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幸存者沈月的自我告白,当性侵者强奸她们,社会的漠视与结构的轻忽,又再杀死她们一次。


背景图片来源:幸存者 facebook

强暴,是一场社会性谋杀。人类学家 Cathy Winkler 如是说。

沈月很年轻,年轻得如明月松间,清泉石上。十四岁那年,她被男友强暴。半年前,她出现了人格解离【注1】。两个月前,她在Facebook开了一个叫“幸存者”【注2】的专页,为性侵受害者及精神病患者发声。就在采访前两日,她解离的人格曾控制了她。现在,是那个原本的沈月坐在我面前,与我谈论性侵,自杀,精神病患,二次伤害,性罪行法律。她也谈论《海贼王》,说到路飞,她双眼现起光芒。

她像漩涡里的人,捉紧我看不见的树枝,仰面呼吸着。我怕她掉下去了,可她还奋不顾身,要向所有人呐喊:是什么,在与性侵者共谋?

“路飞”那么正直,看《海贼王》的他却毁我一生

2017 年 4 月 27 日,台湾女作家林奕含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生前刚出版了一本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薄薄 230 页,一个读文学的女孩被文学老师诱奸,骇丽而伤痛的故事。林奕含虽说,这是她所听到的故事,但种种消息在她自杀后迅速占据网络,人们开始认为,那其实就是她自己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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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闻的沈月,当下才意识到,自己多年前的那段噩梦经历,其实就是性侵,就是强奸。她的意识就像一场迟到的秋天,不过迟了五六年,甫一来临,这一刻脑海深处的翻天覆地,就像台风突袭了城市,扫荡起一切过往。一栋栋意识构造的建筑轰然倒下,城市的地面翻卷折叠,来不及逃走的她,粉碎在残垣败瓦里。

“看到新闻那一刻,我整个人崩溃了。”沈月回忆着,“好像唯一同我有同样处境,可以完全明白我心情的人,她也承受不了那种痛苦而离去。那种感觉,令我开始记起以前的事情。”

初中的沈月,胆小而内向,是班里那软髪小巧的乖女孩。“初恋那件强奸的事,”她轻声说着,“初恋啊,是中学的师兄。”说起这个男孩,沈月的记忆,还留着《海贼王》这动画:“是他介绍我看《海贼王》的。我真的好喜欢看,《海贼王》、《银魂》,这些故事是那么热血。”她双眼泛起光芒,随即笑容揉开了,“我不明白,他也看《海贼王》。‘路飞’那些人,他们全都是非常正直的人,可为什么他却做出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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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或许都曾小心翼翼,怕怠慢了爱情。沈月说自己很听话,常害怕师兄会离开她。而师兄很快便开始提出一些性要求。沈月既害怕,又无法接受。“其实我是反感的。也都是拒绝的。但他最终没有听我讲。”她又再说一次:“我系有讲‘唔好’。”

“那次之后,还发生了好多次性行为。第一次是强奸。到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第五次⋯⋯那时他经常提出性要求,也不会顾我的感受,很多时会弄痛我,或者不会很体贴。那为什么会有第二第三次?是因为,我开始‘放弃’了。既然这样他不会离开我⋯⋯我就自我放弃,或者自己美化了整件事:‘情侣之间那些事,好合理啊。’”

“‘算啦。可能这是他喜欢我的表达方法呢?’”

亲密关系里的人,就是这样用“喜欢”和“爱”,合理化一切精神和身体上的暴力。不仅施害者心安理得,就连受害者也说服了自己。“喜欢”和“爱”,成了世上最残忍的催眠剂。

“那么多年来,差不多每日发噩梦。”她停顿了一下,“那种恐惧一直埋藏在心底里,永远挥之不去。有时睡觉,妳感觉就快要睡着的那一下,突然吓醒,然后好难受好难受。那种难受是,很绝望的。”

无间断的精神折磨,加上学业等等的压力,让沈月很快患上了忧郁症。她隐隐觉得内心深处潜藏着什么,但她不敢面对。“我只知道我好辛苦,只知道我有过好可怕的经历。但,我没想过这是性侵,我没想过这是强奸。”

直到林奕含。林奕含离去了,人们震惊,痛惜。而沈月的世界,在这一天颠倒。“我不曾想过,我会是那个性侵受害者。”她摸索着记忆,“她的死,逼我去面对那件事。原来以前那些美好、幸福,都只是我自己在骗自己。”

她望着我,“以前是在过一个虚假的人生。而现在,才是真正的,地狱的开始。”

“不知妳听了会否觉得夸张,可是我想说,他毁了我一生。”

性教育,来自网络

沈月觉得,如果自己更早开始关心性侵这种事,可能可以更早意识到过去的经历其实就是性侵,也可能因此比现在更容易接受。“现在是一件全新的事情。那种突如其来的冲击,我根本没办法承受。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有人格解离。”

“那时候我对‘性侵’没什么概念。我才十四岁,中三年纪。妳知道香港的性教育很落后,基本上没有人教妳,如何去面对这些问题。”

香港的性教育,为人诟病已久。性教育课程,并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规定,去衡量教学成果是否达标。1997 年《学校性教育指引》,末部仅列出数十条问题,让学校自行评估性教育成效。这份 20 年前的教育指引,并没有再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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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精英的教育制度,只看重学术成绩,要让出时间给性教育,竟成了奢侈。大部分学校,并没有将性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科目去教授,而是把性教育内容融入其他学科,例如生物、通识等,甚至在早会中进行。近年,一些学校还会请校外的相关工作机构,入校教学。

即使在挤出来的有限空间里进行性教育,教师自身所拥有的训练又如何呢?2015 年,香港青年协会调查指出,访问的582名中小学教师中,有四成教师认为自己“不掌握教导有关恋爱和性的知识及技巧”。

而沈月是如何了解性侵相关知识?“我之后自己上网看的。”她回答。

青少年恋爱可能成了不少家长的焦点,学校老师“不准学生拍拖”的事时有发生,可是“不准”“不鼓励”的态度,是否阻碍了少男少女进一步了解,性教育很重要的部分──“亲密关系里的性侵”?这些知识,没有来自家长、老师,却反而是网络世界,才让沈月真正了解。

由于第一次性行为的被强迫经历,沈月此后都觉得,性是痛苦的。而她对性的认知,得“果样嘢”。“当我看 AV 的时候,除了看强奸片之外,我没有感觉。”她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怎样形容那种痛苦。我每次解决完性需要之后,我会哭,然后好辛苦。”她的声音好像烛火熄灭般微弱了,“好伤心。甚至有一次我自杀,就是因为我自慰。我承受不了那种痛苦,然后我选择自杀。”

性侵者强奸她们,然后社会再杀死她们一次

“我好记得一句说话,”沈月说,“性侵者强奸人,他不用担心,因为他知道,在他背后,有一整个社会都会帮他。”

“首先,施害者强奸她,然后,社会伤害她:用司法程序再伤害她一次,用舆论再杀死她一次。”

“我可以说,社会就是性侵者的共犯。”

沈月觉得,整个社会对性侵幸存者,是极不友善的。舆论的偏见就是对她们再一次的暴力伤害。不少人完全没有“同意”(Consent)的概念,对性侵毫无认知,却随意说出刀子般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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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上连登的习惯。之前有个 post 讲,个男仔觉得女朋友说她曾经被强奸,是在骗他。下面好多 comment 就话:男朋友点样强奸人呀?或者:第一次就已经报警啦,仲点会有第二第三次?”

连登网民留言

说到这里,沈月语调提高了:“我想讲,不是有关系的人就代表可以强奸妳。所有性行为,无论任何关系都好,都应该是由双方同意才发生。所以男朋友强奸女朋友这种事,是可以发生的!甚至,夫妻之间都可以发生。”

“没有人有性义务。即使是对着另一半。”她在“幸存者”专页上写下这行字。

至于为什么受害人仍再次与施害者发生关系,沈月实在太清楚原因了。“我好明白点解会有第二第三次。在一段关系中,大家好容易会催眠自己去接受。这是真的。为什么大家不会明白?为什么大家不可以体谅多一点?”

正是这些铺天盖地的网民舆论,正是这些讽笑着、质问着“为什么妳当初不去报警”的留言,让性侵幸存者真切明白,如果自己说出来了,世界根本不会放过她们。

“社会是不接受性侵受害人的。”她坚定道。

“妳看那些 comment 就知道, 什么‘劳资纠纷’啊, 什么‘佢咁肥个犯应该减刑’啊,我不明白,为什么可以说得出口?那些人说什么,如果对方好靓仔,就‘益咗佢’啦。”她气愤又无奈,边说边叹气,“我甚至可以想象,我自己接受了访问,都有心理准备,到时会有好多好难听的 comment。”

“但即使如此,我都仍想将我的想法讲出来。”知道前方枪林弹雨,她仍抱如斯勇气。

沈月甚至反思自己的言行:“最近才发现,原来我们平时很多说话,都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比如大家成日话,香港政府‘强奸’民意。我好明白大家的愤怒,我自己也很讨厌政府。”

她语速快了起来,“但是,究竟你们真的知道什么是‘强奸’吗?”

林奕含在生前接受的访问中也曾说:“当我们说出父权强暴女权、体制强暴知识,是很轻松的,他们不知道‘强暴’这个词的重量,他们不知道有人听到这个词就会昏厥,痛苦不已、不舒服到耳聋半天。”

“强奸”这个词,对沈月来说,就是会重到人格解离的两个字。“当我半年前刚意识到这是一单强奸案时,我是讲不出这两个字的。就算对我身边最亲密的人,我都会说,发生了‘果啲嘢’,来代替‘强奸’这两个字。那种感觉,太刺耳了。”

除了舆论,沈月说自己也听过不少司法程序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有受害者还要上庭与那施害者当面对质,真系好残忍!像我这样,连强奸这个词,我都未必说得出口。她们还要当面面对那个施害的人。我真的无法想象。”

“有的警察会问受害者过去的性经历,问她穿什么衣服。我想说,她过去如何,她穿什么,关乜拈嘢事?”她感觉荒谬又可笑,“她那一刻不想,就是不想。没有人可以强迫她。都要有同意先得。”

我们凭什么去禁锢精神病患者?

这一场对抗性侵回忆的战争,还有一个敌人,就是沈月自己的人格解离。“敌人没有给过机会我去休息。敌人甚至可能是我自己,而我完全没办法去抵抗。”

林奕含离世当日,沈月出现了人格解离。“妳可以理解成,分裂了一个人格出来。”她说,“伴随而来的,是恐慌和焦虑。可能在家里开一开水喉,我都会吓到哭。”半年以来,她多次尝试自杀。

“八月开‘幸存者’FB page,就因为我刚自杀了一次,”她像说着他人的故事,“男朋友救返我。那时候我就想,既然我条命救返来,为什么我要生存呢?可能开始找到一个藉口给自己活下去。”

然而,就在采访前两日,沈月的人格又解离了。

“解离出来的那个人,是一个很自私、仇恨的人。她想令我们两个都崩溃。那个人格我是完全控制不了。是另外一个人来的。她……”沈月停顿良久,终于下定决心,“她去了找其他男人。而在中途,我曾有一点点意识出来,我曾经尝试过抵抗,在抵抗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在被人性侵。”

沈月的男友崩溃了,把她送进医院。“但对我来说,送我去医院等于送我去死。”沈月说。

沈月理解最亲密的人的痛苦,可是她无法接受:“我不明白,身为一个性侵受害人,为什么是我要受罚?为什么反而要好像坐监一样,捉我入去?他们不停好像严刑逼供一样,叫我自愿签名。那时我完全感受到,对于精神病患者,那种制度里赤裸裸的暴力。”

在香港,根据《精神健康条例》,当患者符合条件,例如必须在医院治疗以保障患者及其他人安全时,便可由两名医生填写证明书,强制患者入院。由法律人自发营运的Facebook账号“法梦”就曾批评,在这个制度中,病人的背景、资源、意愿都没有被提到。强制入院的机制,基本上剥夺了病人的决定权,交由医生决定病人如何接受治疗。

“它不会听病人的想法。它只会想留着妳条命,但它没有想过,在她成为病人之前,她也是一个人。她也有她的感受,她也有她的经历。但医生不听我讲。无人去问我解离时的情况,无心理治疗,无安慰。 无人问过我一句话。甚至我男朋友,连他也只想要留着我的命。”沈月急速说着。那天,她在医院苦苦哀求了五个小时。

“为什么连我以为最了解我的人,都会想杀死我?我甚至计画过,如果她们真的送我进医院,出院后我一定自杀。因为我觉得接受不了,那种好像自尊被人完全杀了的感觉。”每一个“杀”字,听得人惊心。

“如果没有尊重病人,没有聆听病人,没有捍卫病人的权利,我们凭什么去禁锢一个人,自以为对她们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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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告他,我怕他“真的相信”我愿意

我问沈月,想过告当初那个男生吗?沈月摇头,说:“我不想,因为我惊。”

“我惊其他人会怪我,话我点解当时唔坚决啲反抗。我觉得其他人唔会信我。”

这些年,沈月有过无数的自责。“我有时候也会责怪自己的软弱。有时候我会觉得,是否,如果当时我点样做,系咪可以做到某啲嘢。或者大嗌,嗌得大声啲,系咪就可以避免呢样嘢?”可这正是她平日会叫其他人不要谴责受害者的说话。

“有时候,我知道理性上不应责怪自己,我同其他受害人都讲,不是妳的错。但,当去到我自己身上时,其实我都是会责怪自己。”

除了自责,她更害怕那个男生可能给出的答案。“万一他说,其实他不知道我不愿意,不知道伤害了我,我要如何面对?我怕我承受不了这个结果。”记者问:“妳会因此无法怪责他吗?”她想了想,“我想是的。那样我连憎恨的对象,都没有了。”

沈月害怕那个男生是真诚相信自己没有强迫她,这会让她在心理上无法谴责对方。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律上,现时正正在“真诚相信”这一环节,有专业人士希望做出适当修改。

法律改革委员会辖下的“性罪行检讨小组委员会”,曾在 2012 年 9 月发表谘询文件,就改革《刑事罪行条例》中的性罪行提出初步建议。这些建议包括订立新的强奸罪定义。【注3】

在强奸罪判定上,“同意”(Consent)的概念,至关重要。5 年前的这份谘询文件,希望就“同意”的问题作出修改,把焦点由“被控人是否单纯在主观上相信投诉人同意”,转移至“客观加主观的混合测试”。因为,以现时来说,如果被控人在主观上“真确相信”投诉人同意,即使该信念并不合理,被控人仍可获判无罪。

究竟“同意”的判定,将会何去何从?有关性罪行的法律改革,又有什么新方向?在接下来的专题报道中,我们希望能再进一步探讨。

“虽然现实对我来说,真的是地狱。但我希望,大家不只看到我惨,还看到我如何坚强,如何去说出我的故事,如何与我自己搏斗。我想这是我希望大家看到的一面。”她笑着说。

落日,晚霞,紫光又泛滥出一片矢车菊蓝。她融入背景,成了一幅画。过往的刻骨痛苦,现在的无尽炼狱。

秋风吹向我们,是秋天迟到了。希望秋天也将温柔,让流荡在荒野上的幸存者们,望见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