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公投提案最新消息更新,中选会听证会认为“我支持”三字有诱导作用,然而,反同公投的刻意误导叙述却可通过。

文/图:彩虹起义 平权公投 

为反制下福盟提出“同志用专法”、“民法婚姻应限于一男一女”等公投案,苗博雅、眼球中央电视台制作人动眼神经与法律白话文运动等网路意见领袖发起平权公投,要求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并于一周内搜集到超过一万七千份提案单顺利送件。


图片来源|彩虹起义 平权公投 提供

针对婚姻平权公投主文“我支持,以民法婚姻张保障同性别二人建立婚姻关系”,中选会认为与惯用的“您是否同意”开头不同。选票上的选项为“同意”“不同意”,主文却是“我支持⋯⋯”,可能混淆民众,导致搞不懂怎么投,甚至有诱导作用。

对此,提案人苗博雅认为恐怕“杞人忧天”,主文是简单的直述句,有基础智识能力就可理解,并引用性平教育协会理事、鹭江国小教师翁丽淑意见,认为依据教学经验,“连小学生也能懂”。且第一阶段搜集提案过程中,一万七千多名提案人也无人搞不懂。他也举例,已完成的入联公投中提到“台湾成为国际孤儿”“提升台湾的国际地位及参与”等带有强烈价值判断文句都可成案,如今只是以“我支持”开头却被中选会认定应更正,实在不知道诱导与否的标准为何。

苗博雅并强调,在法律无明确规范下,何谓诱导、诱导与否的判断依据为何,应有具体标准或实证研究,才可对主文加以限制。否则中选会可透过模糊、无实证的判断驳回公投案,对公民权严重不利。他也引述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意见,认为无混淆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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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专家代表中,中兴大学法学系教授李惠宗、作家朱宥勋与艺人陈嘉行(焦糖哥哥)都认同“我支持”没问题,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员廖福特则较认同“您是否同意”。朱宥勋特别提到,中选会认为“支持”二字蕴含价值判断,但公投的原意是以直接民意展现对政策的偏好,如果却要求不能有价值判断,是矛盾的。陈嘉行则以自身高职毕业的身份为例,直言自己完全能理解主文语意。

另听证现场也讨论到若反同公投与平权公投同时通过,立法院到底要立专法还是修民法。李惠宗与廖福特都认为,会有这种状况产生,属于立法上不尽完美之处,不应由人民承担,故虽然下福盟已提案,平权公投的提案也不应因此被驳回。反同公投与平权公投都通过后的矛盾,应回到立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