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会调动更多的器官,加深印象和理解,会更大限度地激发我们的思考。

womany 编按:
我们喜欢读书,是因为字里行间能看见另一个自己,因为你可以超越时空去不同的国家、年代旅行,阅读是一个机会成本超高的休闲娱乐,读到的、消化完全都是自己的。但是不免遇到一种状况是我们“只读自己喜欢的书”,对于艰涩难懂的内容总是敬而远之,今天要与大家分享念“很硬的书”也可以很有乐趣,最好的方法就是大声朗读出来,多念几遍,自然能体会经典的深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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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广州博尔赫斯书店昌兴街店,紧邻的北京路是两千年羊城不曾更换过的市中心。书店在三楼,入口小得只容一个人通过,以至于我上次去的时候走了几趟都没有找到。

四面墙,南墙是几扇窗,上面贴着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沙之书》印成的窗花,白色的字,一进门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西墙是满墙的书架,作家是精选的,每个作家的书也是精选的;北墙是门和收银台;东墙立着一竖小书架,放在书店老板策划出版的罗伯格里耶和贝克特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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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是每月一次的“月中朗读会”,朗读的内容是格里耶的《为了一种新小说》。来了大概有三十个人。开始前,每个人领了一本要朗读的书。主持人先热身读了一篇格里耶的短篇小说。接着大家按座位顺序依次开始读,一个人读多少随意,少的读一页,多的读三页。主持人偶尔在换人间隙插话解释一下背影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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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两页“形式与内容”章节的内容。瞬间感觉回到了初中时代,初中的时候,班上新调来了一个年轻的语文老师,他不怎么教我们东西,只是找一些经典的文章,把全班的同学分成两个组,每个组轮流读书,读错的就换另一个组最后哪个组读的多哪个组就赢了。那时候大家都很紧张,每个字的声调都反覆求证,断句也不能错。虽然老师就坐在椅子上什么也不做,但我真的感觉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们就这样读了将近一个学期的书,读到最后,连鲁迅的书大家也能越读越长,一个字都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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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从那儿以后,除了朗读英文,我再也没有正儿八级的朗读过书了。家里的书堆满了书架,每个星期还至少去两趟图书馆,抱回一堆的书。看书都是一目十行地看。不管是经典之作还是流行休闲的小书都是如此。吉光片羽地在脑子里闪过了之后,就再也抓不住了。估计像我这样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吧。

朗读,特别是对那些经典的书来说,是非常值得提倡的,朗读会调动更多的器官,加深印象和理解,会更大限度地激发我们的思考。而且朗读能充分展示出文章的节奏之美,这对培养语感与体会文学的妙处无疑是非常直接有效的。所以拿出一本《老子》,大声的朗读出来,你就会发现这些文字间的节奏之美。那些超越时代的作品絶不是简单地文字堆砌只求表达出写作者的意图就可以了的,每一个字都是经作者反覆推敲而来的,大声的把它们读出来是对这些伟大的写作都最大的尊敬。(从台湾教育看你是在活读书是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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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的书太多太多,以我们有限的生命是很难读其中的万一。以前金克木先生写过一本书叫《书读完了》讲自己的读书心得。很多人都觉得奇怪,真的有人能把书读完吗?“书读完了”里的这个书当然不是指所有的书,而是指那些构成整个人类文明地基里的那些“密码书”,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经典之作了。这本书提倡的读书方法非常值得学习,当然时代和学科的不同,读书方法不应该僵化。但就像吃饭要有“硬菜”一样,读书也要读一些“硬书”,而读这些“硬书”朗读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真的,张开我们的嘴,用朗读的方式去啃那些“硬书”吧。这些“硬书”啃下一本是一本,说不定有一天都被你啃完了,然后站在峰顶看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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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朗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