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不要太晚回家”、“裙子不要穿太短”、“衣服不要穿太少”、“被骚扰一定是你穿得太骚”,这些言论你是否感到熟悉?谁可以决定女人晚归的权利或是身上衣服穿得多少?身体是自己的,每个人都没有伤害别人的权力,别把性暴力当成一种活该,让我们一起终结疼痛

冬日的阴雨好似墨水,刷地将天空渲染成黑,于是约莫晚上十点半左右,街道上只剩零星散人行走;尤其是女性们的步伐,像跳两倍速的国标舞般,华丽地在巷口转弯或笔直疾走,彷佛如暗夜闯荡森林的小红帽,就怕月色再深一些,就会有大野狼扑向自己。

“不好意思。”一位身穿黑色套装的女性、从后方撞到我的左手臂,急忙道歉后便消失在我视线范围内,她的香水余味还残留在空气中,而我也突然想起,某天在下午茶餐厅里,听过的对话。

当时讲座结束后,我到附近的餐厅补充能量,顺便审视演讲细节有无改进地方;突然间,隔壁桌传来甜腻的嗓音,打断思绪:“妳知道吗?之前小莎去续摊太晚回家,结果除了被跟踪、还差点被强暴,好险有邻居听到尖叫声跑出来看,才逃过一劫耶。”

我瞥见卷发如波浪的女子,睁大眼睛向坐在对面的闺蜜,比手画脚地描述消息;闺蜜却反而一脸平静,并嘲弄地说:“我看是小莎自己的问题,一个女生大半夜在外面晃会没自觉吗?本来就很容易遇到变态啊!而且就听说小莎很骚包,明明冬天了,还把长度可以当内裤的短裙穿,不被盯上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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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危险的想法,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受到伤害是一种活该。

是的,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怎么可能不受伤。我们会在工作里跌倒、会在爱情中伤心、会在生命里学习探索答案,但这所有的伤痕,从来就不该包括别人施予的暴力或侵害;即使妳只身在暗夜里行走,就算妳将内衣当马甲穿,哪怕妳宿醉坐在公园的凉椅上休息。

因为不管是男人或女人,任何人都不该拥有侵害别人的行为,以及认定遭受性别暴力是活该的思想;无论场所、天色、衣着、当事人状态等任何因素,都无法归因成性暴力或侵害的犯罪理由;可惜的是,女人仍被迫穿着隐形的玻璃鞋,她们被要求深夜早归,否则若这个时段遭受不幸,就是女人本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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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比起互相伤害的疼痛,我们可以给予彼此的更多温暖。

致亲爱的你:倘若在深夜时段,看见女性单独行走,不妨放慢脚步,暗示她这段距离是尊重彼此;假如在深夜时段,女性朋友只身搭上你所驾驶的车,请别辜负这份信任,送她平安到家;又或者在深夜时段,发现酒醉女性衣衫不整跌坐路边,给她盖一件外套,她会感谢你,因为你明白酒醉街头是她选择行为后的状态,但你懂得尊重她的自由,而不是利用她的自由实施侵犯。

致亲爱的妳:无论是为了工作或续摊、还是想趁夜深人静散心,当妳在深夜时段行走晚归,除了跟亲人打声招呼,也别忘记抬头欣赏月色的权利;如果妳曾因深夜在外,差点或不幸遭受到性暴力,请别责怪自己,因为妳没有错,妳更值得拥抱自己的勇敢。

因为夜晚的天空,该是不分性别都能拥有的自由。

每个女人所受到的遭遇,都有可能是你我最亲的家人、最爱的恋人、最疼的女儿未来际遇;虽然现在的世界,还是很不安全,但庆幸的是我们正齐心努力转变,尊重女性深夜行走权,也尊重自己拥有的拒绝性别暴力权,让深夜与白天一样温暖。

今夜的末班公车来了,愿所有在深夜行走与归家的女性,脚底下都踩着被世人守护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