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邀请你同我们用不同的面向思考,性别的表现是否可多元且游走于光谱之间,于爱情,我们是爱了对方的灵魂还是生理性别?

T 是我的同学,在毕业多年后的某次偶遇中,她身旁牵着一位同性伴侣。对我来说,那是头一次目睹朋友在我面前出柜的经验。月初,我问她能否接受我的访谈,她答应的迅速,但得匿名。

见了面后,对于我的第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同性恋,妳被异性告白会有什么感觉?”她大笑说自己其实是双性恋,让我心下一惊:怎么连自己朋友都这样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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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是个出师不利的开始,但她接着说在她看来,每个人都可能是双性恋:“只是你还没遇到那个对的人而已。”

“所以我就觉得这假设本来就不对啊,我的假设是全世界的人都是双性恋,我认为处在天平的极端的人是很少的,大家都在那个光谱中间摇摆。”

“像我就不能接受那种肌肉很大很阳刚的类型,我比较喜欢娘一点的男生。所以我觉得对于人来说就是⋯⋯只有喜欢跟不喜欢,没有男或女的问题。有些人你就会觉得只能跟他当朋友不能当伴侣之类的。所以你要去分男或女,异性恋同性恋,我觉得那只是社会给人的限制。”

我接着问:“所以对你来说谈恋爱主要是回归到人本身而不是性别的框架上面,不会因为有性别这个框架我就不能去喜欢这个人,或是这个人的特质吸引我但是因为这个性别框架我就不能喜欢他。就是不一定每个人都完全喜欢男性或完全喜欢女性,也有可能遇到那个对的人时,就不管他/她的性别是什么?”

她点头:“今天如果跟我告白,就是我跟他有没有熟啊,我喜不喜欢这个人,而不是⋯⋯就算你是异性恋,如果今天有个女生莫名其妙跟你告白你也是会拒绝的啊,不会因为只要是女生跟你告白你就会答应,一定是因为这个人身上有什么样的特质是你喜欢的。无论异性恋或同性恋都一定这样,也不是说同性恋跟同性恋告白他就一定会接受,同性恋也是会挑人的啊!”

我提出第二个问题——假如假如同性恋的性倾向一半是后天,一半是先天的,那是否会支持婚姻平权?

T 听完,提起一个例子:“我上次看一个节目叫‘ TA 们说’,里面有一个女同志,是因为后天的关系变女同志,好像是小时候家里有一些亲戚的关系⋯⋯反正她就非常害怕男性。她心里本来就有这创伤,难道你要强迫她去接受异性?她都已经那么害怕了,然后她喜欢同性,那这样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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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犹豫地问:“但有人会说这样同性恋会不会变多,是不是变相鼓励同性恋?”

她听了,边思索边慢慢的说:“我想想看......如果是这样异性恋难道没有问题吗?因为这样子很怪耶,我觉得很多异性恋应该⋯⋯我相信有部分也会是后天的吧?就是如果同性恋可以分成先天或后天,那我觉得异性恋也要分成先天跟后天。”

“如果你从小在某个环境长大,大家都跟你说女生怎样怎样,说不定你也会喜欢女生。所以我在想,只是因为我们太习惯异性恋是正常,所以我们没想过异性恋也许有先天跟后天的,反而把问题指向同性恋先天跟后天这件事情。就像我第一题回答,我认为人都在光谱间游走啊。所以也许异性恋只是因为大部分的教育,所以被大家推到天平的某一端。”

讲到这里,她突然有些生气的说:“对,就是为什么他不能获得法律的保障?如果有一半人是后天,那先天的人你要怎么办?你要让他们去死是不是?那这些人就是天生的啊那你要他们怎么办?对啊,可恶的假设!如果这些假设带到其他议题上,大家就会觉得很奇怪啦。”

有些招架不住,我赶忙进入第三个问题——假设小孩需要在有父爱跟母爱的环境下成长,是否还是该支持婚姻平权呢?

“还是要啊。这题有点难,但难道其他人就不能给他爱吗?亲戚什么的就不能给他爱吗?我还想说就不要生小孩,我妹生小孩我来养就好啦,难道那个孩子会不健全吗?我的意思是,我妹如果一辈子都做目前的工作但又要生小孩,那势必会没有时间照顾这孩子。那我可以帮她照顾啊,对不对?就是我也可以帮她去照顾这个孩子,但是我妹不可能不爱这孩子啊,难道这样这小孩不会成长健全吗?”

我说:“因为现在有人说同性婚姻可以,但不能收养小孩,因为小孩必须在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状况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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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沉吟半晌:“⋯⋯可是也还是有夫妻的个性也许是相似的呢?也许爸爸是一个非常娘的爸爸,妈妈也很娘,那这样他们还是没办法给这孩子爱吗?因为你定义的父爱跟母爱是什么样子?生理上的差异,不包括心理上?如果是心理上的话同性也可以啊,会有比较男性化的女生跟比较女性化的女生,如果他们结婚他们就可以收养这孩子啊。看你的父爱跟母爱的定义。如果是这样的话同志一样也可以收养孩子啊。”

我说:“但如果希望一定要有一男一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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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看起来一脸混乱:“可是这样更奇怪啊,所以只要生理上⋯⋯父爱跟母爱的定义就只是生理男跟生理女,是这样吗?如果定义是这样我就没办法支持,因为它否决掉了所有可能性,我觉得人除了生理还有心理啊。比如说女性化的男生难道不能跟一个非常阳刚的男生组成一个家庭?然后他女性化的个性可以代表母爱,男性化的个性可以代表父爱。如果这是父爱跟母爱的定义的话,他们两个凭什么不能拥有一个孩子呢?但是照这假设,同性恋会有一部分人不能领养小孩,异性恋也同样有一部分人是没有资格领养小孩,对不对?如果最后我没有跟我女朋友走下去,最后跟一个非常娘的男人结婚,我们两个就不能拥有孩子耶?因为我们只能给他两个母爱。”

而三个问题接连回答下来,T 点出了几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其一,作为双性恋,国家居然得根据她爱的是同性或异性而选择给予或不给予婚姻上的保障。

其次,将父爱母爱定义为生理上虽已足够荒谬,但即便定义为心理上的,也有可能无法在收养中排除掉同性恋,反而排除了部分的异性恋。

这让我不得思考,如今的婚姻制度是不是正强迫着双性恋只能与异性谈恋爱,否则便施以不予保障的惩罚。但这难道没有戕害双性恋对于自己情感的自由意志吗?不爱异性可以做为戕害他/她们的生存权益的理由吗?

这些矛盾点,恰好是 T 以一名双性恋的角色最能突显的,现行婚姻制度的荒谬之处。她透过生命本身去理解到情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着多元面貌后,展现给了我们真实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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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众人各自独特的生命本身,就证明了为何我们需要婚姻平权,因为——人民永远需要一个更多元的社会来保障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