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事专题】这周晚上固定六点与你相见!继昨日的代理孕母的讨论,让我们也聊一聊领养的现象。面对现代人普遍晚婚、起薪不高的现况,在适龄年龄生育成了一件要“靠运气的事”,如果我们不把血脉当作亲子之间唯一的判断标准,有没有可能藉由“领养”,让想要孩子却不能/不愿生育的女性获得喘息的空间?从一则六朝的抢儿子官司,我们谈谈当代的领养议题。

作为一位博士班学生,结婚生子是好久以后才敢于规划的事。记得大三那年,初恋男友的母亲听闻我有意考研究所,直觉反应是担忧:“那念完就老得生不出来了!”六年过去,我又更老了一些,生育这回事仍然离我好远。彷佛那首老歌唱的,女人是一朵花。然而花期有限,若不能结下丰美甘甜的果子,这一生即便占尽枝头鲜妍,也是枉然。

女人韶华易逝,高龄孕妇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然而为求在“黄金孕期”之内生子,我们到底愿意付出多少代价?究竟是在逐梦之路上,辟一个休息站生养孩子;或者赶在更年期前用尽各种疗法,吃尽苦头卧床半年,求一个亲生血脉?或者在这两者之外,还有没有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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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妈妈,和自己生孩子,一定要画上等号吗?至少,对于古人而言,这两件事情是可以分开的。

古人如何看待母职与生育?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出电视剧《梅花烙》,戏里无子的大太太因为惧怕地位不保,而将初生的女儿与民间买来的男婴交换,从而上演一场阴错阳差的爱情悲剧。

事实上,虽然无子被视为七个可以休离妻子的条件之一,但在实际执行面上,生不出儿子并不算是一个女人严重的过失。根据记载先秦礼仪的《仪礼・丧服》记载,一个家庭中两个人之间关系,其实并不是靠血缘亲疏,而是看他们与这个家庭的家长之间的关系来决定。

比如说,一个妻子也许并没有亲生的孩子,但她的丈夫跟任何人生的孩子,都是她的孩子。可见,以母子之间的血缘断定“谁是我的孩子”并不是一种自古皆然的法则。不管是名份上的远近、或者社会上对于他们亲密程度的期待,大太太和妾生子之间,都比妾与亲生子之间更紧密。

根据六朝史书与轶事的记载,固然有庶子成材后冷淡嫡母、亲近生母的例子,但更多的是庶子对于在教育程度、社会地位都更胜一筹的嫡母,保有终生的敬重之心。因为在一个家庭中,生母虽然是给予生命的人,但知识的养成、人格的陶冶主要还是靠一家主母担任主要教育者。特别是主母自己无子的情况下,庶子可能完全是在主母面前养成的,和生母反而没见过几次。

类似的情况到明清时期更为明显。据学者研究指出,此时大家族中的嫡妻被赋予的责任主要是掌管整个家族的祭祀、待客和日常庶务,生育反而要靠后。甚至因为怀孕、生产、月子需要耗的时间太长,一个家族中的女性掌权人无法花这么多力气和时间在一件事上,因此反而倾向于让妾侍来担负生育的责任。于是,妾侍生子、乳母照护、嫡母教育,母职于是成了一分为三的分工合作。

于是,在《红楼梦》里,我们可以看到:庶女探春在感情上更倾向于教养她的祖母的嫡母,而不是生母。这并非西瓜偎大边的效应,而是庶女在接受祖母与嫡母教养长大后,在价值观和人格上已经更倾向于教养者,而非孕育她的生母了。

所以我们会看到,同样是面对品性高洁的探春,嫡母王夫人选择信任她、让她掌管家务;生母赵姨娘却趁着女儿掌握大权的机会,希望探春对她徇私。两相比较之下,探春受到的冲击和情感上的倾向也就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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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讲述先秦时代的《仪礼》一直到明清时期的家庭研究,可以看出古人对于“何谓母亲”,其实并不限于生、育、教的一条龙想像。虽然其中不乏父权结构下对人的定位和“分工”,但可以让今人借镜的是,想要做妈妈,不一定要自己生。藉由这样的拆分,我们可以思考的是:如果我想做母亲,原因是什么?是想要血脉相连的感动吗?还是想要母子之间的亲密和亲情的抚慰?

如果是后者,那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非亲生的母子之间,会有真挚的情感吗?

你不是我生的,但我爱你:一则打官司抢儿子的故事

东晋年间有一位妇人于氏,就因为养子被宗族归还给生母而闹上法庭。这样的争端让我们不禁想问:血脉是不是构成母子情份的必要条件?

于氏嫁入贺家多年没有生子,她的婆婆命他的丈夫多纳妾侍以求后嗣、她的大伯则将亲生儿子交给弟媳抚养。抚养了养子之后,于氏感觉人生重新又有了希望,她吃药下乳,以便亲自哺育孩子。又事事亲力亲为,无微不至地呵护这个得来不易的孩子。即使丈夫的妾侍一年后生下儿子,于氏仍始终抚养着侄子,直到二十几岁。

大伯和丈夫接连过世后,嫂嫂陶氏以小叔已有后代为由,动员宗族的力量,令亲生子回到身边。于氏舍不得养了二十几年、视若亲子的侄子,于是上表朝廷,希望能怜悯她一片慈母之情,将儿子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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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于氏上表的内容里,我们清楚看见这个养子对她的意义。作为东晋时期的女性,没有亲生子的她,在庞大的夫家宗族之间飘零无依。她看不见自己人生的希望、也看不见自己的未来,于是她甚至愿意自请下堂,离开贺家。她的大伯怜悯她的处境,愿意将亲生子给她抚养,她认为这是大伯“哀妾之身,恕妾之志”,同情悲悯之情跃然纸上。

而在丈夫有了庶子之后,就礼法而言,她其实也算是有了子嗣。但她认为这是丈夫的后代、不是自己的儿子。所以她在上书中提到,大伯把亲生子给弟媳抚养,不是为了弟弟有后、而是要让这个无子的苦情女子在家族中有一个可以盼望的未来。

这篇上书后来在朝廷之上进行讨论,男性的官员们不能理解“侄子不是丈夫的后代,而是妻子的孩子”这是怎么样的概念,在他们看来丈夫的庶子自然就是妻子的孩子,怎么会有落魄无依的恐惧感呢?而侄子若不是丈夫的后代,在这个小家庭里根本就没有位置,当然应该归还给生母。

当于氏声明侄子不是丈夫的后嗣时,其实在试图排除争权、抢资源的疑虑,因为不是后嗣的人是无法分到丈夫的资源的。她既不想用养子与庶子争锋,也不想借用养子稳固自己的地位。

于氏在上书中更想表达的是对日复一日的哺乳和照料中,逐渐培养出的母子之情。她情愿放弃作为一家主母对于庶子可以声明的权利,守着自己养大的孩子,安静而低调过着自己的日子。但这样的情感需求,在父权的结构下,没有被看见的机会。

千年前的于氏,挣扎地喊出“你不是我生的,但我爱你”的养母心情,现代的女人们是不是也拥有着想做一个母亲,但不能/不想自己生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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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女人的生养难题

女人想做妈妈却不能/不想生育,这是有可能吗?从前阵子卫福部推广的“黄金怀孕期”到今年台湾生育率世界最低的消息,无不说明了台湾女人不想生或不愿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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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有很多原因,比如经济问题,所谓黄金怀孕期 25 到 29 岁的女生,可能根本还没结婚,或者与丈夫两人才双双进入职场,根本没有足够的资本生养小孩。等到有了一定的基础时,可能又已经有了一定年纪。

此时,怀孕生产所需要受得苦便比年轻时多了许多:包括受孕不易,可能需要采取医疗措施辅助、可能因为年纪比较大而需要长期的安胎,或者需要在怀孕过程中多做许多检查,甚至孕期对母体产生的耗损,也更难以修补。

我们钦佩为求一个血脉相连的亲生儿女付出代价的母亲,但也不禁想问,如果我们能不能接受更多元的亲子关系?比如安洁丽娜裘莉的亲生子女与领养的孩子组成一个亲密的大家庭;或者珊卓布拉克没有亲生子女,却领养了一儿一女。她们将自己的母爱灌注给了非亲生的子女,也改变了被领养的孩子原本的人生。

除了年纪的考量之外,女人能不能因为其他理由不想生育?怀孕生产对于女人而言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妳可能会胸部下垂、肚皮松弛、有妊娠纹,要忍受孕期害喜、腰酸背痛、失眠、便秘等不适,生产过程要体验产痛、剪会阴、甚至剖腹之苦。这样说好像“很没有母爱”,但是事实上母爱并不是出生时内建的,也不一定每个人都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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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有没有权利更爱自己、或者更怕身体上的疼痛,因此即使很愿意对孩子付出关怀和教育,但不愿意自己经历一遍孕产的过程?

而一个没有经营长期伴侣关系意愿的单身女性,又能不能经由领养的程序让自己成为一个母亲?

如果我们愿意拆解开怀孕生产和母职之间必然连结,容许一些人即使不能或不想亲自经历怀孕和生产,也有想要成为母亲、照抚一个孩子、体验母子之间亲密感的渴望,那么也许母亲这个概念,就能少一点压力、多一点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