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对某种价值或行为感到异常地愤怒,表示那正是我们最在乎的事!那些道德深藏在我们的内心之中,被触动引爆时,我们就更理解了自己。

你上一次愤怒,是什么时候?是在结帐时被别人插队、在网路上看到政治不够正确的文章、还是被朋友或客户放鸟?

而我们又很清楚,有些愤怒是跟别的时刻的愤怒不一样,是从内心深处爆发的,伴随某种羞辱感的怒火。而原来这时候,我们对世界的潜意识假设也默默浮现⋯⋯

羞辱感,是代表某件事对我们而言有多他妈的重要

即使是活得最“社会化”的婉容达人,也必然有某种时刻会被引爆,因为每一个人对“世界应该长怎样”总是有某种潜意识的假设。

可以说,在我们内心深处,必然有一个理想,理想的自己或理想的世界的样貌。许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是适应力特强的人,不会随便发怒/被激怒,然而,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事,凸显了我们的情绪失控,亦在那一刻,我们才发现自己的脆弱、天真、不为自己所知的理想。

举个实例,有一位总是自认有气度、打扮得体、因到过不同国家旅行而自傲的男士,有一次在那种大学哥儿们的白痴话题与打闹嬉笑间,他先用言语酸了某个朋友,然后对方用一声“唉,你很坏耶!”和不小心比较大力地拍了他的背部一下,男士便立即变了脸,一直跟对方说为了公平起见:“你必须要被我揍一下!”

即便对方已经为刚才的用力拍打道歉,然而男士不接受,坚持要回揍对方。想当然,那次的哥儿们聚会的气氛是闹得很僵很尴尬。

那位男士在回忆时,想到其实在愤怒背后,是一种丢脸!屈辱!彷佛他完美的形像(某种贵族气息的公子,与众不同的雅士)被朋友的一掌不小心就毁灭掉:“他怎么能够沾污那个美好的我?他算老几?!”

我想起精神分析师 Phillips 说道:

“我们会感到羞辱,是代表某件事对我们而言有多他妈的重要!而我们的愤怒本身,便是对某件首选之物的承诺与奉献。”──换言之,也许我们不到暴怒的一刻,都不知道自己潜意识中对世界与自己,有着怎样的理想性假设。

上文男士的理想性假设,除了是针对“自己是贵族”的理想化形像,背后还有对于“公平正义感”(sense of justice)的道德要求。他渴求一个绝对公平的理想国,因此大学念到一半,他便转校去念某校的法律系了。

然而,若以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他所要求的“公平正义感”是十分残酷的,是要人以眼还眼,以耳还耳的。

因此,也可以说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种彷如疯狂一般的道德,这个对世事的理想性假设决定了我们何时被激怒,且深深地感到与此内在道德相违的丢脸与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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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的羞辱感,从头发开始

那个一旦被侵犯,便会引爆愤怒与感到羞耻的潜意识理想性假设,往往与身体的形象有关。最浅显的例子,是几乎每一个青少年都会经历过,对自身仪容的极度重视!

任何能当作镜子去反映自身形像的平面,都会让青少年停下脚步,先是调整一下五官,再来是为一撮头发到底要往左还是往右放一公分,而踌躇不已。

我们在青少年阶段,不论是由于 Freud 所说的原欲二次降临,或 Erikson 强调的身份认同问题,都把“成就完美的自我形象”视为最首要的道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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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正是如此,每一个人都潜意识地知道彼此最在意的是什么。搅乱对方精心摆设的发型、弄脏对方的衣服、一直针对别人的衣着品味或身上气味⋯⋯都成为了青少年阶段最直接混和了攻击性(即不让对方比我更完美)的恶趣味,并让受罪者深感愤怒与羞辱(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是最好玩的道德挑战)。

这便是 Phillips 为何说:“一旦你知道是什么事物羞辱了你,你便了解自己最珍视与崇拜的是什么”──原来,我们是如此地崇拜自己,教自己成为世界的中心,这种婴幼儿便有着的全能幻想,从未消减,只是换了个模样。

我们都听说青少年对生命有某种热爱,这种热爱是源于我们对自己所相信的,或关于自己,我们想要去相信的那个东西。

我们很想要相信自己是天才,是未被发现的文学家、演员、歌星、下一位杰出青年、十年后的诺贝尔奖得主⋯⋯这些想法即使只是想像,但也保持了我们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是有价值的,我要(精彩地)活下去。

但无论如何,从对身体形象的无比在意里,我们仍然脱不开一个根本的事实,即我们需要相信和保护一个信念:自己是可爱的、被认同的、被欲望的。

这大概是为何《圣经》要强调天主对人的了解是“你们的头发,(他)也都一一数过了”(玛 10:30)。我们从一出生开始,便努力成为被神、被世界所爱的那位,他不只不会搅乱我的发型,更会赞美它,甚至有多少根都细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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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受别人注视,我会感到屈辱

心理学家 Reik 是有一个女儿的爸爸,他发现路上的年轻小伙子都对他女儿投以好色的目光,但在不爽之下,他又想起自己年轻时,也曾经这样看着别人的女儿。后来,他跟一个年轻大学女生讨论这件事,她说:“如果男人不以欲求的眼光看我,我会有种被羞辱的感觉。”

从某事引发的愤怒,到那些羞辱及丢脸之下,看见心中的理想性假设或潜意识道德⋯⋯无可避免,如果我们最能聚结自恋情怀的身体形象,都无法成为吸引他人目光的目标,那真的是一种羞辱!

可以想像,不论是男或女,是异性或同性恋者,如果今天他们在某种自信的打扮之下走进夜店,却没有任何人搭讪,甚至感受不到被注视的目光,这无疑会让人深深地受到羞辱,引发人们对自己的愤怒。

然而,这也是为何不爱给建议的精神分析取向的心理师们,如果真的要给人们一些建议,总是会叫人们去把兴趣放在音乐、小说、电影、茶艺花艺、以读书来旅行、或以旅行来阅读⋯⋯因为都总比我们因为一点身体的瑕疵,而感到屈辱与愤怒,要来得好(背后的假设是:“不要太自恋~”)。

那些能够用身体形象去赚钱的人,只是他们的幸运,但幸运总有灭绝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