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性别观察:女人为何不用当兵之后,作者 Kanghao 针对乡民经常提出的四大问题进行讨论:女人不当兵,是否有违性别平等原则?为何女人不争取自动服役?如果服役是“义务”,为何女人被排除在这义务之外?听听他的说法,想想你的意见,欢迎留言讨论!

国防部日前宣布,2017年将继续征集民国82年次(1993年)以前的役男服役一年,民国83年次(1994年)以后的役男,则维持不变,必须“强迫”接受4个月的军事训练。这意味着2016年全募兵制的政策又跳票了。原因是有部分的国军单位,如:海军舰艇、陆战队募不到所需的兵力需求所致。

此消息一出,再度引发不少论战,其中一个战场是“女人为什么不用当兵”。

在“女权高涨”,凡事讲求性别平等的年代,男人“被迫”抓去当兵,却没有任何女人同等地自我要求负起“义务”,一来一往造成男人的“相对剥夺感”,使得“女性服役”在台湾成为长期争论不休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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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议题演变为不同性别之间的“战争”,背后隐含着各种复杂的性别主体经验,以及女性主义的主张。我将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回应网路上针对“女人为什么不用当兵”的疑问,促进讨论。

Q1:女性主义不是要求性别平等吗?请问女性主义对于大法官释字第490号,解释女性不用服役的说法,是否有违性别平等的原则?

A1:女人不用当兵,只有男人需要当兵,是明显的性别歧视。

其一,将女人视为是弱者。


女人经过训练后上战场,也能很强悍(图片来源:电影《疯狂麦斯:愤怒道》)

许多人认为女人不适合当兵,是因为“男强女弱”的生理差异。女人体力较差、力气较小,不适合做苦差事、拿枪打仗。如果真的打仗了,女人最好还是负责后勤、补给、医疗的工作。

女人不需上战场,更是因为女人有子宫,必须负责生育、“增产报国”。女人要是上战场,死伤过于惨重,人口再生产的工作将会绝后,酿成国安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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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平等不是齐头式的平等,我们当然要正视不同人之间的生理差异,给予不同的保障。只是很多时候谈差异,人们都倾向先区分男女,再以平均值来谈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异,得到男人强、女人弱的结论,也完全忽略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内部的差异。

日常生活中,许多身材较为娇小、纤细的男人,也不见得力气可以大过女人。因此,讨论生理差异,只提平均值可能无法反应真实情况。

讨论生理差异,是不同“人”之间的生理差异,而不是“性别”之间的生理差异。判定需不需要入伍服役的标准,应该是依据不同人的生理差异。谁做偏向文职工作、谁从事较多的战斗训练,也应该依据不同人的专长去分配,并不是女人就适合做文职工作、男人就适合从事战斗训练。

所以,基于性别平等,女人并非弱者,女人是有能力可以当兵的。

其二,假设服役是义务,只有男人需要尽义务,就是一种歧视。

可惜,在以前“那个年代”,因为社会普遍认为女人是弱者,所以只好强迫男人去当兵。强迫男人当兵,从来不是由女人主导,而是拥抱“男强女弱”意识形态的社会所主导。社会上若是质疑“女人为什么不用当兵”,可能要先反问前几代人,何以认为女人不够强,以至于不需要共同“保家卫国”?

“只有”男人“被强迫”服役,硬生生地剥夺一个人一生中的一段时间,并使其不自由的相对剥夺,就是一种压迫与歧视。

Q2:既然女性不用服役违反性别平等,我们是不是应该争取女人服役,达成性别平等呢?

A2:所有人都值得被平等对待,但是“如何平等”的方式却有很多种。细究“专属于男人”的压迫与歧视,我们应该要如何化解,应该可区分出三种类型。

(一)服役是国家对人民的压迫,服役不是义务

国家订出规则,要求全部男人都要去服役,压迫的来源是国家。

如果有些男人认为服役是压迫、是痛苦的,比较好的解决方式应该是质疑“为什么要强迫男人当兵”,而不是要求“女人为什么不一起当兵”。如果有些男人认为国家强迫男人服役,强制剥夺男人一、两年的时间,使得自己陷入不自由的状态,我们怎么会容许国家使用强制力强迫其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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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也承认有许多女人仍然认为“男生去当兵,才会变成熟”、“男生应该都去当兵磨练一下,才会成为男人”,一同成为压迫男人的帮凶。面对那些不加思索、大声疾呼要求男人去服役的女人,我们就可以反问她们:“成为男人是什么意思?”、“你觉得当兵就会成为真男人吗?”、“你支持我们的国家,对你的男友、儿子进行压迫吗?”

持这种立场的人,反对国家对人民的剥夺,不分性别、种族、年龄、阶级,都没有人应该被强迫去服役。


韩剧《太阳的后裔》会是很多人对真男人的想像吗?
(图片来源:《太阳的后裔》剧照)

(二)服役是荣耀,是男人不得推辞的义务

只有男人要去当兵,对某些人(不分性别)来说,可能不是一种压迫与歧视,而是一种“成为真男人”的阳刚气概、保家卫国的“荣耀”。

持着此类看法的人,在他们的价值观中,他们可能不一定有男强女弱的意识形态,可是他们却有很强的社会分工观念。性别对他们而言,是一种社会分工。性别歧视、性别压迫基本上不存在。

基于性别差异,每个人被给予不同的任务与期待,是为了让社会运作顺畅。因此,男人应该去当兵,女人应该生孩子。万一每个人都没有做到他们应该要做的事情,就会造成国安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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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延续了传统性别二元对立、性别分工的价值观。信仰传统价值的人,可能是我们社会的主流。以此种看法为主流的社会,谈论“为什么男人要当兵,而女人不用”,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莫名其妙。

但是,我们不能继续隐忍传统的性别观念,一代传一代。面对这一类的人,我们要做的事情不是与他们讨论“女人服役”,而是提供更多元的性别观,加强他们的性别敏感度。

(三)服役不只是男人的事,更是“全体”国民应尽的义务

显然,持这类看法的人,是要求“女人服役”的最大拥护者。

他们认为宪法规定的“义务”应该一体适用于全体国民,不应该有人可以卸责。如果女性主义者要求性别平等,国家逐渐给予女人越来越多权利,女人应该相对应地“尽义务”。所以,女人应该也要服役,即使国家已经把“募兵制”当成未来的目标,女人也要与民国83年次(1994年)以后的役男一样,必须“强迫”接受4个月的军事训练,以及加入后备军的行列。

理论上,这一派的观点完全说得通。女人不是弱者,经过量身打造的军事训练,女人也能成为带枪、背装备、扛炮弹打仗的“兵”,打破性别差异的藩篱,使得女人不再受到性别歧视,背负“女权自助餐”的骂名。

此外,国家提供替代役,让不同生理条件的役男,可以选服替代役,替社会尽一份心力。替代役作为“义务役”的另一条路径,女人更没有理由拒绝“服义务役”。

所以,“女人服役”议题的争论点,就是沿着第一类与第三类的立场差异而开展。两者的差异在于:服役是不是义务?

Q3:纳税、义务教育、服役,是中华民国三大义务,只要是国民就应该要尽义务,为什么只有女性不用尽服役的义务?这难道不是女权自助餐吗?

A3:虽然大部份的人都不想缴税跟义务教育,也认为税制与义务教育有很大的改革空间,但是仍然勉强接受。

大家会勉强接受的原因,不外乎纳税是国家财源、义务教育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服役呢?服役之于国家、社会有何必要之处,是可以讨论的议题(拿纳税与服役相比,也要先讨论两者之于国家的关系)。

持第三类立场的人(义务论者)坚守全民皆需服役的立场,但是持第一类立场的人(反压迫论者)在乎的是国家征集人民服役的必要性,确立现代国家对于军队的定位,以及反战的国防政策。

所以,服役是不是义务,必须要讨论。

讨论,意味着不可踩稳“服役绝对是义务”,就将所有不想去服役的人,都说成是只想享受,不想尽义务的“自助餐者”。何况,不想服役的人,不仅限一个性别,何以女人就得承担“女权自助餐”的骂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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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现行制度分成国防部系统的“兵役”,以及内政部系统的“替代役”。

【讨论一】替代役该不该是义务役的替代方案,作为补足公共服务不足之必要?女人的立场为何?


(图片来源:《太阳的后裔》剧照)

有人说:“女人服替代役,男人服兵役,不是很公平吗?”

不,不公平。前面已经提过了,判定该服什么役,该做什么样的工作,应该依据不同人的生理差异,并不是女人就适合做文职工作、男人就适合从事战斗训练。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便可继续讨论:服替代役是否必要。

替代役制度的产生,是因为国军单位已不需要过多的义务役男,才把剩下的役男转往从事社会服务,是另外一种站在国家发展上的思考与选择。国家期待替代役男们受训后可以依着自己的专业,去补足以往国家应该要提供、却长期做不好的公共服务。

我并不反对一个国家的国民,有义务与责任,花一年的时间,牺牲奉献,从事志工、社会服务。前提是,征集国民服替代役,必须让他们做有意义的事情。我们的国家,大费周章地从各个领域,征召优秀、具有专业能力的男性,经过一连串的训练,最后却变成公家机关的廉价劳工,这符合替代役“增加国家竞争力”的宗旨吗?

泛滥且无意义的替代役,让我们去思考的问题是,如果我们非得要剥夺年轻的劳动力,要先确认国家真的有此需求,并且他们真的能在公务体系中发挥功用。否则,贸然征集太多年轻人服替代役役,也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浪费。

站在这样的立场,如果国家真的有强烈的需要,我想不会有人反对女性一同加入服替代役的行列。

【讨论二】台湾特殊的国际处境,需要强而有力的国防军力,所以不可以放弃义务役?

台湾的主流民意痛恨战争,但是台湾旁边有一个积极扩张自己领土的中国,许多台湾人为此感到惴惴不安。因此不论持着什么样国族立场的人,都认为军队不可裁撤,国防武器、科技要不断更新,要持续编列大量预算向国外军购,才得以捍卫国土安全。

不过,值得讨论的是:国家战力与强迫征兵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主张全民服兵役者认为,台湾海峡是战争热点,台湾不是中立国,也并非军事强权,假想敌又是军事能力世界第三的中国,台湾仍然不可以放弃庞大的义务役军。

上述这种说法是属于“大陆军”思维,台湾是海岛国家,或许不太适用。此外,台湾没有侵略他国的意图,的确也不需要数量庞大的常备陆军。显然国防部也往这个方向推动,所以陆军的单位一直在裁并,甚至目标是推动全募兵制。

“国军体制的改革”是全面的,包括整军方向、战略目标、部队编制跟军士官养成等。“维持征兵制”必须是个严谨考虑过后的结论。

所以,如果台湾社会对中国的焦虑,导致我们无法放弃国防,我们仍然可以考虑将国防水准维持在让中国武力犯台的成本过高,而放弃武力犯台,甚至我们以撑到让美日韩等国协防台湾为目标。

但是,以上这些提升或维持国军战力的目标,都与征兵制并无直接相关,其他的募兵制度,也可以达到前述的目标。

如此一来,强迫性的征兵制,还是处于不可撼动之地位吗?在要求女人加入国军之前,是不是应该先考虑“维持征兵制”的必要呢?

Q4:现行的宪法就是明白规定三大义务,就现行规定讨论女人要不要当兵,很难吗?

A4:就现况而言,《兵役法》就是规定“只有”男性需要当兵,还需要讨论什么呢?

我了解网友是因为对现况不满,所以希望可以修改制度。大家都希望制度可以越改越好,所以这正是我们需要从头反省宪法的义务规定、确立国家对于国军的定位、重绘国民对国家战略的想像,而不是丢下一句“女人不争取当兵,就是女权自助餐”,便阻断了所有讨论。

另外,关于国军中的性别议题,更实际且贴近“现况”的议题可能有两个:一为“女人去当兵”就可以解决既有国军体制内的问题吗?二为国军的环境,对女人、性少数够友善吗?军中针对不同性别、性别气质、性倾向的人带来不同程度的精神与肢体暴力,已经解决了吗?


女军官于93军人节时,出面控诉军中的性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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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归一句,我们真在乎的是“女人为什么不用去当兵,真不公平”,还是“国军不够好”?如果是前者,应该要质疑“为什么男人跟女人都要去当兵”?如果是后者,让人不禁想问,难道国军的问题与改革,只要把女人都抓去当兵就可以解决吗?显然无济于事。

此篇文章的立场很明确,如果国家确实需要替代役,或是证明保留义务役就能提高国军战力,所以必须征召年轻人服役,女人就会义不容辞一同加入。如果国家根本不需要替代役,只是把替代役当成公务人员的廉价劳动力,也不需要庞大的义务役,此刻便没有讨论“女人服役”的必要,甚至,我们还要检讨宪法中规定“服役”做为国民应尽的义务,反对国家对人民的剥削与压迫。

最后,欢迎任何持着第三种立场的人,坚定地指出为什么国家仍然高度需要义务役,而且女人加入会更好。我乐于看见不同立场的“打脸文”,促进对话、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