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从近期上映的爱情电影《可不可以,你也刚好喜欢我》,来探讨 Only Yes Means Yes 的缺失,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文|林家安

那天午夜看完电影,追着末班捷运的老师与友人,像极了助豪(电影中追火车的男主角)。

累了,就歇一下;倦了,就躺一会儿,不心急、不勉强,好好守护在心里面那些关于爱的最初衷。只要不忘记,有天就会派上用场。
——《可不可以,你也刚好喜欢我》

还记得肆一的文字,真的是自己在学生时期认识情感的指北针——是喜欢吗?爱上了?怎么了?他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都在这样的一本散文集里面,尝试、也找到了许多答案与宽慰。

时过境迁,踏进戏院就像见到一位老朋友,是真有些紧张的。

——喜欢吗?还不错。但有些地方老师有话想说。

(以下内容涉及部分剧情)

今晚,我真的不想来点刺激的:ONMN 的缺失

你想要的,对我来说是奢求,连想都不敢想。

电影改编自同名散文集,将书中许多重要、最宽慰人心的句子,发展成角色、与联系角色之间的故事,甚至由原作者肆一担纲演出;在三组号称 MI(Mission Impossible)的副线感情功德圆满后,巧妙地逼出主线的“可不可以你也刚好喜欢我”告白剧情。

麻烦你以后跟我保持距离,因为我不想让你女朋友误会!

不想、不要,“明明我都说不要了,你怎么还来烦我?”过去我们对于侵害(尤其是性)的判定,正是以明确的拒绝(No)作为准则。No means No,强调任何人都有拒绝的权力,但很多时候,我们可能没有时间好好表达、甚至对方没有留心的情况——就像《刚好》里的好多互动,都让老师捏了一把冷汗!无论是哪对 CP,都常出现在“对方拒绝”甚至“表现敌意”时,仍持续自以为是的追求,特别是宋依静(林映唯 饰)对李助豪(曹佑宁 饰)的“强吻”。


图片|《可不可以,你也刚好喜欢我》剧照

OYMY:积极同意的重要

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性)行为都应建立在互相尊重、彼此同意的基础。

强吻(forced kiss)的强是指“使用强力来迫使或硬要”,与“强”暴的字义相近;但这类违反对方意愿的行为,强吻却在许多流行文化,如偶像剧、ACG、电影甚至色情片的故事里,成了一种父权式的浪漫空想——爱情的追逐中,总有一方得先耍流氓、另一方装着反抗一下的——在壁咚、床咚的粉红色泡泡里,人们常会是把“拒绝”解读成欲拒还迎,人们常以“爱情就是这样”为理由,忽视对方想法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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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可不可以,你也刚好喜欢我》剧照

“她/他是在故作矜持吧?”

而且,你发现了吗?为什么被行为人就必须要表态、或拒绝,才表示没有意愿呢?就像被强吻的李助豪,虽是名义上的男友,他真的想和宋依静接吻吗?他的静默,是否等同于拒绝?宋依静的行为,是否也构成了“性侵/性骚扰”呢?令人玩味的是,相较多数浪漫电影,《刚好》是以男性角色作为被行为人(被强吻的对象);比起视作骚扰,会不会心生“女生主动献吻真好!”、“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评价?

延伸阅读:【性别观察】俄女强吻南韩男记者,为何不被视作性骚扰?

因此,强调积极同意(OYMY,Only Yes Means Yes)并推广就很重要了,无论性别,在有任何行动或是言论之前,我们必须先以口头询问跟确认对方的意愿,以免侵害到对方的性自主权跟身体自主权:小至牵手、大至性行为,都该如此。唯有对方的明确同意,才是同意接下来的行为;即便对方没有回应,也不能预设这就是同意,而是要预设(Default)成不同意 ——没有同意就是性侵/性骚扰。


图片|《可不可以,你也刚好喜欢我》剧照

结语:喜欢与喜欢之间,欠缺的不是刚好而是同意

当 2013 年的散文集《刚好》改编成电影,由于年代间环境与观念的落差,便使得浪漫有了新的观点与讨论空间;不仅是在《刚好》,综观影视娱乐市场,有更多的影视节目秉着虚构的幻影,让人们对“浪漫爱”有了错误的想像;就拿最近因为《天能》再次得到大众关注的罗伯·派汀森来说好了,他曾对自己《暮光之城》的角色爱德华这样点评:“倘若不是在《暮光之城》故事里,当你遇上爱德华这种人,他绝对会是那种巨斧杀人狂的类型⋯⋯”

诚然,《可不可以你也刚好喜欢我》、《暮光之城》这类艺文作品并不用以“政治正确”的标准做审核,但希望每个看完的观众比起把他们视为恋爱教战手则,都能更谨慎地来了解大众文化给我们的可能迷思,对 OYMY 的重要性有更深刻的感受——毕竟,比起“巨斧杀人狂”,我们都不希望“浪漫”跟“犯罪”,只差一个刚好而已,对吧?

那我们,下篇评论见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