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开放式关系,总不免有道德价值的质疑,但是除了这项争议外,我们可以从本文的三个案例,看到因为某种自身的内因,让情感关系出现缺憾,才以开放式关系作填补。

(开放式关系为亲密关系的既存型态之一,基于多元共融原则,相关内容,期许能让自主选择实践开放式关系的人们减少困惑,实践更好的知情同意,并在关系中成长。)

开放式关系(open relationship)在某种(性)政治正确的氛围下,将来大概会成为一种“你可不认同,但请要尊重”的情爱关系选项。

当然,我们无法回避当中的道德争议。实行开放式关系者,一般都在质疑传统道德价值的单一性,但许多对同婚或其他多元议题的接纳者而言,亦不代表就会认同开放式关系,却认为它只是在合理化(性)享乐主义、把“人”的价值退回某种原始动物性之中;然而,前者又准备以“守旧”或“人类被过度规训”来反驳后者,认为它是一个新的道德选项……

我们会有别种回应或理解此二元争论的方式吗?精神分析也许是一剂有趣的第三解方,因为我们先悬置世俗的道德观,却先从人类的潜意识动机、情感与意念出发,去了解这个现象或议题的心理学意义。

今天,我以三个案例来初探开放式关系的爱恨与困顿。

同场加映:“我爱你,但我仍对其他人有情欲”让我们谈谈开放式关系

情侣一:我们的性事如此不合,与其罪恶

有一对男同志,他们最初都奉行忠诚的性爱关系。可惜,在两年多的交往后,他们无法在性方面达至满意的互动,甚至已经“死床”半年多。最终,二人默默讨论起开放式关系的可能。在一段时间沈淀后,二人订定“若有约炮对象,就得诚实告知彼此约炮的对象、地方、时间”的守则。

后来,二人各自有着精彩的约炮生活,但从不告知彼此,彷佛这个开放式关系守则只是嘴巴说说而已。直至分手前的一次详谈,二人才发现彼此的所做与所想。

“我和他都那么在意彼此的感受,认为说出来自己真的跟别人做爱,对方会受不了,所以就什么都不说”其中一位男士这样告诉我,“但过程中,每次背着他约炮,我就越有罪恶感,直到某一天我认为不能再这样下去,又伤害对方,便决定提出分手。”

当无力给爱,无法保证自己(在开放式关系以后)仍能爱下去时,所背负的罪恶感便会把人压垮,反让仅存的爱意、或原本最想保住的关系都消散掉。

情侣二:我们的需要如此强烈,与其羞愧

再来是一对男女情人。事业型的强悍女士,原本就和男士一样,有着约炮的生活习惯。二人在交往后,便改为一对一的关系。

然而,不知道是因为生活的距离,还是对彼此已经失去新鲜感,二人在关系的第二年就谈好“各自约,但不要跟对方说”的开放式关系。二人彷佛都十分坦荡。

今天,这对情人已经走到第五年,“虽然对对方已热情不再,但也认知到‘很难再找到下一任’,确切的说法是‘要再花时间跟另一个人在情感上重新磨合是很累人的’,所以就很自然继续走开放式关系”,这是女士的原话。

然而,女士并非坦然地说出这些事,却是为自己走在开放式关系、为偶尔约炮、为不让男士知道她今晚在忙什么而羞愧。有趣吧!?彷佛羞愧本身有着“允许”的功能,而不是面对限制与罪恶时的“不该”。言即,只要我们对自己所说的感到羞愧,那所做的行为就能被默默接受。


图片|Photo by Eric Ward on Unsplash

情侣三:我们的爱情如此广博,与其理想

最后是一对女同志。在交往之初,“T”方已经告知“婆”方自己的爱情观:“我是很后现代的,性或爱不应该只朝向一个对象,所以希望能走开放式关系”。

婆不懂 T 的心态,常常在关系中担惊受怕,因为 T 仍会跟前任往来,身边也不乏能暧昧的对象。“她常常说我很幼稚、涉世未深,对爱情的观点很守旧,其实放开自己会更好!”,婆跟我说:“但我就是做不到呀!”。

直到一次机缘之下,婆跟那位 T 的前任有一次对话,对方指出 T 看似很喜欢自己才跟婆提出开放式的要求,但事实上,T 只是一个无法给予承诺的人、她想去爱却又害怕被爱困住、然后在自己的失败中编织理想的说辞。

这次说话验证了婆心里的直觉感受,即 T 内心其实十分怯懦,“开放式关系”成为了她对忠诚关系的逃生出口。

延伸阅读:“我爱你,但也想和别人约会”开放式关系的第一堂课:诚实与信任是最高原则

在情感的缺憾上,原来大家都一样

三个案例看似如此不同,但主导他们走上开放式关系的心理学意义,仍可以被归纳成一个:某种自身的内因,让情感关系出现缺憾,才以开放式关系作填补。

事实上,“情侣一”的二人情感关系本身就充满裂痕,一方十分缺乏安全感、另一方则在疲惫中享受被依赖,二人都无法离开彼此或独立起来。他们努力稳住充满裂痕的墙壁,才以开放式关系作为补漆,好去指责“我们已经不再像当初的相爱”这个想分手的欲望。

“情侣二”的女士本身就是个不擅长表达情感的人,她又有着某种需要别人围绕着自己来赞誉的自恋性格,只可惜在性事上,她的表现则是一条很难引起伴侣性趣的“死鱼”。因此,她和男士的性事不合,其实更多来自她的人格因素。她需要更多的凝视去满足她自恋(快速、单次的约炮,死鱼又何妨?),但也实际地需要情感的依赖,而这困局的暂时稳定剂,便是开放式关系。

最后,“情侣三”中的“T”亦由于个人对爱情忠诚的恐惧,而把内在焦虑投射到“婆”身上,以指责对方守旧传统,来回避自己的情感冲突,并以开放式关系作为冲突的防卫。

也许今天,我们只会以“适不适合”或“爱恋方式”等政治正确的方式来讨论开放式关系,或直接去以道德教育来作判断。

但精神分析发现问题更在于关系中的某人或二人,因着某种自身的内因,需要一点谘商治疗,但这个建议很快就会被人追究为病理化、不符合后现代的赋能或叙事思潮。

开放式关系与道德未必有关,但与你心紧紧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三对情侣对“开放式关系”的情感表现都十分不同,分别是:罪恶、羞愧、理想化。我加入精神分析师 Lavie 的观点[1],整理如下:

1. 罪恶感:表达出一个呼之欲出、但被禁止的欲望,因为我们承揽这段关系的责任。一如“情侣一”的二人彼此依赖,一起否定分手的欲望,只好在顾及彼此的感受下,继续罪恶地履行性事。

2. 羞愧感:指向一个难以接受的欲望,试图声明没有这个欲望、指责它、好撇清欲望与自身的关系。“情侣二”的女士否认自恋的需求、也回避“死鱼”的因素,在撇清这个自身关系以后,于配合男友的开放式关系要求下,有所羞愧;然而,羞愧却是让她的心计得逞,满足着未驯服的自恋需求。

3. 理想化:人把自身失败与懦弱的部份转化为一个对立的欲望,以追求这个理想化的欲望来回避前者。“情侣三”的 T 把开放式关系视为某种理想的生活形式,并贬抑不理解这套理想的人,正为此列。

由此角度可见,精神分析不加以判断“开放式关系”是否道德一事,因为问题在于人们从小到大的发展里,那个情感世界的复杂、自我的强度、人格的因素等等,在关系中碰壁了!

如此,人们才以各种方式来作解方。有些人逃向开放式关系这个新颖的名词,但视之为不道德的人,便可能选择走向宗教团体、朋友抒发、压抑、转移、不去思考地忽略、被动地在关系中受苦等。这亦是分析师 Lacan 意义下的某种“症状”。

人们过于纠结于开放式关系到底道不道德一事,精神分析当然不会忽略当今社会文化的现实问题,它也许真的不怎样道德、还未被讨论够成为某个社会脉络里有共识的道德。

然而,如果我们从人类的潜意识动机、情感与意念出发,又会发现它与道德未必有关,却会看到许多现象都与人心紧紧相关,因为当中,有着私密的心理学意义。而这很可能才是长期争论的解方。(当然,我也期待更多开放式关系者于谘商中现身,让心理学者有机会进一步了解人类复杂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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