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若有方向,总往分离的方向。分手之后,当所有人要你快点好起来,我们邀你慢慢前行。

分手之三:To part

我近来已经不想念了。想是常想的,但是知道已经过去了,所以想也没有关系了。在英文世界里流浪两三年,看电影慢慢不用字幕,因此那些声音的细节就更加清楚。电影里的年轻父亲抱着女儿说,Hi baby doll;我就想起你怎么从卧房里冒出来,到厨房饭桌边来找我,被砖头教科书与 case book 淹没的我,然后说,Hi baby, baby doll。

生命中充满这种不名所以,没有脉络,也无法忘怀的时刻。

你的好、坏,快乐、悲伤,都已经与我无关。想来在这样的太平盛世,你与我都不会过得太差的;我们也不笨,我们也还算努力。往前走吧,不要回头,生命大约不会再交错,若再交错,已经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生命了。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长远来说我应该还是会很感激曾经遇见过你。

我会尽力忘却所有美好的时刻,因为非常美好,而知道这样的美好不会停留,因此非常痛苦。但是在痛苦过后,如果这些美好的时刻仍然没有被忘记,恐怕就真正是要铭刻在生命里──因为,最终,痛苦会被忘记,美好会留下。

有些人在我的生命中是连痛苦都没有留下的,模糊的一个影子,想起来连姓名都不是很确定。因此,痛苦,也仍然是有好与坏的分别吧。能分辨出二者的,应该就只有时间了。

我其实不确定比较害怕哪一个:是最终发现你在我生命里并不重要(而曾经付出的时间、心神和眼泪终成枉然),还是,最终发现你其实对我非常重要(而对于这已成事实的失去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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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我推出 comfort zone。让我能去得更远。我终能自由移动、自我的过。分手后最后一次见面,见你一边掉眼泪一边说关心,说希望知道妳好不好。我一边也哭也说我得搬家了,我没办法留在这里,我必须换工作换城市换生活圈。你说这不是太极端了吗?

我心想:你以为分手是什么? 分手是从此以后,你与我的核心的连结,将断裂,而该断裂将直到永远。直到永远。

永远是一种极端吗?永远是一个选择的事实,不是一种极端。事实上,它只是一种未来的可能性,而你我的选择,将永远变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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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再见了──不如不见。我把我一部分的灵魂留给你了,把你们一起留在过去里。然后,我们都往前走。不要回头。阳光很好,影子在背后,人往前走,影子就在背后。

“人群若有方向,总往分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