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情节再度上演,这次的少女投海自尽。为年轻生命的陨落而感到痛心的我们,究竟还能为那些受伤的孩子们,做些什么?

文|记者 曾健佑

桃园 1 名徐姓男老师和当年国小 6 年级女同学交往,多次在补习班内、出游时性交,直到她升上高一 2 人分手,少女坦言自己很像“房思琪书中情节”,事后校方发现她和男师交往通报性平会,少女却自责投海身亡,徐已被桃园市教育局解聘,法院依 27 个妨害性自主罪判徐 16 年 10 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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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指出,徐男时任某国小老师,私下还经营补习班,2013 年至 2017 年间和少女交往,还会带她出游并送手机、娃娃,也多次发生性行为,直到她上高中后和徐分手,多次透露出轻生念头,学校介入辅导才惊觉她前男友是男老师,经通报性平会全案才曝光。

少女向老师、同学透露,自己小六被徐性侵,只好说服自己和他是男女朋友,也有买“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本书,觉得自己很像里面情节,对徐男又爱又恨,分手原因是见徐和 1 名学妹有说有笑;检方查出,少女曾和家人说“我每天都好有罪恶感”、“觉得很对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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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还发现,少女和徐发生关系觉得自己“脏掉了”,也没信守不会把性侵事情讲出去的承诺,因而觉得自责,前年 7 月留下遗书后跑到新北瑞芳投海身亡;徐则辩称,少女有交男友,为此打了她巴掌,怀疑对方因此记恨,检方去年 5 月依 27 个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徐。

审理时,徐虽坦白和少女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对于性交时间、地点及次数等则以没那么多次、没在补习班发生等语抗辩,但少女在性平会调查指证历历,还说觉得和徐是男女朋友,每次他都有戴保险套,有给她吃避孕药,后来见徐都和另外学妹聊天不理她,就有种被抛弃的感觉,心情很低落。

法院审酌,徐男身为少女老师、补习班老师,明知她未成年,身心仍在发育中,为满足私欲和她性交、猥亵,犯后否认,至今也没和她家属和解,少女父母也请求从重量刑。

至于徐的辩护人请求减刑,法院认为徐侵害少女多达 27 次,恶性非轻,客观上不足以引起一般人之同情,显无可悯恕不予减刑,审理后依对未满 14 岁女子猥亵、性交,对 14 岁以上未满 16 岁女子性交罪等,一共 27 罪,判处徐有期徒刑 16 年 10 月。

桃园市教育局指出,获报后开性平会,经审议通过将徐男停聘并静候调查,由于徐涉及在校外私设补习班,去年 1 月 22 日经学校解聘,并依不适任教育人员之通报与资讯搜集及查询办法,将徐登载于不适任教育人员系统,避免他再到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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