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的官司结果终于出炉,“豆导”钮承泽因涉性侵剧组女助理一案,遭判 4 年徒刑。

文|记者 王宏舜

导演钮承泽涉性侵剧组女助理不认罪,台北地院审理时他和被害人和解,称误以为与被害人有情愫,求判缓刑;北院认定钮无悔悟之心,依强制性交罪判他 4 年徒刑。

钮上诉主张女方深夜与他共处一室,没明确大声拒绝亲吻,无法察觉对方反对亲密,高院今天上午 10 点驳回上诉,维持一审 4 年徒刑。

检察官指控,钮承泽因执导电影“跑马”认识被害人,2018 年 11 月 23 日请剧组人员带被害人到家聚会,隔日凌晨,被害人被独留钮承泽家中,钮藉机对被害人性侵,被害人前往医院验伤,向警方报案。

钮承泽侦查阶段想赔 60 万元给被害人遭拒,去年 9 月台北地院审理时,给付“七位数”调解金,签署调解书。

北院辩论时,钮称无犯意,盼缓刑。检方认为,被害人与钮承泽有上下隶属关系,不反抗是为了保住饭碗,钮不认罪又将犯行归责被害人,求刑 3 年 4 月,建议不宜缓刑。

北院判决指出,钮承泽辩称“以为被害人对他有好感”,但无论被害人友人、剧组人员、林姓、周姓主管都证称,钮与被害人并无男女情愫;当被害人以“紧闭双唇”、“撇头”、“闪躲”、“推阻”将排斥、不愿意的心态展露时,钮还是称二人有情愫,辩词显不可采。

北院认定钮藉导演身分散布“认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欢她,我会继续保护她”的讯息,形塑与被害人有情意,再藉和解营造被害人没有拒绝、她深夜留下是期待发生性关系,暗指被害人主动献身,没有悔意。

因性侵害案件不公开审理,高等法院开庭期间,钮承泽在庭外都未多言。高院曾传剧组人员作证,上月 11 日辩论终结时,除了钮不多谈外,女方律师也表示不便透漏开庭内容。


导演钮承泽涉性侵剧组女助理,台湾高等法院今上午 10 点宣判。图片|联合新闻网资料照片。记者 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