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对我意义重大,胜于求学本身。我十四岁就离开东部家乡,到如今,我在外地生活远超过家乡。旅行对我来说,是离开轨道;地球不能够离开绕行太阳的轨道,但我们能。我们能透过旅行找到有别于日常生活里的感动。

我很早就开始独自旅行。

我对旅行的最简单定义是离开家,到某一地方,独自生活一些日子,不只是走走逛逛,到风景区拍照。

一个习惯旅行的人终会发现,那些被推荐过的景点,往往是最缺乏当地日常生活色彩的地方,其实没去也不是太可惜,看到的东西,通常不会比样板明信片美丽。那些“宣传照”,不管多美,不会让心呼吸。

景点很像我们平时习惯用的老掉牙成语,虽然形容的是“大家都觉得对”的共同经验,但一讲再讲,就变成了无新意的老生常谈,我们对它麻痹到全然忘却了它本来的意义。太习惯的东西,抹灭了我们感觉中细致的可能。


图片|吴淡如脸书粉丝专页

旅行,我也会到观光区,但是,不只到观光区。

每次看到那些兴高采烈跟着某个代表特定观光区的碑铭合照的人们,我总忍不住微笑,想着:“证明自己曾经到过某些地方,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除了展示和炫耀之外,他们可在意自己走了那么远,还为了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走了那么远,若跟着熟悉的人,谈着其实不必走那么远就可以聊的事情、坚持固有的味觉、吃着其实和自己家乡里差不多的口味,最后得出一个跟古人差不多的结论:,“还是家乡好?”

那么,其实不必旅行。

旅行的意义,对我来说是离开轨道;地球不能够离开绕行太阳的轨道,但我们能。

候鸟为了求生,遵照着某种近乎神秘的雷达春去冬来,只能沿着它祖先的命定轨道飞行,不能够更改途径,但我们能。身为人,只有一个特别可爱的权利:我们有权更改生活的方式,谋生的地点,只要我们想要。

那是我永远不想放弃的权利。

旅行对我意义重大,胜于求学本身。我十四岁就离开东部家乡,到如今,我在外地生活远超过家乡。我习惯异地,没有什么鲑鱼概念,觉得人老了一定就要回到家乡才是完美人生。甚至,我不怎么喜欢家乡的阴雨连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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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家乡一年曾经下过两百天的雨。这种逃不了的潮湿感使我热爱阳光。

我最喜欢的只是家乡的壮濶太平洋。成长在鱼市场旁边的我从来没有爱过河鲜,对海鲜的新鲜度也非常敏感。家乡对我的影响,让我变成一个“被天然食材宠坏了的乡下孩子”,到现在我还是坚持只要开伙还是到传统市场买菜,总觉得超级市场里卖的用塑胶袋或真空装、罐装的东西跟宠物食品是类似的意思。


图片|来源

现代父母都舍不得让孩子离家,感谢我父母的放手。但说实在,十四岁,不太多的生活费,一个人到大都市念书,对我充满意义。它让我学会三件事。

一,为了活下去,你没有权利成为生活低能症者。

二,为了活下去,你必须懂得如何跟外在的世界保持和谐关系。保持和谐,但又不要完全被外在环境左右,的确是一门生活的艺术。这一点,少小离家的孩子容易学。父母的影响力在孩子离家生活的那一刹那减到最低,让孩子可以好好自我觉醒,不受干扰的思考自己到底是谁?并且维持一种对生活的警觉。

三,学会量入为出。我很早就明白,不能够不留明天的饭钱,不可以为了今天的欲望,让明天的自己饿肚子。

我没有太怀念当时除了升学主义就是教条主义的保守学校,也觉得高中苦念的那些书其实只是把初中再学一次,耗费了青春的黄金时间在许多死背的学问跟死板的愚蠢规定里。但我仍然觉得,少小离家,仍是我一生至美关键。

离家后,生活变成了一连串的小小冒险,而选择变成了旅行者必须具有的判断力,我必须喜欢上我选择的生活。

及早独立应对生活让我没有那么畏惧未知,也不害怕不确定,反而偏爱带着好奇心和勇气来看:“如果我选择的道路和其他人不一样,那么,是不是我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越早独立生活的人,越早成为人生的旅行者。

我当过好些年的旅游编辑和记者。我对于出差乐此不疲,到了机场,眉头扬起,心里舒坦,开始感觉到心脏有新的血流注入⋯⋯到现在还是一样,我曾经一个月搭二十二趟飞机,是的,有点累,但仍然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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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旅游记者的工作,我更爱上自己选择的旅行。十年前,我刻意把事业投资慢慢转向海外。我是个怕重覆的人,旅行,如果光是吃和玩,也常让我觉得空白。我参加过一两次欧洲米其林之旅,每一顿都是美食美酒,大概到了第三天,过度丰盛的食物对我就不再是恩赐,而是负担,能够做一点别的事,增加了观察的乐趣,使旅行更添精彩度。

我希望的旅行,不只是比较美好的吃喝拉撒睡而已。

我在找的是一些不一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