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写下自身的生命经历,她说,拥抱思想,走一条独立且没有遗憾的道路是她学到的人生体悟。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开路先锋。当年我以律师为职志的决定简直就是不切实际,在 1950、1960 年那个时代,谁需要一个女律师?

我的女儿——哥伦比亚法学院教授珍・金斯伯格(Jane Ginsburg)——在一个双薪家庭里长大。当时大多数的母亲都没有外出工作。她也同时看到她的父亲马丁・金斯伯格(Martin Ginsburg)如何在我的教学活动与对社会运动的付出上给予支持。他总是站在我身边。

我亲爱的马丁总能自在地做自己,他从来不觉得我对他是种威胁。我们在我 17 岁、他 18 岁的时候相遇。我马上注意到马丁对我的谈话和想法很感兴趣。那时大部分的男孩根本不在意一个女孩是否有头脑——事实上,他们更喜欢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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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的厨艺超凡。在珍上高中的时候,她已经注意到妈妈的料理做得不如爸爸好。于是她把我赶出厨房,让马丁不只是在周末或公司派对上主厨,也开始负责家里的日常三餐。

珍和她的弟弟詹姆士从我们生活的方式里,学到什么是性别平等。简单来说,这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既定事实。我很高兴珍找到的丈夫也能像马丁对待我一样地对待她——尽管在珍的情况里,她是家里那个厨艺比较好的人。

我的母亲——西莉亚・巴德(Celia Bader)——将“独立”的重要性深深烙印在我心头。她担任过会计,在结婚之后停止了工作。她和我的父亲在后来都认为,如果她能继续工作,她对生活会感到更满意些。母亲给我的忠告是:她希望我能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但更盼望我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独立。母亲对我的期许,就是成为一名高中老师——一个在当时对女性相对友善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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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最聪明的人之一,她同时也是个拥有强烈求知欲的读者。她教导我永远要保持优雅,不要被愤怒、嫉妒与怨恨这类情绪左右。这些情绪只会耗费妳的能量且浪费时间——事实证明这是非常睿智的建议。母亲在我 17 岁的时候过世。如果她能活得更久,一定会对我后来的发展感到欣慰。

我将我在法学院的成功归因于我的丈夫与女儿。马丁和我在我自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毕业的那个月结婚了。朋友和亲戚们都认为,我跟着他去哈佛念法律应该没问题——因为尽管没有任何法律事务所雇用我,我仍然有个支持我的丈夫。

我在珍 14 个月大的时候开始读法律。我认真听课、阅读,并在学校里专心学习到下午 4 点,然后去接珍回家。她是个很活泼的孩子,非常容易照顾。珍比一般孩子都要早睡,当她入睡后,我就能继续回到书堆中。

珍也让我了解到,生活本身远比关在法学院内苦读更加重要,我是以一种近乎灾难的方式学到这点。有一天,珍满嘴含着樟脑丸爬出我们的卧室,想必是在放满毛衣的抽屉里找到它们。我们火速将她送到哥伦比亚市立医院。医护人员立即帮她洗胃,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她的尖叫声。幸运的是,她并没有摄入任何有毒的东西。

这个经验让我明白了多工生活的重要性。照顾珍、念书给她听是很有趣的事。学习法律、思考法律理论则相当具有挑战性。我过着两种生活,这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数 10 年后,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成为一个经常被讨论的话题。我时常说,活到这把年纪,我经历过各式各样如何在工作与生活中取得平衡的挑战,幸运的,两者是没有同时间出现。

对我而言,真正让我对女性处境大开眼界的是西蒙・波娃的《第二性》。这本书远比贝蒂・傅瑞丹的《女性的奥祕》更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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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年代早期,我前往瑞典学习研究法律的那段时间,对我往后成为一名法学教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倡导者、地方法院法官,以及最终的最高法院法官,有着深刻的影响。当时,1962 年至 1963 年,美国就读法律的女性比例大约只占法学院学生的 3%,在瑞典的比例则有 20%。这让我开始体认到,在妇女社会地位的提升上,有一股全球性的觉醒力量正在逐渐发酵。

珍成年时,正是女性尽全力创造改变契机,让人充满活力的时候。她当过《杂志小姐》创刊时期的实习生,并取得历史硕士学位。她有好一阵子抗拒继续攻读法学,但我知道这是她能走的路。她的专长领域是国内与国外的智慧财产权法,后来也从哈佛大学取得她第一个法学学位,从巴黎大学取得了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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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珍的高中毕业册里,同学们写下了对彼此未来人生目标的预测。珍的朋友们写着,珍的目标就是“看到她的母亲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法官”;而在下面他们又加上一行,“如果可能,珍会任命她。”

我的母亲在我自布鲁克林詹姆士麦德逊高中(James Madison High School)毕业的前一天死于癌症。珍和我都实践了她期许的理念——当个成功又独立的女性。这个教导我要珍惜学习机会的女人,如果知道我的孙女——克莱拉──家中第三代的女性也就读哈佛法学院,想必在天之灵也会欣喜万分。

露丝・ 巴德・ 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 在柯林顿总统的任命下, 于 1993 年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做为女权运动的倡导先锋,她曾于七〇年代在全国高等法院里打过六场与性别歧视有关的官司,并赢得其中五场。1980 年,卡特总统任命她担任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在她早期的职涯中,金斯伯格曾于 1963 年至 1972 年间担任过罗格斯大学法学院(Rutgers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的法学教授。她成为第一位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终身教职的女教授,并于 1972 年至 1980 年间在该校任教。1971 年,她推动成立“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妇权计画,自 1973 年至 1980 年间担任该联盟的法律顾问,并自 1974 年至 1980 年间参与该联盟的全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