他就不能再在学校继续读书了。学校在这方面还是非常强硬的。用 Jeremy 的话说,他立即就收到了施暴者的电话。Diane 跟我说,她在这个职位上干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有人不回调查官的邮件。

Q:搜集证据的过程可以介绍一下吗?

A:真的很偶然。我有一个社交帐号,两年来一直没怎么上过,但是进去之后,竟然发现我之前发表了一篇日志。我以前也发在了微博和豆瓣上,但是后来都删除了,偶然把它留下了。那篇日志的发表时间和我经历性侵犯的时间只有三天的间隔。我在日志里表达了我的痛苦,我写得很清楚侵犯者要试图强暴我。然后我就去跟 Diane 说,我有这篇日志,能不能用?她说,应该能用。

事发之后第二晚,我在我的日记里说,我特别害怕,特别难过,特别焦虑,不知道怎么办。性侵犯发生后至少有半个月,我一直有写日记,写我如何痛苦,如何煎熬。我就问Diane,我还有日记,你说有用吗?她帮我打电话问了调查官,对方说是有帮助的。

还有就是,我在豆瓣上发了那篇日志之后,一个好朋友给我发了一条长的短信,对我进行心理上的支持,意思大概是,我知道这件事情对你的创伤真的很大,让你有幻灭感,但是你一定要对生活保持热情之类。

我的日记、社交网站上偶尔保留的那篇日志、以及朋友给我的支持短信,都是我后来偶然发现的非常重要的物证。不过,没有物证也不一定就不行。调查官给我的最终回复里面说,施暴者口中叙述的事情前后矛盾,逻辑不连贯。学校的调查人员是法学博士,而且处理这种事件经验丰富。在他们面前,一般人是很难撒一个很圆的谎的,而且肢体语言随时会出卖撒谎者。

我有一个非常完整,非常细节丰富的叙述,但是施暴者只能杜撰只能撒谎,所以他的故事是不完整的,缺乏资讯的,前后矛盾的。这些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证据。以前我以为没有物证人证,一切都是徒劳的。但是,事情不是这样的。正如 Diane 所说,我的故事我的叙述是我最有力的证据。

Q:你当时对调查结果有什么期待吗?

A:当时我就觉得,如果我能赢就已经很好了,没有更多的奢望。但是⋯⋯这个过程真的太艰辛了,真的是比我想像得要难太多。当我听到施暴者反咬我一口的时候,我差点在调查室里晕过去。他把最龌龊的语言用在我身上,不但否认事实,还说整个过程是我主动的。这对我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二次伤害。当时我听调查官跟我说施暴者的口供,我浑身发抖,从来没发抖到那个程度⋯⋯当时就觉得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他受到惩罚。之前我想到过他会反咬一口,但是真的没有想到会这么痛苦。

跟 Jeremy 聊完之后,我一出门就打电话给 Diane。哭着说,施暴者说事情的责任是我,一盆一盆的脏水往我身上泼。Diane 就说,这太过分了。其实她也没有跟我说什么,一直对我重复的就是“我对此感到很遗憾”(I’m so sorry.)但是那个时候,就是我的救命稻草。

Q:校方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A:定性是性侵犯中的一种,要让施暴者去参加反歧视、反骚扰的课程,做几十个小时社区劳动,并且是缓刑,如果他再犯的话,会受到加倍的惩罚。

Q:你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A:当时是不满意的。Diane 也不满意,我们觉得这个处罚有点儿太轻了。当时我真的是恨施暴者,非常极端地,非常激进地恨他。觉得他又第二次伤害了我,其实我现在也觉得,他对我造成的伤害完全不是这几十个小时的社区劳动所能弥补的。

但重要的是,我赢了这场官司。我也很能理解校方做这样的决定,因为他们想给学生一次机会,是想改造他,而不是直接驱逐他。

Jeremy 说,施暴者知道这个结果之后非常不满意,问了好多关于如何上诉的细节。我听到这个想法之后立刻跟 Diane 说,我们也要上诉。即使不能改变这个结果,也要和校方表示,不是他一个人不满意,我们也不满意。我们的底线就是,起码要保证这个结果成立。

我上诉提的要求是,我希望他能够休学到我离开学校,因为我觉得他在这里,我不安全。我要求他给我写书面的道歉信。但是这些都没有被校方支持,第二次的结果没有变化。

Q:从你的经验出发,你认为性侵的受害者应该如何做出反应?

A:首先,如果你明确地说了“不”,或者是你没有给对方充分的肯定,整个过程你是不愿意的,但是对方没有尊重你的意愿,这就是性侵犯,不要用别的说辞来定义它。(性侵犯的范畴,比我们传统认为的强暴要宽泛)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不要责备自己,一定不要给自己心理压力。性侵犯的发生永远不是幸存者的错,是施暴者的错。

其次,我鼓励大家——不管你举不举报——去做心理谘询。我经历的性侵犯没有到强暴那一步,但是整个事件对我的伤害比我想像得要大得多。即使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恢复得很好,我仍然在谘询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所以如果有条件的话,一定要去做一个长期的心理指导。还有,事发后,不要洗澡,去医院做个检查,确定有没有身体伤害,还可以保留一些证据,无论你以后是不是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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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举报一定要慎重。我以前觉得,受了侵犯就理应举报。但是走完整个流程之后我觉得,学校医院不鼓励幸存者举报是一件特别正确的事情。作为一个接受女权教育的女性,调查官来问我的时候,我还是会觉得羞耻。我能够想像得出,如果没有这种理论支持的话,这是一件多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你无法预测到你将会面对什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侵犯者可能会反咬你一口,你能不能承受得住;万一举报不被学校或者警方支持,你花多长时间能够走出这个阴影。

还有——我知道这个比较难,我当时也没有做到——你去举报不是因为举报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也不要放在要惩罚侵犯者的角度,而一定要有这个观念:你为你的尊严去举报,你真正尊重你的身体、你的人格,你肯定自己的价值,对自己负责任。

我特别能够理解不去举报的人。任何人都不能说,你不举报是你的懦弱。你不是当事人,你不知道一遍一遍叙述性侵犯中的每一个细节是多么痛苦:你们干了什么,你当时的反应是什么。一个幸存者完全有不举报的权利。说实话,我在举报过程中后悔过,在我听到施暴者往我身上泼脏水的时候,用最龌龊的语言羞辱我的时候,我最强烈的想法就是,我为什么要去举报,我真的后悔了。

但是,我仍然觉得,去举报是一件非常非常正确的选择,对我个体而言。以前每当我想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就觉得脏,那段记忆都是脏的。现在我的心态完全是不一样的——我是如此为自己骄傲。我人生中最灰暗的一件事,变成了一件真正从内心深处给予我力量的事情,这种感觉真的太棒了。

Q:你的男友对这个事情怎么看?

A:他特别支持我。在我接受心理谘询之初,Diane 就鼓励我向男朋友和盘托出。她说,性侵犯这种心理创伤,需要你最亲密的人和你共同面对。但是当时我还是有点儿顾虑,并没有告诉男友。后来在举报最痛苦的阶段,我的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我就告诉他了。他说,这不是你的错,这是那个混蛋的错,你去举报做得很对,很勇敢。但是万一举报不成功的话,你不要更加灰心难过,因为我相信你,你的朋友相信你,Diane 相信你,这些人相信你就够了呀,是这个系统不好。

其实也不能说系统有问题。它要保护受害者,但是也要保证无辜的人不被诬陷,所以中间可能会有偏差,你一定要做好这个心理准备。

Q:关于性侵犯的社会共识、观念上,你有什么感受吗?

A:众所周知,美国的性别平等做得并不是很好,如果和北欧国家相比的话。但是就我个人经历而言——不能推及整个的美国社会文化——我对这个举报程式、对学校的心理指导是非常满意,非常认可的。

每一个决定去举报性侵犯的女性,真的要经历很多,因为整个文化都会责备你。作为一个旁观者,就会觉得这个事情很容易。但是真的不是那么简单。包括南方报业的那个实习生的事件,整个情况让她很难做出激烈的反抗。好多人就说,你为什么跟他进那个宾馆啊?你为什么不激烈反抗啊?为什么不报警啊?我有跟 Diane 聊这个事情,她说这种事情很普遍,侵犯者会把你放入一个让你很难逃脱的情境里。

在举报过程中,我能够承受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女性主义的教育在支撑我。虽然很痛苦,但是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做得不对。

无论怎样,女性来接受一下女权主义——其实不仅仅是女性啊,我觉得所有的人都应该来接受一下——真的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它让你重新认识自己。因为我们生活在父权社会(patriarchy)的语境里,物化女性的认知很容易被内化。你可能都不觉得你有这方面的倾向,但你就会被不自觉地内化了。网路小说里那种霸道总裁文,就是强暴文化的一部分,一种很不尊重女性的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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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学习了女权主义之后,我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这么爱我自己。它真的是赋予女性力量的一种视角,一种世界观。要种下一颗种子在心里,你就会经常地、不自觉地接近这些资讯,也会越来越明确:我是一个女性,但更本质的是,我是一个 human being (人),我的身体我的精神值得被这个世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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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美国加州 2014 年 9 月通过法案,要求各高校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在凡有学生参与的性行为中,无论发生在校内、校外,均以性行为双方的积极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作为判断给予同意的标准。积极同意是指积极地、意识清醒地、自愿地同意参与性行为。加州是美国第一个对“积极同意”做出规定的州,该法案也引发了广泛争议。

美国高校对于性侵犯事件的处理也有不同的行为规范。

心理谘询方面,一些高校的谘询师一贯鼓励学生去举报性侵犯行为,以预防将来发生更多侵犯,但谘询师在没有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校园警方披露资讯;另一些高校则鼓励谘询师在适当的时候告知受害者举报程式及其他处理途径,并支持受害者本人的选择。

教员方面,一些高校鼓励但不强制所有教员向校园警方报告侵犯行为,只有被列入安保系统的部分教员被要求知情必报;另一些高校要求,所有知情的教员必须向“平等机会办公室”(而不是警方)报告。

Sandi 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相比起来,我们的系统是更为落后的。约会强暴在中国还远远不够被广泛的认识。但我们希望今天的故事,至少能够让所有人知道,在性关系中,“不”意味着“不”。这是每个人,无论男性女性都应该铭记在心的事。不管你们是什么关系,不管你们之前发生过多少次性行为,不管你们这一次的性行为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进了房间,脱了衣服,甚至已经开始了肢体亲密的接触),任何时候你都有权利喊停,而对方必须尊重你的意愿。否则那都是一种侵犯。

而对于那些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性侵犯/性骚扰的人来说,你没有错。错的人永远是那个伤害你、没有尊重你的人。

希望全社会可以一起抵制鼓励强暴的性文化,充满了强暴桥段而女主角随后爱上男主角的言情小说并非浪漫,而是一种纯粹的文化污染。“无法控制自己地去暴力占有另一个人的身体”绝不代表深爱,而是一种纯粹的伤害。我们的孩子不应该被这些故事洗脑,尊重永远是爱存在的前提。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