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同意,谈恋爱就像旅行,遇上不同的人就看到不同的风景。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停地旅行,总是停不下来呢?

我喜爱的作家余光中说:“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简单一句,总结了男人由出生、结婚到出去嫖的三个阶段。有人说,一个成功男人不会一辈子停留在一个地方;也有人说,一个成功男人一生需要多于一个女人。(可能吗?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香港医院管理局主席胡定旭曾在访问中说,他二十年前在英国工作,结识了一位七十多岁从事金融业的法国人。老人家说,一个成功男人是需要多于一个女人的。“第一,你需要一个老婆,与你长相厮守,不论你做什么都会接受和原谅;第二,你需要一位女秘书,帮你打点一切;第三,你需要一位助理,陪你出外公干,当然是女士,而且是漂亮的女士;第四是思想交流者,跟你天南地北(这位法国老人认识一位聪颖的电视台女记者,跟他一起抽烟,论尽世界大事、各家哲学);第五个是跟你打球的,即是做运动的;第六个则是纯粹的 sex partner,令你很开心;第七是女明星,陪你出席社交场合;第八个是……”那你是否都跟这些女人上过床?“Yes of course!”

爱因斯坦曾说:“世上有两件事物是无限的──宇宙和人的愚昧。”我想他漏说了第三──男人的贪婪。

我只有一双脚,而我有三十双鞋子。Well,你可以把这解释为“贪婪”,但我对得起每一双鞋子,从没伤害过它们的感情。那位老婆、秘书、助理和女明星呢?全都伤痕累累。英国有一位富商,每次“偷吃”后都给太太送钻饰以作补偿。二十六年的婚姻,让她收集了四十三件珍宝,亦即代表老公偷吃四十三次!每颗钻石都有血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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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哲学家康德是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我不知道他需要多少女人(康德终生未娶),但他一辈子从未离开过出生地哥尼斯堡。如果无边的想像胜过走万里之路,那一棵小树也可以胜过一个森林。

我喜欢旅行,也经常旅行,但人是否非去旅行不可?男人需要多于一个女人,我们需要看看这个世界,所谓“需要”,到底是什么意思?没有的话会死掉吗?我相信人可以一辈子足不出户,依然拥有浩瀚的思想;相反,一个心胸狭窄的人,走遍天下都依然是井底之蛙。旅游并非“视野”的保证。十几岁的时候,总是急不及待踏上旅途,把风景文化狼吞虎咽,巴不得一次过看尽这个世界。旅行去多了,我开始问自己,赶什么?反正这个世界是永远看不完的。

就以我的朋友 Joyce 为例,她每次失恋就去旅行。她在航空公司工作,当然也让她在订购机票方面因利成便。因为这个缘故,她已经游遍半个地球,每趟旅行都是一场痛苦的印记。那还不够,她每到一处就买一件纪念品,跟那位英国太太的首饰意义相近,分别是英国太太的珠宝是丈夫的赔偿,Joyce 的纪念品却是自掏腰包。如果放火不犯法,我会一把火烧掉她的房子,那被纪念品弄得满目疮痍的可怜房子。

“我去到北极,都不觉得冷了。”Joyce说。“没感觉,nothing。” “停下来吧。”我说。再精彩的旅行,都不过是吃饭、睡觉、再吃饭。若不是带着一颗平常心,那一趟旅行终归还是会让你失望。刻意安排的又怎算惊喜?拚命去找,难道就一定能找到答案?

去旅行的先决条件是──我可以随时停止不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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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千万元,又想要二千万元;去过一个国家,又想看尽天下;得到百分百的爱,又渴望百分之二百的爱。不够,还是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