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当年学习英文的经过吗?或许你是百般不情愿的被妈妈拖去英语补习班,或许你是想到要在外国人面前开口就莫名害怕,或许你是从苦练英文到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这些都是当年属于我们的,学英文的青春吧。继上一篇结婚,不是女人人生的必选题之后,womany 的作者苏菲女巫的【正经事】专栏,这次想来聊聊学外语,或许刚开始说得一口破英文,反而能养成你大无畏的精神哟,抛开自己对不懂的羞耻心,你会得到更多。

这几天听到一个有关达赖喇嘛说英语的故事。

作为西藏精神领袖的他,一直以其一口“破”英语在国际享负盛名。早阵子他应邀来台,为台湾八八水灾的灾民举行万人祈褔法会,当时他的来临也引发了台湾社会一连串台海关系的口水战。当他一下飞机,看到对他抗议的群众时,他却一派气定神闲地对记者说:“Protest?I love it, very good, wonderful.”无复杂的文法结构,几个简单的英语,便四两拨千斤地直接避开所有的政治敏感话题。

LESS IS MORE.

上两个星期,有一位小弟弟和我分享了他学习英文所面对的困难,对于作公开考试主科的英语科,基础不太好的他,一直担心会担心英语会触礁而失去大学的升学机会。当时我说我明白他的感受,并鼓励他时间尚早,不要轻言放弃。而当时这位小弟弟就回了我一句:“老师你这些在在国外读书的,是不会明白我们本地人读英文的困难的啦!”读罢,我实有点啼笑皆非,只好跟他说:“老师我从来也没有在国外读过书呀!”并徐徐娓娓道我当年学英文的“美好回忆”。

记得我小时侯,出生于草根家庭,成长于龙蛇混杂的旧区。小时侯,去学校读书就是撒野,人家的小女孩乖乖坐在家里念英文生字,我却是跑到公园和小男生斗胆子大,当大家摇木板秋千摇到最高点时,看谁够胆凌空跳下。当时英文 ABC 就没有念好,倒是有经常把小男生弄哭的“千秋小霸王”的美誉。

就在这样的生活下,在中文学校读书的自己英文一直都很烂,基本连初中已经会学懂的“过去式和过去完成式”的应用概念都没有。就是带着这种烂英语的程度,直至到高中升读大学前的公开考试。

在当年的考试,由于选修的科目也是自己喜欢的科目,自己读起来还是满用心的,因此考出来的成绩也是有A有B,香港的大学学位虽然竞争激烈的,但以这种成绩要进入我自己心仪的学校和学科,也可以算是绰绰有余。可惜这种“有余”并不适用在我的英文科目,当时的我英语及其子科目的公开考试成绩可以算是“大满贯全垒打”全部不合格。在以英语作为主科的情况下,主科不合格,基本就是等于没有大学会愿意收你学生了。

在那个时侯,眼前所余下的出路只有三条,第一就是放弃升学,投入社会工作;第二就是找职训和其他副学士课程,再花一笔为数不少的款项多读几年书,换回英语合格的学历,重新升读大学;第三条就靠自己努力,专心自修英语,自行重新报考英语科目,以“合并”成绩的方法重新再下一年报读大学。

在这种情况,如果一般家庭经济环境容许的话,大部份人都会选择二条,因为这是最周全的保障的一条。然而考虑到我的家庭的经济状况,还有自己内心的声音,最后我却选择了当时身边人认为“最傻、最没有保障”的一条--“自修英语”。

在当时选择的一刻,内心也是充满挣扎和不安,因为走上自修的路,就等于是把第二条路的门完全关闭了,过了报读的时间,就怎样都走不回去,因此那一年我也只好咬着牙关捱过去。

然而,当我正要展开我人生的新挑战时,老天又和我开了一个大玩笑。

当时和我同年的初恋男友的成绩虽然不算是很好,但在也幸运地可以得到入学的机会,考进大学。然而进入大学后的他,我却发现我根本不懂和他沟通,他的生活是如此多姿多彩,又如此令人疏远。最后因为一次小冲突,他终于提出分手了,当时他说“分手也是为你好,不想你经常因为吵架而影响读书”,当后来我发当后来我发现了他要分手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一个更新鲜的女孩子,在知道一刻我真崩溃了。

当时究竟哭了多久,连我自己也不晓得。

只知道哭到一天,电视放着一只有关白老鼠和它家人的电影,我突然明白无论怎样路还是要走下去,就在那只老鼠对人类说着:“That is my life!”的一刻,我决定关掉电视,抹掉眼泪,重新站起来。

就是在这种失学失业失恋的情况下,我就硬着头皮开始展开了我的“重读英语”生活。

 

在这一年,我每天都会花八个小时去学英语,早上起来就是剪英文报纸,然后把可以放在作文考试有用的英文句式抄下来背诵,并用来造句。午饭后,我就会拿着英语的字典,把一个个的生字默写;又会开着英语会话课程的对话听那些老外说英文,然后再依书直说,模彷他们的发音和语气对着录音机练习自己的英语会话。(推荐阅读:从五部爱情电影里,学我爱你的照样造句

同时为了准备往后生活和升学的费用,我晚上还会到一些补习社里当半职的功课家教,赚取外快。工作后就会立即回家休息,准备第二早要准时起床学习英语。

那一年,生活是枯燥和规律的。但我也学懂了一件事 :“抛开自己对‘不懂’的羞耻,你将会得到更多。”当时我还记得,在重读的那段时间我听过一首歌叫 “I Believe In Miracles”,是由 The Jackson Sisters 主唱的,当歌手唱着

I Believe in Miracles

I Believe in Miracles

I Believe in Miracles

Don't you?

Don't you?

na na na...

当时的我其实连“Miracle”(奇迹)是什么根本都不知道,只觉得这首歌满好听的,后来还有知道这类歌曲是FUNK MUSIC ,是美国七八十年的流行音乐。相信我,当第一次看到“FUNK”这个词语,我还以为是“FUCK MUSIC”(性交音乐),很可笑吧,但那就是我当时真实的英语程度。当时我拿着这首歌的歌词,去查字典,才知道“Funk”和“Miracle”的意思。

回想起当年重读的我,的确需要一个“奇迹”。

后来经过默默耕耘的一年,我的英语考试终于过关了,最后我以一个很不错的成绩,重新考入大学。而考完试后,我亦实践了我当时失恋所许下的心愿,自己一个人背起背包跑到新疆的沙漠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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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的过程中,我还是继续贯彻“学习外语”精神,每个晚上,只要我没事做,我都会买几罐饮料,坐住在青年旅舍的交谊厅中间,等待那些老外下楼和朋友 Chilling 时,主动和他们聊天,练习英语,顺道交流文化。

虽然很多时侯,那些老外,特别是带着重地区口音的,当他们聊得太高兴太兴奋,语速得太快时,我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能在他们句子呼吸的说“YES、YES”作继续互动回应,然而我却仍是很感谢过去那一年自修英语的磨练,令我勇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和“低英语程度”,训练了我“凡事先说先试再算”的勇于尝试心态。

同时带为这个大无畏的心,当起背包客去说英语,也让我摆脱了很多华人外出旅行还是会维持和自己友人联群结队,“身体出国,内心不出国”的旅行坏习惯。而这种心态也大大影响了我往后这几年的生活态度和人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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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乃成功之母。

我们一生都会有很多个阿母,虽然我们都希望这些阿母是别人的阿母,而不是自己的阿母。

但有时,失败也是一种“LESS IS MORE”的力量。如果成功是一杯水的满溢,那失败就是半杯水的力量,它可以是很少的“不满”,也可以是充满可能性的“将满”。

今天,我写的是我学“外语”的经历,这个经历放在你身上可能是学“工作技能”经历,学“人际关系”经历,甚至是学“实践你天生热情之处的事情”的经历。纵然有时我们都会怯于失败的冲击,怯于尝试突破后跌入的人生谷底,可是我这段“学外语”的经历,却教懂我,一个女孩如果愿意坚持,她一咬紧牙关,原来也可以走如此远的的路。

我感谢的初恋男友,因为我学懂了“一个人的背包旅行”;我感谢我的“烂英语”,因为我学懂了“大无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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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克的英语是F-U-N-K.

奇迹的英语是M-I-R-A-C-L-E

LESS I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