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杨子葆的笔刻画出文化生活的脉络与滋味,人生酸甜苦辣,缺一不可,再酸再辣再苦,都是美妙滋味。

2016 年的大暑落在七月二十二日,而其实七月十七日即系初伏庚日,节气进入全年最热的“三伏天”,俗谚“大暑吃凤梨”,这个时节的台湾凤梨最成熟、最甜,凤梨酵素(Bromelain)含量最低,因此“咬舌”感最被弱化,直截了当地说,就是最好吃。

凤梨,粤语称“菠萝”,新马称“黄梨”,台语则唤“王梨”或“旺来”,据说清康熙末年由中国南方引进台湾,因为果肉泛黄,而黄色为清朝君王之色,且其形似梨,故称“王梨”;又因其叶片与冠芽束簇集中,向天空发散如同凤尾,借“有凤来仪”之典,取名“凤来”,而后衍化成“旺来”与“凤梨”。

不过现在司空见惯的凤梨,其实在十五世纪之前“并不存在”。

义大利航海探险家哥伦布 1492 年发现美洲新大陆众所周悉,但极少人知道,翌年 1493 年他又重返中美洲,在加勒比海瓜德罗普岛(Guadeloupe)发现了凤梨,并推广全球。

根据哥伦布的纪录,凤梨“形状像松果,但有松果两倍大,滋味甜美。我们可以刀剖开,就像芜菁,食之似有益健康。”英文pineapple之名应该就是源自于“松果”的新生字。幸亏绝大部分欧洲语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义大利文等都称凤梨为 Ananas,拉丁学名 Ananascomosus,考据是源自美洲印第安语 nananana,即“众香之香”,香气逼人之意,总算保留了点美洲原住民的痕迹。

欧洲殖民者将这款新水果从加勒比海西印度群岛传至欧洲,再由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带到东亚的中国、印尼、菲律宾等地,至少在十六世纪后期中国人就认识凤梨了。明朝李时珍(1518-1593)《本草纲目》即已记载其药性:“凤梨,补脾胃,固元气,制伏亢阳,扶持衰土,壮精神,益血,利头目,开心益志。”稍晚知名法国传教士度泰尔德(Jean-Baptiste Du Tertre,1610-1687)还曾赞誉凤梨为“水果之王”(Roidesfruits),因为上帝赐予它在头顶戴上带刺冠冕——这个说法倒和华人“王梨”之名若合符节。

凤梨在台湾系从日治时代开始产业化种植,并配合日本引进的制罐工业技术生产凤梨罐头外销,但1690年代从中国传来的“在来种”(台湾人习称“本岛仔”或“土凤梨”)因为花腔芽目较深不利削切加工、纤维多口感不佳而没落,受欢迎的是日本1909年自夏威夷引进的“开英种”(又称“外来种”或“蓬莱种”);1970年代之后罐头产业萧条,内销鲜食市场取而代之,农业试验所杂交改良新品种顺势崛起:台农 4 号(释迦凤梨)、台农 6 号(苹果凤梨)、台农 11 号(香水凤梨)、台农 17 号(金钻凤梨)、台农 20 号(牛奶凤梨)、台农 21 号(水蜜桃凤梨)等等;但风水轮流转,本世纪初起台湾凤梨酥颇受观光客青睐,土凤梨又重新受到重视⋯⋯。

台湾凤梨的故事如果能从日治追溯到清领、荷据时期,乃至于大航海时代哥伦布的“贡献”,才正是整合到世界史的主流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