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是什么?法律效益为何?内容又该如何撰写呢?相关的法律小常识,今天一次提供给你。

结了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只存在童话故事的结局里,现实中的婚姻褪去浪漫外衣,更多的是双方的妥协、退让、冲突或感伤。有些人回过神来已经处在离婚与同一屋檐下之间的模糊地带,心想怎么会走着走着就到了分居这一步?

分居并非全然坏事,其正面意义,是让彼此获得冷静的空间,也是双方尝试去维系婚姻的手段之一。不过,分居协议可不能马虎,毕竟分居不是婚姻关系里的常态。本篇文章,带你了解分居协议书的内容该如何撰写,与分居协议书所拥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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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是什么?

民法第 1001 条规范婚姻制度中的双方互相负有同居的义务。除非有正当理由无法同住一个屋檐下,例如因工作分隔两地、长期出差在外、旅游等等,才不算违反法律。

所以“分居协议”,是双方仍保持婚姻关系的状态下合法分开居住的协议。

分居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夫妻因生活摩擦导致一时气愤离婚,分开居住一段时间有助于缓和冲突造成的情绪,进而解决问题、言归和好。分居协议虽然会暂时对彼此经济、子女抚养状况造成影响及变动,但复合时,双方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便能延续原本的婚姻关系,因此许多伴侣会先选择分居,真的不行才走上离婚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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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双方自愿且共同协商并同意签署的协议文书,只要不触犯下列两点,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分居协议书也适用这个原则。

“不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抵触其他法律强制或禁止之规定”

此外,由于“分居”并没有列入我国民法所规定的任何一项法定的离婚事由,若之后要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居协议书只能作为双方分居多久的“证明”,并无法成为法官直接判准离婚的理由。 

分居协议书内容该写什么?

伴侣双方要拟定分居协议时,可以寻求律师协助,在帮助下完成协议书的内容,参考如下:

  • 甲乙方个人基本资料(姓名、身分证字号、联系资讯等)
  • 分居期间:开始分居迄结束分居的确切年月日
  • 婚姻财产:财产与债务、小孩扶养费用的分配与处理
  • 子女照护:协调抚养、监护、探视权与责任;分居期间子女的住所地点
  • 离婚条件:分居结束后,若其中一方不履行同居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诉求等约定
  • 其他婚姻相关问题

这里有一件特别要提醒读者的事情,分居协议书当中能不能约定“永久分居”?

答案是不行!

因为回到民法第 1001 条,同居义务是婚姻的根本,永久分居的协议不但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也不符合法定的婚姻本质。即便双方同意永久分居,这个协议仍然无效。因此最好在协议时设定一个分居期限,且区间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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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部分伴侣在分居后会诉请离婚,但就像前面所说的,分居协议书只能作为双方分居的“证明”。分居的时间长短并不是法官判定离婚的依据,关键考量是分居背后的原因,因为“单纯分居”并不列入法定离婚事由。

因此法官必须综合其他因素,也就是说:分居多久不是重点,关键是造成分居结果的真正原因!

分居后的诉请离婚小提醒!关于分居后诉请离婚,根据民法第 1052 条第 2 项的规定,主动先分居、失联、不愿意回家的那一方,无法主动提出离婚,因此若向法院诉请离婚,很可能会被驳回喔! 

分居虽然不是婚姻关系中被期待的样子,但不需要对分居感到过分恐惧。如果处在这种状态时,反而更能好好审视这段关系的本质,无论最后是言归于好还是从此分手都比依靠着情绪做出决定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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