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廷曾自曝曾在公车上偷摸女大生胸部,获起诉处分,大四时在夜店对女性有不当肢体碰触⋯⋯等。身上冠名“性罪犯”的他当兵服役,媒体再以“陈为廷泡5妹当爽兵”为标题再现父权权力如何宰割社会。

《周刊王》以“极乐替代役:陈为廷泡5妹当爽兵”为题,再度掀起台湾媒体及(以男性为主的)社会舆论轮番挞伐陈为廷及替代役。关于“替代役不是兵?”、“替代役是爽兵”这个已经被讨论到烂掉的问题,事实是:国军主管单位是国防部、替代役主管单位是内政部,且依据兵役法,服替代役期“无”现役军人身分,替代役年资甚至可以并入公务人员年资。因此,替代役不是兵,嘲笑替代役是爽兵,根本就是无效的批评。既非兵,何来爽兵之说?


图片来源:快点报报

为什么嘲笑替代役?父权结构下的性别政治

正如范纲皓所言:“替代役在‘成为男人’的金字塔阶层中,俨然就是属于最低层。”父权结构下,男子气概(masculinity)一直是男性在性别社会化过程,社会阶序排定的标准,男性要 man、要强调自己是“真男人”,通过比大小、阿鲁巴,乃至各种语言暴力(包括嘲笑比较不 man 的人、在男性群体中意淫女性、强调自己性能力),都是通过性别政治及对他人的性别暴力,来展示自己在男人中的地位。

在军教片及对服兵役的男子气概想像下,当过越耐操的兵种、上过更艰难的战场,自然成为自我定位男性社会阶序的原则。因而“连兵都不是的替代役”被嘲笑“爽兵”不够 man,“不 man 的男人竟然还可以跟女人约会,还跟5个”的逻辑,则让这些自认最 man 的男性被大打巴掌,这个违背性别阶序的逻辑,触动了当过兵的异性恋男性内心最深的焦虑,而这套性阶层是怎么构成的?

好的性,坏的性:替代役与男性性阶层

Gayle Rubin 曾提出性阶层(sexual hierarchy)的说法,分析社会对不同的性行为及性身分的价值判断。在Rubin的说法里,他区分了“好的性”(good sex)与“坏的性”(bad sex),所谓的好/坏,是社会依据社会道德观区分正常与不正常。当一个人的性在越多方面被归类为“不正常”时,这个人就“越坏”,他所属的“性阶层”便较低,他可能被社会排挤、被污名化、被歧视。

虽然 Rubin 提出的二元对立式分类在往后受到许多研究者挑战,他所分类的位阶依据也不尽然完全适用台湾社会,但是大抵上在替代役污名化及陈为廷的事件里仍然是有参考价值的。


Rubin(1984)提出的性阶层概念图,同心圆内圈是“好的性”、外圈是“坏的性”,若一个人拥有越多外圈的特质,这个人就越被歧视、所属的“性阶层”阶序便较低。

在一般台湾“男性”性阶层里(特别是我们从小成长过程中所处的异性恋父权社会),男子气概(masculinity)是重要的排序依据。性、性别、性欲特质更成为架构性阶层排序的重要依据:一个男人多像一个男人(man/娘)、一个男人与多少女人约会、一个男人欲望的主体是不是道德的。从异性恋、双性恋到同性恋,因为性欲望对象的不同也能构成阶序,性数量的多寡也成为证明阳刚气的准则──但这套逻辑仅适用在异性恋男性社群中,在异性恋男性社群里,性欲望对象“正确”,并且“数量多”(百人斩、千人斩)成为是展示自己行情的性别政治,不见得那么不道德,甚至在性阶层里还能因为突显自己“更男人”而有较高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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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套架构若加入女性,一套政治正确的社会道德观便进入性阶层评价的体系。因此,在“单一性伴侣”与“纯洁爱情”的异性恋爱情道德观底下,淫乱/专情成为公开的性阶层准则。淫乱的男人与女人都是“坏的性”,替代役这种“比较不 man”的男人,如果比当一般兵的男人还要更淫乱,那真是坏透了。


异性恋男性社群里“好的性”与“坏的性”的分别,和整体社会不见得一致


人帅益生菌,人丑大肠菌?

因此,替代役根本不是兵、不能上战场的陈为廷,这么不 man 的陈为廷,是男性社群里性阶层的底层,但“竟然”可以在11天内与5个妹碰面,性阶层底层的陈为廷怎么可以有行情,这套价值冲突让猎奇的媒体为他贴上“替代役”、“不道德”、“坏的性”标签,是为了将他“再”打到性阶层底层,以满足社会常理的性别逻辑。 

泡妹?把妹高手?消失的女性主体

男生跟女生见叫泡妹、把妹,跟很多女生见面叫把妹高手。父权体制里,男人的价值可以靠“能够跟多少女生见面”衡量,能够约到更多女生,表示手段越高明、越厉害。如果是高富帅,还会被调侃人帅真好、有钱真好。一个男人越有权力(有钱、有外貌,或其他无形资本,如知名度),其身为男人的价值便更高。

女性在这当中,被简化成“马尾妹”、“酒窝妹”,仅成为被凝视的客体。跟有钱男人在一起的女人,被谴责为爱钱;跟帅的男人在一起,如果自己不够美就被酸是真爱,彷佛只有门当户对、长相匹配的王子公主值得被大众祝福,女性从来都不是主角,只能在爱情中被观看。有能力的女性,还经常被讥可能嫁不出去没人要;事业成就不够的女性,更要被讥为花瓶(但经常无论女性在事业上多努力,都还是可以被讥为花瓶)。


图片来源:时代力量立法委员洪慈庸脸书

这不仅完全合乎典型父权社会对女性投射的理想典范,也完全是社会对完美(异性恋)爱情典型想像。可是,女性能不能有欲望?女性能不能成为性关系/性欲望中的主体?在一个异性恋关系中,我们能不能不要将女性简化成“马尾妹”、“酒窝妹”,女性在被观看/再现时,能不能不再扮演“在家的女人”成为照顾家人、打理家务的角色?在再现女性的过程里,能不能不要将女性“去欲望”,女性能不能成为主动认识男性、面对自己欲望、选择自己要的爱情的主体?

我们需要质疑“淫乱”与“纯洁”的父权爱情道德观:男性在社群内通过“约会数量”展示自己行情,与此同时不要再污名化有行情的女性为荡妇、水性杨花。同样的,跳出男性社群之外,当淫乱/纯洁不再成为性阶层的排序依据,拥有一个以上的约为对象真的有什么问题吗?

父权再制与宰制:永远该被去欲望的陈为廷与吴育升

《周刊王》及其他媒体对陈为廷事件的操作,正突显媒体及社会如何拥抱父权。操弄父权底下,男性对替代役一直以来的污名,并结合陈为廷过去在性别议题上的负面记忆,召唤女性为符号,为女性(再)贴上受害者/活该成为受害者(被摸奶)的标签,回过头再次讥讽陈为廷。

陈为廷过去曾有“不道德的性”是一种“罪”,他因此道歉,这个事实没有需要被质疑。但作为“性罪犯”,是不是应该被去欲望?我们期待他“走向纯洁”,但如同吴育升撕不掉的薇阁标签,一旦成为社会的“性罪犯”,我们难道就永远将他打入性阶层底层,预设他们该去除欲望了吗?

同场加映:拒绝把性骚扰个人化、一般化、私德化、渺小化!陈为廷袭胸事件必须讨论的八件事

这样的父权社会结构,对性罪犯不切实际的纯洁期待,事实上也同时为难了任何他们身旁的对象。正如同马尾妹、酒窝妹和香奈儿美女,我们以八卦讪笑的方式嘲讽陈为廷与吴育升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压迫了与他们产生关连的女性呢?

这次陈为廷事件“被制造”出来的问题,真的不在于陈为廷、不在于替代役,而在于父权与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