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体现出什么样的品味。看《Vogue》传奇总编黛安娜.佛里兰(Diana Vreeland)如何用“你为什么不”的文字专栏展现自己的过人品味,也让读者从文字里真正得到做自己的灵感。

有些人是天生策展人:黛安娜.佛里兰的天纵英才

本书所谓的“品味”, 是指自主意识下的选择(无论好坏),这也是时尚界一直以来的定义。这个定义可以解释大家看时装伸展台的时候经常问的问题:谁会穿这种稀奇古怪的衣服?当然不会有人穿。这些衣服只会出现在以走秀为业的迷人名模身上。无论你认为这些衣服的品味好不好,一点都不重要。

它们唯一的任务就是展现出某些特色,最好苦涩得出类拔萃。接下来,设计师会把特色稀释,使用在量产的商品中。你的新款冬装外套原型其实是夸张版五星上将的制服,但你几乎不曾细想过它上面有类似军装的肩章。

《风尚》(Vogue)杂志的传奇编辑黛安娜.佛里兰(Diana Vreeland)对这个道理所之甚详。


图片|Andy Warhol 摄影

即使过去的好品味与坏品味之间曾存在明确的界线,这条界线也在二十世纪消失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前卫艺术与前卫音乐冲击了全欧洲的上流社会,品味之间的分界开始模糊了起来。佛里兰就是在这种分野模糊的一九二○年代成年的。

当时诗人艾兹拉.庞德(Ezra Pound)喊出着名的“创新”(Make It New!)口号。同样地,而佛里兰的回忆录开场第一句也是“怀旧让我恶心”。接着她又说:“我不相信青霉素出现之前的任何事物”,她的世界在一九二八年之前并不存在。

在她这个新世界中唯一重要的定义,反而是本书对品味下的定义。佛里兰在描述朋友爱莉丝.德.沃芙(Elsie de Wolfe)的时候精准抓到了这一点。德.沃芙也许算是二十世纪初最有名的室内设计师,她欣赏粗俗的品味:

粗俗是生命中非常重要的养分。只要粗俗得有活力,我便高度认可它的价值。偶尔出现的坏品味就像一点美味的红椒粉,我们在生活中都需要来个一小瓢—让我们振奋精神,保持健康,在生理上满足我们。我甚至觉得粗俗可以再多一点。我不反对粗俗,我反对的是缺乏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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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里兰对自己的品味非常有信心,将其视为无可争辩的真理一样四处传播。她在一九八四年那本以意识流写成的回忆录《D. V.》中写道:

  • 我不喜欢南方的天空。对我而言那太⋯⋯稀薄。
  • 生菜是很棒没错,但我不确定它算不算真正的食物。
  • 其实我迷恋着印第安纳州。很多有型的人都出身自那个地方。我没办法列出一长串名单,但真的很多。
  • 之前我有说过,我觉得水是上帝的镇静剂吗?有一点苏格兰血统的我觉得在雨中漫步实在很棒。
  • 我只相信火葬—很快,很快的火葬。将全身烧个精光。

这些主张看起来已相当大胆,但与她的成名过程比起来又是小巫见大巫:她从来不说自己喜欢什么,而是直接说你应该喜欢什么。


图片|来源

佛里兰在她的专栏“你为什么不⋯⋯”之中,用一种神奇的文风来导引时尚方向。这些文章有时像实用的建议,有时则是超现实的思想实验。大部分的作品都像在考验读者有多好骗,有时则会出现一些我们一般是拿来冒犯人的话(例如:找到工作了吗?对别人已经没耐心到想死了吗?终于要摔落悬崖了吗?)。

其中最有名的一段话,大概是“你为什么不⋯⋯像法国人那样,用死掉的香槟染你孩子的头发,让头发维持金色呢?”原文的“死掉”跟“小孩”连得很近,让这段话读起来更充满恶意[1]。后来也有人说法国人根本不会做这种事情,文中的“法国人”可能仅限于几个最诡异的巴黎人,或者整段话根本都是编出来的。但这正是文字的部分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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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这个专栏也有很多让人耳目一新的想法。她曾经建议读者“在从卧室到书房的楼梯上铺一条针织地毯,上面是你最喜欢的旋律,让脚下的每一阶都变成一个音符”。另外,应该没有人不喜欢“新添一把杰生(Jensen)的维多利亚风座椅,让鲜绿色棉布座垫、白色钮扣,以及两旁的白色绳绒流苏,为客厅增添新意”吧?

有时候,专栏甚至带着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í)的影子[2]。例如她觉得我们应该“在厚重的丝质桌巾上绣一条巨大的红色龙虾”。这些“建议”是一种自我吐槽吗?我们无从得知。而她的迷人之处正在这里。佛里兰在《D. V.》回忆道,她刚进杂志社的时候,受到某种“脑波”的影响,要她让手提包从世界上消失。

她觉得女人的所有东西,包括香菸、化妆品、现金“都应该放在口袋里。而且老天 ,拜托行行好,是要像男装那样,有一些真正有用的口袋。”老板看到这种“脑波”的影响,不禁把佛里兰叫了过去,指出她脑袋中的逻辑小错误:“你明白我们每年从这些手提包的广告上拿到天知道几百万美元吗?”

在佛里兰刚入行那个时期,她这些有点聪明却完全不切实际的想法,在一个需要更多广告而不是把广告赶走的杂志里是有意义的。“你为什么不⋯⋯”这个专栏,透过乍看之下完全相反的说法,让读者思考如何“做你自己”。

她鲜明的观点与大胆的表达方式,让美国的风格变得更为具体。佛里兰先在《哈泼时尚》(Harper’s Bazaar)杂志工作,后来变成《风尚》的主编,最后出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的服装部特别顾问—也就是博物馆的策展人。然而,她自始至终都是个彻底的策展人,从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