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罗兰说过,在爱情面前,每个人都会开始退化,退化成孩子一样。能够在爱的人面前变得像个孩子,真的无比幸福,也要两个人有一定的默契。在爱情刚刚开始暧昧不明,忽明忽暗之际,大部分的时间,我觉得我也是个孩子,不是天真可爱的孩子,而是笨拙的那种。

遇到了一个人,心里头起了涟漪跟激动,却不确定他对我的感受。于是瞻前顾后,多少次在心里反覆修饰想说的话,多说一句,怕太多,好像表现的过于期盼热切。少说一句,又怕把距离拉远了,他无法感觉到我心里的激动跟殷殷盼望。说多说少都怕,说的太热情或太冷静好像也不该,说得直白或暧昧也好忐忑,说什么好像都不对,不说什么好像更不该。自己就在心里不断拉扯中变得笨拙起来。

我每次都想,也许这样的笨拙可以让我傻人有傻福,也许他会发现我变得笨拙的可爱,也许他也跟我一样在心里这样的辗转反侧忐忑不安,也许他跟我一样,也会担心紧张不安焦虑但同时看到我就跟我看到他一样,一切的笨拙都觉得幸福值得。

喜欢。

喜欢上一个人,就让两个人的距离产生一种微妙的变化。

家人的距离,紧密相连连在同一条线上。朋友之间的距离像是靠近的平行线,彼此维持着巧妙的平衡。可是喜欢上一个人,就让他成了天边的人,自己遂像尘埃一样越来越渺小遥远。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处里开出花来。’

这是张爱玲对胡兰成几近卑微的心恋剖白。以前我不懂,经历过才懂,才明白。这就是真的喜欢上了,真的倾心了,真的爱上了。所以见了他,便显得笨拙,显得渺小,说不出话也勾不到边,却也还是不能不见他。见与不见之间,总是忐忑紧张,想见与不见,见了怕自己的笨拙坏了一切,不见却也过不去自己的心里。按捺着紧张见了,仍旧是几乎要讨厌自己了的笨拙,却又总能在某个他的笑里、眼里看到好多光亮,那些心里头傻的慌的地方,便又被自己咽下去了。

好想念。
好喜欢。
好期待。
好幸福。
好温暖。

爱情将明将暗之际,这一切好的,伴随的却也是好煎熬,好反侧,好忐忑,好不安。

自己显得再傻,也还是好想见到他,也还是好想继续喜欢他,也还是…也还是…

也许爱情也就是这样,让人不顾一切忘记自己的自尊跟骄傲。

于是在傻跟拙的时候,也只能希望他可以从一切笨傻拙中间,发现到我的灵慧美好。

或是可以很幸福的,就彼此在彼此的傻跟拙之间,一起发现彼此的可能跟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