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奥斯汀如果没有家人的帮助,在那个时代以女性的身份,是绝少可能着出巨作的,能看到她的作品的我们,何其幸运。

珍.奥斯汀 (Jane Austen,1775–1817)


图片|Photo by Elaine Howlin on Unsplash

奥斯汀从未独自生活过,她的日常生活也绝少孤单独处的时刻。她最后的家──位于英国桥顿(Chawton) 小村庄的一间小屋也不例外。

她和母亲、姐姐、一位好友和三名仆人住在那里,常常有川流不息的访客,而且这些客人通常都是不请自来。不过在 1809 年定居桥顿到她去世为止,奥斯汀却写了大半的作品:

她修订了早先的小说《理性与感性》(Sense and Sensibility)以及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并且又写了三本新作:《曼斯菲德庄园》(Mansfield Park)、《艾玛》(Emma),和《劝导》(Persuasion)。

她很谨慎,不让仆人或访客或任何外人怀疑她在做什么。她用可以随手藏起来或用吸墨纸盖住的小纸片写作。

在前门和其他房间之中有一道两面都可推拉的转门,只要一推就会发出叽嘎声,但她不愿去修这个小毛病,就是因为只要有人来,她就能够警觉。

奥斯汀很早起床,在家中其他妇女还没起床之前,她已经起身弹奏钢琴。

她在九点主持家人的早餐,这是她一天中最主要的家事,接着她就在起居室写稿,通常她母亲和姊姊就坐在一旁,静静的缝纫。要是有客来访,她就会把稿子藏起来,和其他人一起缝纫。

一天最主要的餐点是晚餐,在三、四点开动,之后大家聊天、玩牌,喝茶。晚上则是读小说的时间,这时奥斯汀会把她正在写的作品读给家人听。

虽然奥斯汀并没有当代作家所期望的独立和隐私,但她在桥顿的安排堪称幸运。家人尊重她的工作,而她的姊姊卡珊卓(Cassandra)也一肩挑起了家务──对这位小说家可说是莫大的解脱。

她曾写道:“要是满脑子都是羊肘子和大黄(rhubarb,可食用植物,可作药用) 的剂量,我是不可能写作的。”


珍.奥斯汀在家中的写字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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