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童婚”以及“没有婚姻的家庭想像”聊婚姻与家庭的新时代变形,把生活该有的样子,还给正在生活中的人。

“我的家庭真可爱,整洁美满又安康,姊妹兄弟很和气,父母都慈祥;虽然没有好花园,春兰秋桂常飘香;虽然没有大厅堂,冬天温暖夏天凉。可爱的家庭呀,我不能离开你,你的恩惠比天长。”

那样的家庭,一夫一妻,一双儿女,是谓美满与可爱。我们唱着这样的歌长大,来到社会才发现歌词多么讽刺。那么离婚家庭呢?那么单亲家庭呢?那么同性婚姻的家庭呢?那么未婚生子的家庭呢?在美满与可爱的世界外,有多少被排拒在外,“不正统”的家庭存在。

我想起当伴侣盟在2013年9月以百万人连署之姿,将台湾第一部由民间自主起草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送进立法院的那一刻,总听得见这样的辩驳声音喊着

“两个男人/女人怎么够组成家庭,这样会让孩子学坏!”

“秉持着维护家庭伦理之本意,我反对‘多元成家’。”

同场加映:没有爸爸的孩子等于不幸?两个妈妈的幸福实践

要不要成家,我们是要“结婚”还是要“解婚”?或许能够退一步回到更原点的位置:身而为人,我们怎么想像家庭的组成?我们怎么定义“家庭”?婚姻是否不必然是家庭的组成因子?家庭能不能有除了一夫一妻以外的样子?

从“没有婚姻、婚姻消失的家庭”和“婚姻以外的家庭想像”两子题去谈,琢磨对家庭与婚姻的既定印象,当定义被松绑,我们想更自由的去相爱和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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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家庭里的位置:没有婚姻的家庭与婚姻消失的家庭

有些家庭,婚姻不存在或婚姻关系消失。当我们谈及这些家庭时,能不能不假设他们有所“缺失”?

你是单亲/假性单亲家庭下长大的孩子吗?或许曾拉着妈妈的衣角吵着问“爸爸在哪里?”而她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或许曾看着爸爸笨手笨脚的在妳月事到来时,偷偷塞给你买错的卫生棉;或许在学校老师要求全班画下“我的家庭”时,你脑子总一片空白,想着可不可以,不需要对这世界解释,我的家里只有妈妈没有爸爸?

你的家庭是这样的,爸爸/妈妈一个人作两人用,一个人要给两人份的世界,扛经济还得打理家中大小事,单亲爸妈是最好的雌雄同体,日子总是非常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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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内政部调查资料显示,102年共有5万3,599对离婚数,台湾的离婚数字已是亚洲第一高,世界第二高。除了因丧偶或离婚而成的实质单亲家庭之外,每三个家庭就有一个是因台商、分居、假性单亲的“泛单亲家庭”。

“我家不是单亲,但跟单亲几乎没有两样。爸爸从我13岁开始,常年在大陆工作,一年只会见到他三四次。从刚开始总觉得家里‘少了一个人’,到后来习惯这样的状态,与爸爸的关系是一个月一次的电话以及三四个月的一次见面。从远洋电话听得见他对这个家的关心还有常年累计的疲惫,我却只能远远的关心。爸爸每次回家,都是新的碰撞与适应,爸爸在弟弟很小时就出国,两人少了紧密的情感交流,在家时像陌生人,学不会沟通与交流...”访问假性单亲的 A 时,她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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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分开,在缺乏‘父亲角色’的家庭长大虽然使我没有在爸爸肩膀坐着、高高远眺世界的经验,但妈妈的教养方式使我与她在精神上有亲密的依赖关系、在行动上练习两个完全独立个体的生活方式。没有爸爸的肩膀,我学习主动惦起脚尖去望向世界的模样。‘婚姻关系’在我儿时记忆里很残酷,我记得父母吵架、离异、怒斥对方的脸孔。那时候我对‘爱’有很多质疑,也对结婚充满不信任。长大以后他们慢慢老了,不再计较过去发生的事,爸爸偶尔会来家里泡茶聊天、妈妈住院时他也前往照顾。这样的关系更不证自明,不出于承诺、不出于一张证书,而是很单纯的‘我在乎你’。”单亲的 B 说。

当台湾一方面力倡“成家结婚”与情感稳定生活有保障的正关联(想想柯市长怎么说未婚女性动摇国家结构,那么未婚男性呢?),同时又迎接着离婚和单亲数字飙高的冲击,我们怎么找都遇不见想像中的“幸福家庭”。

但或许“幸福家庭”根本不存在,只有形态各异的真实家庭:没有婚姻的家庭,离婚的家庭、丧偶而单亲的家庭、不婚生子的家庭,那都是家庭啊。这样的家庭组成因子不同,成长遇见的冲突也相异,但这样的家庭不必然有“缺失”的遗憾。当我们想起这些家庭,是不是可以不悲哀化他们的存在,彷佛他们永远都等着另一个人的加入解救?

一纸证书不足以约束和定义“家庭”,家庭的组成跟变化更复杂,两个人不等同家庭的稳固,一个人不见得是家庭的单薄,家庭在每一次的分开与聚合间重构,一次又一次。

或许这么想吧,每个家庭就是不一样的,放过家庭与婚姻保障的紧密关联,松开样板的美满想像,去体会家庭不是少了什么,而是每个人都用不同的理由组成这个家。柴门文在《非婚家族》里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果没有结婚,也许我们能一直这么恩爱。也许,婚姻才是破坏男女关系的制度?”

所以,有人说现在的家变了,我反倒觉得家的核心更稳固了,如果婚姻不是家庭的必然要素,能更拥抱“因为我爱这个人所以组成家庭”的纯粹。我们一起生活,组成聚落,是谓家庭,这样的想法又有何不可?

属于各种性别的相爱!非婚家庭的家庭想像

组成家庭,不只能依仗婚姻之名,不愿结婚,还有另外的民事结合选项。法国的 PACS、德国的同性伴侣法、加拿大的 common law,是松动对家庭与婚姻既定印象的起点。

01. 法国民事伴侣制度 PACS


La Baisse de Marseilles 马赛之吻

我们共同生活,承担日子里的好与坏,柴米油盐酱醋茶,争吵或甜爱,都是日常,这样是我们相爱的最好证明。

法国 PACS 的全名是 Le 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 直译为中文是民事团结契约。是啊,两个人同意一起过日子,是一种最简单的团结。

PACS 制度从1999年底在法国施行,是法国民法中除“婚姻”(marriage)及“同居”(concubinage)外的第三种伴侣关系形式。基本上PACS制度是以“共同生活”为前提,向住所的地方法院书记处登记,赋予普遍存在的“同居”现况共同生活之权利与义务规范,例如共同户头以及税务机制。而在 2007 年之后,PACS登记与婚姻一样会在出生证明文件上标示。

我一直很喜欢PACS制度,尽管法国于2013年欧兰德总统任内通过同性婚姻法案,但无论同性或异性甚至其他性倾向,在法国都有许多人选用 PACS 作为相爱的承诺,婚姻制度之外另有一处蹊径,嘿,想要一起生活吗?我们去PACS吧!

02.德国的民事结合法

奠基于异性夫妇的根本,搬移权利附加于伴侣关系之上,是歧视还是平等?

2001年8月1日,德国允许同性伴侣登记生活伴侣关系(Eingetragene Lebenspartnerschaft),赋予除了共同收养和租税优惠以外的绝大多数基于婚姻关系(异性)而享有之权利。2009年10月22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决,所有基于(异性)婚姻关系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继承、赡养、医疗保险和移民等权利,都该延用于生活伴侣关系之上。

同性婚姻在德国尚未通过,因此现行的方式也被称作婚姻/伴侣双轨制,在不动摇德国宪法“一夫一妻组成家庭”的脉络之下,另开“副本”提供相同权益给同志伴侣。

这样的做法目前有正反两种声音讨论,正方认为这是轻松省事之做法可直接挪用至台湾,反对方则认为此类的立法无异隔离立法,以平等之名行不平等之实,作家罗毓嘉在独立评论中提到:“在美国白人歧视黑人的年代,黑人也有公车坐,也有学校可以读,但不能跟白人坐同一部公车,不能跟白人从同一个校门出入。”歧视的样貌有相似之处。

03. 加拿大的普通法伴侣 Common Law Partner

于是我们都不结婚了,比起称你为妻子或丈夫,更想叫你为伴侣。是,我的伴侣,我们走不离不弃的那条路,也喜欢法律允许这样的浪漫。

长期的同居关系,在加拿大有了名字称作 common law partner,是非经由结婚途径但有结婚内涵的法律伴侣关系。这样的概念于90年代中期开始在加拿大的某些省份适用,渐渐遍及全国。Common Law Partners 的规定依据不同省份略有差异,大抵皆是以同居的年限做为衡量基准,随着同居年份的增长,能登记为同居伴侣,享有报税、移民、赡养、医疗保险等权益。

居住在多伦多的作者许菁芳说,Common Law Partner 的机制等同“先建立了稳定的伴侣关系,法律就跟着肯定他,有实故有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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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以外的家庭想像,伴随地域与生活景况差异而有因地制宜,但其核心都是“把生活想要的样子,还给正在生活的人。”生理性别不再是亲密关系结合的要素,一段关系里头有的只是两个想一起走下去的人。

世界各地正用自己的方式努力,无论婚还是不婚,家庭经由碰撞和解构,有更多新的可能。2001年4月1日,荷兰正式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紐西蘭民事结合法于 2004 年底通过,成为婚姻以外的法定亲密关系结合方式;乌拉圭于2013年4月2日通过的新婚姻法,将一体适用于不同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的所有伴侣;2015年5月23日,爱尔兰针对同性恋婚姻是否合法举行全民公决,以62%的赞成票,成为全球第20个同性婚姻合法国家。(同场加映:等了 15 年的吻:爱尔兰同性婚姻公投通过摄影集

我每每在萤幕前泫然欲泣,每一次法条的松动都有太多人的碰撞,每一个庆祝的呼声都有太多血泪,我们那样努力的去相信,于是可见到未来。我一直觉得这样的过程美丽得难以直视,而这大概是身而为人我觉得最了不起的地方,我们不容许自己为框架所限,相信未来永远都在前方。

那么台湾呢,高雄市政府于日前提供“阳光注记”,虽不具法律效力,但有效地改善医疗延误景况,是我们小小的一步。而什么时候,我们能拥有属于自己成家的样子?

我很期待。


六月主题,婚不婚?Let's Marry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