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时常与夜行权息息相关。但今天我们不论女权,我们想谈一谈,每一个我们,不分性别、不分你我,如何一起找到可以解决问题、疗愈彼此的道路。

没有人喜欢被视为可能的加害人,同样的,也没有人想要承受被害者的恐怖,让回家的路途更安全,女性将逐渐真能相信 not all men,而众人能渐渐放下厌女情节,才是我们众所期盼社会样貌。

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妳忍受了一年多疫情冲击下处处关闭、保持社交距离的郁闷,终于有机会去朋友家小聚。将近晚上九点,妳离开朋友家。已经入夜了,不过在大城市里治安向来良好的这一区还不算太晚。即使如此,妳还是拿起电话跟男友报备了行程。为了夜间聚会,妳谨慎地穿着明亮颜色的服饰,放弃漂亮的跟鞋、挑上一双易于快走甚至奔跑的平底鞋,宁愿多绕远路也要沿着明亮的大马路走。

妳远远看到前方有个警察,妳卡在胸膛的那口气稍稍一松,一直握紧的拳头也微微放开。是警察呢,至少这一段路是安全。妳想。

妳消失了,再也没人见过妳。

10天后,妳的遗体被找到,嫌犯是个警察。

妳是 Sarah Everard 。


图片|Photo by KE ATLAS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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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不要单独出门”的建议,有什么问题?

Sarah Everard 失踪乃至身死的悲剧在上周震惊全英国,一个完全依循“女性要好好保护自己”守则的“完美受害人”,依然遭到绑架杀害。而且加害的嫌犯是一个本来应该提供安全感和保护的警察。

消息一出,Everard 消失的伦敦市克利普罕区顿时人人自危。许多人也上推特分享自己曾经遭到尾随、跟踪的恐惧,以及女性走夜路的心理负担。然而,当警方为了调查这桩案件在克利普罕区挨家挨户的查访时,不忘提醒当地女性:晚上不要独自出门。这个警方视为“没有任何针对性的善意提醒”引爆了许多人的愤怒。

提醒女性晚上不要单独出门,到底有什么问题?

这句规劝原先可能出于“善意”,但它背后潜藏的逻辑是:女性是受害人、男性是加害者,而且将避免伤害发生的责任归咎在受害方,只要受害方“好好保护自己”,伤害就可以避免。然而这种说法忽略了谁有能力加害谁并不完全由生理性别决定,这可能与双方的体格、体能、对当地的熟悉程度、是否拥有作案工具、身份(比如警察之类容易为人信任的职业)有关。

一个身形高大壮硕、拥有小刀或球棒的当地女性,未必就比身材瘦小、两手空空的外地男子来得不危险。更何况,男性也可能绑架男性、女性也可能杀害女性。认为“女性不单独出门”就能防止受害,未免将维护治安设想得太过粗糙。

其次,“女性不要单独出门”预设了男性作为保护者,其实是用“男子气概”来压迫男性。男人也是人,他们也会受伤流血、也会恐惧害怕。当他们被赋予着不让女性单独出门的责任,一并挑起的是负责守望、照护、甚至以命相搏的重担。研究指出,男性平均年龄低于女性的一个原因是,受到阳刚气质、男子气概的薰陶、教育,男性对于病痛和危机比较迟钝。即使被迫去做一件自己没把握的事,可能也因为羞于露怯、不想丢脸而勉力为之,因而将自己置身在危险中。

凶案的发生,是加害人的错误;治安的维护,是政府为主、民众共同努力的事。公共的事务不应该被掷还给个人,以“保护自己”、“保护身边女性”为名强行施压给无辜的男男女女。一位女性不幸受害,既不是她“晚上单独出门”造成的、也不是她身边的男性“让她晚上单独出门”造成的。

伤害已经发生,我们不应该用不明智的善意继续加深旁人心中的创伤。

男性宵禁是一种歧视或厌男吗?

为了驳斥伦敦警方“女性不要单独出门”的建议,上议院议员珍妮琼斯(Baroness Jones of Moulsecoomb)在议会提出男性宵禁的建议:

我的看法是,如果有机会通过一个适合的法案,我应该会加入一项修正案:在下午六点以后对男性实施宵禁。我认为这将会让女人更为安全,而且降低各种层面上的歧视。(I would argue that at the opportunity for a bill that is appropriate, I might actually put in an amendment to create a curfew for men on the street after 6 pm, which I feel will make women much safer, and discrimination of all kinds would be lessened.)

此话一出,自然引发歧视和厌男的争议。

讨论性别议题时,我们常常听到一种论点:“我支持平权,不支持女权。因为女权只是想要让女性的权力高过男性,这是错的。”珍妮琼斯的提议似乎证明了这个说法。如果我们支持平权,不是也不应该推动一些“歧视男性”的作法吗?

珍妮琼斯提案的目的是什么,我无从得知。但她的意见其实完全镜射了伦敦警方“善意的规劝”:受害人对加害人、女性宵禁对男性宵禁。如果建议潜在受害人不出门是善意的,那么建议潜在加害人不出门不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吗?那些抗议男性宵禁是歧视、厌男的人,是否也在警方提议“女性不要单独出门”时大声疾呼这是一种歧视和厌女呢?

男性宵禁被声称是一种歧视是因为它预设了所有的男性都是加害人。但事实上,要求女性不要单独出门同样也是预设所有的女性都是受害人。一位女性不管她身形体能、有无原因,都被永无止尽地要求如何改变个人行为来避免危险,如果她做了错误决定,受害就是她自己造成的。

同样的,一位男性不管他是否有犯罪意图,都被视为可能的加害者,当舆论批判男性加害者时,他们也一并被波及。男性(或者能够充分同理男性的人)在听见男性宵禁时有多不满,女性在听见“善意劝告”时就有多不舒服。

可惜的是,厌男的反省常常被提及,厌女的建议却被包裹在“我是为妳好”底下,很少被挑破。

不如,都不是歹徒的我们,别再互相伤害。一起找到一条可以解决问题、疗愈彼此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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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提出 not all men 之前,你可以怎么做?

一位名叫 Stuart Edwards 的男性在推特上发言:他居住在 Everard 受害地点附近,当地风声鹤唳。他想知道,作为男性,除了在街上给女性足够的空间、不要靠太近,以及露出自己的脸之外,还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在这个非常时期帮助降低女性的焦虑。

他的推特发出之后,受到广大的回响。许许多多女性回覆时,第一句话是说:谢谢。

谢谢你发问,谢谢你关心我们,谢谢你知道建立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不是女人自己的责任。

“当你走在女性身后时,试着走到对向道路、保持在她前方,让她可以随时看到你。”

“我的一位男性朋友告诉我,当他觉得自己好像让路上的女性紧张时。他会拿起电话,进行一段日常的对话。安静的人比讲话的人感觉恐怖。”

“听起来很蠢,不过,‘喧闹’很有帮助。当别人看不到你时,至少可以听到你在哪。”

“我曾经遇过一位在我后面奔跑的男性,他很贴心地大喊:‘抱歉亲爱的,我只是在赶巴士’然后给我一个微笑。”

“当你的同伴做出不适当的行为时,喝止他们。”

好多人分享她们切身的经验,并且热切地告诉 Stuart Edwards 光是看到这则贴文就已经如何安慰了她们焦虑的内心。还有一位也住在克利普罕区的妈妈说,她决定把这些心得分享给她正处于青春期的儿子。

正如一位网友说的:“听到有人这么问真棒。我一辈子都活在规则下,我被教育如何保护自己免于攻击、应对被跟踪的处境、如何尖声求救,甚至如何和加害人对话。这根植于女人的生命中。男人也应该被教育如何避免威吓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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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喜欢被视为可能的加害人,但一味直呼“又不是所有男人都会伤害女性”并无法解决女性的焦虑。因为长期以来,男女的加害和受害的比率一直很悬殊,每一次以生理性别为区分的善意建议也加重了女性保护自己就是要防备男性的概念。如果不想被视为加害人的一员,男性其实有更多可以做到的事。

比方说,对生活中遇见的女性多一分体贴。

比方说,勇于制止自己的夥伴吹口哨、开黄腔、或太靠近夜归的女性。

甚至,仅仅像 Stuart Edwards 一样问出来,将保护自己的责任从女性身上卸下,分给每一个人。

那样的友善和温柔足以驱散人人都可能是加害者的阴影。当我们的社会拥有越来越多的 Stuart Edwards ,女性将逐渐真能相信 not all men,因为每一个发问的、友善地让开的、拿起手机保持通话的你们,就是我们的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