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un 歌时间十首歌单推荐,让自己在回忆里慢慢品味当时自己爱的模样。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三十岁生日的这天,妳留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同事贴心的准备蛋糕想帮妳庆生。当妳看到蛋糕上的问号蜡烛,妳才突然想起,今天开始,妳要满三十岁了。三十岁的妳有什么样的生日愿望?撇开世界和平以及祝大家都快乐这种老掉牙的官腔愿望之后,妳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呢?蛋糕上的  Mascarpone cheese 滋味馥郁,是大人的口味。妳却开始深深的回想起二十来岁的那些酸甜苦辣,其中大部分是甜蜜的、酸楚的,恋情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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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想起那个会温柔的牵起妳的手的男孩,他冷峻严肃的外表之下有颗温柔而细腻的心。他从不怯于许下海誓山盟照顾妳一辈子,倒是妳自己多了几分犹豫。在那个还不太懂珍惜的年纪,妳提出了分手。或许是真的不懂珍惜吧,但妳内心深处知道,妳想到得更多,不只是温柔的对待或亘古的诺言,妳要的,是能够让妳可以打从心里散发出灵魂光芒,愿意为了他而让自己变得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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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我的祈祷 摺叠我累积的问号
开始一次的单身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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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他,有着雍容的气度和君子的坦荡,温文儒雅活像是从民国初年来到现代的俊逸青年,不仅外表像、谈吐像、文笔更像。他大方的捎来一封又一封的电子邮件,谈书、谈音乐、谈电影。妳慑服于他广博的知识和优雅的文字,于是信也开始一封一封的回,两人展开了远距的鱼雁往返。只是,当那年夏天过去、当两人的生活开始渐渐归于平淡且没有交集,信也开始一封封的减少了。从一天一封,到两三日一封,直到不知去向…

但不管是温柔男孩还是民初文青,妳心中最难忘也最放不下的,其实是他。

是他,让妳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妳灵魂的另一半。是他让妳明白什么叫心有灵犀。

一开始,基于某种本能的戒备,妳看不惯他灵活转动的眼神,以及操纵自如的笑容。他长袖善舞的社交能力让妳联想到那些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妳坚决戒备拒绝眼神交会只是礼貌性的回以微笑。

妳当下便笃定,他必定是个玩咖。

而某种程度上,妳的直觉相当正确。只是妳当时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爱上眼前这个男人。

在回国的那一天,妳多么希望,他能够开口要妳留下来。像小王子驯养狐狸一般,从此以后妳只为了他的出现而殷殷期盼。但他没有。于是妳回到父母身边继续做妳的乖女孩,而他继续留在海洋的另一端。他抚慰了谁,亲近了谁,也不是妳能够过问的了。

原来灵魂的另一半自有他自己的另一半。而心有灵犀只是一场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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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让自己 活在过去的遗憾
问宇宙 他是否还爱我吗
这问题 早就有答案...”

都说道别是人生必修的课题,只是从来不晓得这么难。

年长到不太能够再经得起失去,却又成熟到即使失去了,也不失态。面对失落,颔首鞠躬、微笑示意、优雅的下台。背后的辛酸和辛苦,只留待夜深人静的时刻,和着一杯红酒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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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工作之后,妳走出办公大楼。夜晚的台北大雨滂沱,妳撑起伞走,想起了他的眼泪。曾经,妳只爱干燥清爽无负担的关系,没有过多的眼泪,没有依附和沾黏,清清白白、方方正正,像一件未拆封的白衬衫。但在遇见他以后,妳开始淋湿,妳甚至一头跳进水中,即使缺氧,也要一睹那珊瑚鱼兽的妖娆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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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不走的 丢不掉的 让大雨侵蚀吧。”

好不容易将自己从沉溺的海洋打捞出来,妳开始回避起妳们之间共同的朋友。因为妳知道,一旦遇见他们,他们必定会提起他,而妳害怕再次听见那个名字。

最深爱的,最寂寞:分手不联络的温柔

虽说是眼不见为净,但妳却又十分矛盾地想要知道他的消息。或许只是想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再爱一次的机会。然而,从社群网站的种种迹象看来,他和他的新女友现在过的很好。他带着她去了所有你们曾经去过的地方,以及许多你们没有去过的地方。

“现在几点了 你在做什么呢
我们有多久 没有说话了呢
好像听见你在笑 今天有没有吃饱
刚洗完澡 玩玩猫 还是已经睡着”

而妳开始怀念起他说话的样子,妳开始想着当初如果牢牢维持着朋友关系,不要有进一步的暧昧情愫的话,现在的你们,是否仍能亲爱像两兄妹?那时,妳只当他是个随和好相处大男孩,他只当你是个乖巧听话的小女生,他爱怜的说着自己的女朋友如何如何,妳静静听着他车上放的 Guns N' Roses。找好 brunch 餐厅卢他开车要他先垫钱,他也不在乎被占点小便宜。他对着猫咪胡诌着电影里学来的台词,妳冷不防的回敬一句动漫中出现的梗。两人之间有一种轻松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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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白妳从来不会让自己喝得很醉,喜欢优雅的全身而退。有次妳忽然消失几天,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再次出现时他也不多问,只是默默递来一杯白开水。妳曾经觉得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比他更懂妳,直到妳发觉他对别人也是一样的。但妳还是好想找他聊一聊,不说从前,只是几句寒暄也好。只要听见他低频冷静的声音,妳便微笑松动。(心中最纯粹的位置,只留给未恋人。)

而妳的期盼竟然成真,他来到妳的城市。

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妳就像初次见到白马王子一样的紧张。手足无措,忘记该如何说话,只能坐在桌子对边悄悄注视着他。他依然习惯将手肘撑在桌上,双拳交握在下巴处。俊秀的眼眉之间流露着阴性的温柔,戴起眼镜来非常好看。

“多年后再次相见 往事如烟
我坐在他的面前 局促不安…”

然后是妳们都爱的KTV。

〈会呼吸的痛〉过于露骨,〈可惜不是你〉似乎也太过了。于是妳点播了张悬的〈喜欢〉,即使你们之间的可能性已然散落,即使他已经选择了别的女孩,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妳最喜欢的,还是他。虽然仍有些情深缘浅的叹惋,但妳很开心,还能够在他面前,好好的唱完这一首歌。

短暂的重逢眼看着就要进入尾声。妳习惯性地跟在他的后头,忘记你们现在已经回到台湾,待会儿要搭的是捷运,不是他的车。他轻轻挥手,那便是再见的意思;妳意犹未尽,但还是依依不舍地坐上了反方向的电车。归途的每一分钟,都在想着他。当时的妳还不明白,此后的每一步,都是朝着远离他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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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为谁留一盏灯 不会再为谁紧闭心门
真心还在 天空还在 人可以活的简单”

You love him forever。妳从不否认。

他在妳心中的位置从来没变过,即使妳并不常说出口,深怕自己的真心像是他避之唯恐不急的垃圾。然而,妳愈是想摆脱乖巧小女生的这个角色,就愈是被它束缚。既然都已被朋友看出来了,那又何必这么ㄍ一ㄣ?如果真有一段忘不了的感情,那就不要忘啊。把它好好的放在心里,珍藏着、守护着,随着岁月流转而琢磨得愈发晶莹。

当深深的话,也能轻轻地说时,才算是真的放下而释怀了:遗忘 Just Light

就像席慕蓉诗中所写: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总有一些什么,会留下来的吧。留下来,作一件不灭的印记。好让那些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妳曾经怎样深深的爱过他…

就像妳现在跟我说的这个故事,我用笔写下把它留住了。

“世界不管怎样荒凉,爱过他就不怕孤单。”

在我们告别之前,妳引用了 A-Mei 的歌词,温柔地诉说着最后的心情。而我似乎在妳眼中看见了,三十岁成熟都会女子才有的,慧黠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