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亦绚读《宽宥之南》,细看性侵受害者与加害者如何和解。我们曾被残酷对待,但因知道何谓丧失人性,或许能更加坚强地守护人性。

文|张亦绚/作家

《宽宥之南》这本书,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挑战。

不远千里的历史性会面

共同署名的作者,莎蒂丝是强暴幸存者,汤玛斯是强暴者。无可逃避地,我们将会听到幸存者的创伤,并且经历强暴者的现身说法──两者带来的冲击都非同小可。然而,本书呈现的内容非仅于此。在强暴事件发生十六年后,双方决定从各自的居住地,冰岛与澳洲,飞往南非的开普敦,进行为期数天的会面与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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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济并不特别宽裕的双方而言,这项行动都耗费金钱与时间。读者也许会疑问,在通讯设备如此发达的今日,有必要舍科技的便利,选择如此古朴的方式?更何况,撤除大部份屏障的近距离接触,幸存者不害怕吗?强暴者没犹豫吗?事实上,这两个问题已使一部份的答案浮现:正因强暴不只是对意志的侵夺,也是对幸存者肉身与安全感的极端破坏,双方是否能以身心俱在的方式,处于同一时空,可以说是检验“和解”深度的最后难关。


图片|TED 演讲截图

我在“和解”两字上加上了引号,因为这是经常引起误会的词汇。在一般人的想法中,“和解”有时表示“事情没那么严重”,或者“双方没那么在乎”,因而“和解”有时带有“河蟹”的嫌疑与污名,有时也确实与“敷衍塞责的原谅”一般,滥用在“对恶的不求甚解”与跳针反应上。因此,《宽宥之南》可说在钢索之上行走:因为它既拒绝对强暴的残忍进行淡化,也拒绝“以保护之名,行退缩之实”。这个双重拒绝,在反强暴一事上,为我们带来了“坚决、复杂,且具弹性”的视野。

约会强暴,既关于个人,也关于社会

在我记忆所及,台湾出版史中,较早处理“约会强暴”的作品,有徐璐的《暗夜幸存者》。 尽管以台湾智识所及,我相信目前任何性侵害防治的教育,都不太可能略过“约会强暴”不谈,然而我也认为,这个议题并没有那么容易被了解。

我们都知道,在讨论疾病时,有个词叫做“病识感”,意思是患者有自己生了病的认知;强暴虽然不是一种疾病,但我们也许可用“罪识感”这个词,来指陈加害者对自己犯了罪的认知有无与深浅。想像一下一个驾驶,闯红灯撞倒了行人,这个驾驶的“罪识感”可能从最清楚到最薄弱,在最清楚的状况下,驾驶会马上承认过失,但如果“罪识感”薄弱,甚至根本没有,则可能找出千奇百怪的理由,责备被撞到的行人。如果有其他证人或证据,要矫正驾驶匮乏的罪识感,会容易得多。警察或司法系统的运作,有时也不只是定罪,还包括要让犯错者建立必要的罪识感。这个罪识感也有历史与文化的因素存在,举例而言,在蓄奴合法的社会里,蓄奴者通常少有罪识感;但在蓄奴被认为是侵犯人权的社会里,蓄奴的行为,除了犯法,也会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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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TED 演讲截图

“约会强暴”交叠了两个领域,它既是对性自主权的侵害,也是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两者在现代生活中,共享的特征是“隐密”。一旦加害者的罪识感薄弱,受害者的处境非但孤立,也不太可能像上述的交通事故般,可能有其他证人或证物,加入进来,矫正肇事者罪识感匮乏的问题。姑且把法律资源这一复杂议题暂时搁置,即使受害者不寻求赔偿,独自亲临暴力现场的经验,仍会带来以下影响:一是受害者“见识”到人的残酷难解,二是他或她,有可能为不能阻止加害者的再犯而感到煎熬。如果说前者打击个人的尊严与身心健康,后者,则可以说是因为在公共安全一事上的“难有作为”,而受到无力感的折磨。换言之,幸存者在强暴事件后,往往受到“不能合理参与社会,以及基本社会正义感被剥夺”的痛苦。

这是为什么许多幸存者出面“打破沉默”,最在乎的似乎是公众“知的权益”与预防犯罪,而非个人可以有何收获补偿。《宽宥之南》的成书背景即与此有关,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是幸存者与加害者的对谈;更深层来说,这牵涉到幸存者以个人之力,试图达成一种正式(司法、文教)机构还未完备的社会使命。当我们读到汤玛斯说出自己:“受了那么多教育、感受到那么多爱,[⋯⋯]我还是做出了强暴这种事。”(一五三页)我想很少读者能够不感到震撼。尽管我们早已知道,强暴与社经教育背景都无显着关联,然而听见这番自白,感受依然大不相同。

虽然被残酷对待过⋯⋯

莎蒂丝发起的这项计画,得到包括父母与未婚夫,不同程度的支持。莎蒂丝的未婚夫再三表示,感觉她的做法超怪,但还是支持她贯彻想法。在少数写到父母的段落中,我们也感受到,做为幸存者父母,尽管非常低调,却也绝对沉重的苦痛。然而他们都选择了尊重莎蒂丝的意愿,没有以约定俗成的常识去束缚她。这仍然反映了北欧地区的女权状态,除了不责备受害者,对于女性的自由、特立独行以及创造力,人们已经能以具体作为加以肯定。

尽管如此,我想还是有必要,对这个“非正统的实践”稍加补充说明。在一般状态下,这样的会面,确实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人无法鼓励幸存者进行这类接触,也未必毫无道理。要知道,莎蒂丝并非全无准备一头热地投身这个计画,会面发生在强暴事件十六年之后,在这段时间里,她做足了功课,也在事前与汤玛斯的长期通讯中,奠定了开启对话的基础;在书中,我们看到,她会很细致地辨别什么是“加害者具逃避性质的罪恶感”,令我们深深感觉到,这本书非但为性暴力带来深刻的了解,对于如何阻断加害者各种“回避型的假处理”,也提出了敏锐的观察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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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TED 演讲截图

根据对《护家魔》这部纪实电影的报导,现实中真有其人的女孩“海豚”,读到绘本《妳可以说不》中,绘本中的母亲,会给予遭受性侵的女儿温柔的支持,然而海豚却发现现实中自己的母亲,只是对自己恶言相向──提起这个令人鼻酸的对照,并非希望减少幸存者的勇气,而是觉得有必要提醒,如同没有标准化的受害者与加害者,两方会面,能不能得到本书中所看到的诚意与进展,永远会是一个未知数。虽然不希望这本书被简化为肤浅的“速食和解”,更不希望有人断章取义地,只是苛求幸存者必须复制同样的行动,因而造成更多伤害。但在另一方面,也必须要说,某些时候,打一场“必胜之仗”未必最有意义,我们支持人们保持乐观与开放,并不表示我们认为积极的态度,一定会有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是因为乐观与开放,本身就是高贵的情操。这本书揭露了一个险象环生的过程,许多坚持可说读来惊心动魄。目前来说,我们还没建立整套充份维护性侵幸存者的制度与文化,在这个奋斗的过程里,身先士卒的《宽宥之南》,容或有未臻完美处,仍是令人不忍错过的珍罕作品。

如果以一句话来总结《宽宥之南》的精神,我会说它是:“虽然被残酷对待过,但并不因此变得更加残酷;即使知道了何谓丧失人性,却能更加坚强地守护人性。”愿我们都能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