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会好奇:一对一真的是唯一的幸福选项吗?这里告诉你:其实亲密关系的幸福可能非常宽广。

(开放式关系为亲密关系的既存型态之一,基于多元共融原则,相关内容,期许能让自主选择实践开放式关系的人们减少困惑,实践更好的知情同意,并在关系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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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在后台收到一条留言,“KY,我和他在一起很长时间了,我们彼此都很爱对方,也都想和对方稳定地一直走下去。不过,最近我发现自己也同时喜欢上了另一个人,我们在一起工作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是真正放松和愉悦的,精神上互有默契的。我觉得我对他们两个人的感情都很真诚,丝毫没有背叛谁的念头。

但我的朋友们都认为,这是一种精神出轨。这让我很苦恼,也陷入了自责。我为什么会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呢?人有可能同时真心喜欢上两个人吗?如果这是可能的,为什么好像这个世界上关于爱情的承诺都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呢?是不是人终归是要在所爱之间做出选择的,不可兼得呢?”

亲密关系究竟是不是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一段关系应不应该排他,承诺是否必然是一对一的等等(有些人也对友情抱有这样的期待),其实,这不是第一次有人向我们提出这样的疑问。今天的文章就来想来和大家探讨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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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关系的理想形式是否必然是一对一的?

“一对一”,Monogamy,中文译作单偶制,被看作是“亲密关系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Conley,Matsick, Moors, & Ziegler, 2017),被书写进制度里,内化至道德中。包括心理学在内的众多领域的理论与研究,也都在不断“确认”一对一关系在人类社会中的最优性。

人们普遍认为,“一对一”才是亲密关系的唯一理想形式,而任何非一对一的关系都会被认为是在一对一关系中出现的“不忠”或“背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对于非一对一关系的谈论都是在“一对一”的话语体系里的。而人们也始终认为一段关系只有在承诺且排他(不出现非一对一)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是健康的、幸福的。

然而,“非一对一”一定是背叛吗?

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研究者们最先在同性恋群体中“发现”了另一种的关系形式的可能——“双方约定的非一对一” 关系(consensual non-monogamy),即各方在彼此同意的情况下,与不止一个伴侣同时保持着性或爱的关系,比如,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或多角恋(polyamory)(Conley, et al.,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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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发现,这种彼此约定的非一对一关系,并不是在一对一关系中出现的背叛,更不是在背叛之后,基于被背叛的一方的妥协,两人的关系由一对一转变为非一对一,而是双方在关系一开始就约定、知晓、并同意这段关系中将不排他,双方都有权利与多个伴侣保持关系(下文所指的非一对一均为“彼此约定的非一对一关系”)。

由于避孕技术的发展及堕胎的合法化,这种相互约定着保持这种非一对一的关系也在异性恋人群中出现(Friedland, Mohr, Roose, & Gardinali, 2014)。近期的调查显示,在美国,有 31% 的女性与 38% 的男性认为人类理想的关系应该是更接近这种非一对一关系的(as cited in, Baer, 2017)。

可见,当“生育的可能性”被控制或消除时,一个社会群体便有可能不再把一对一作为关系唯一可行的形式。而这也让学者们开始反思,原本社会对于一对一关系的推崇,是否只是人类社会为了控制生育与传承的制度化产物(Conley, et al., 2017),因为严格的一对一关系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家族对孩子的生父是谁的疑虑(Betzig, as cited in, Conley, et al., 2017)。

而以上研究与讨论的最大意义,其实是使“非一对一”与“一对一”关系得以被看作关系的两种不同形式,而不仅仅是把前者看成对后者的一种背叛。(Conley, et al., 2017)。在这样的前提之下,研究者们才发现,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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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对一”并不是注定不幸福的关系

Conley 等人(2017)对 1507 名处在一对一关系中以及 617 名处在非一对一关系中的人进行研究。研究者用一系列量表(Relationship Assessment Scale,CommitmentScale,Dyadic Trust Scale,PassionateLove Scale,Anticipated Sexual Jealousy Scale)测量参与者对关系的整体满意度、承诺、激情、信任以及妒忌(吃醋)的情况。

结果发现,在一对一关系中的人与在非一对一关系中的人在满意度、承诺、与激情等量表中的得分并无显着差异,甚至非一对一关系的人在关系满意度,对伴侣的承诺与激情这三方面的表现还略好于一对一关系中的人。

不仅如此,非一对一伴侣对彼此的信任程度显着高于一对一关系中的人。

研究者们认为,这证明了,非一对一的关系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注定是充满猜忌、背叛,或是得不到幸福的。承诺且排他的一对一关系,并不能阻止或减少妒忌状况的发生,也并不能保证伴侣之间的信任(Conley, et al., 2017)。

所以说,“亲密关系的理想形式必然是一对一的”,这样的看法很可能是一种制度化的产物。制度化,指的是,人与社会体系经过不断的沟通与妥协,形成了一套制约人的信念系统(Friedland, Mohr, Roose, & Gardinali, 2014)。我们很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念头,其实都是被社会这样植入的。

人们在这种信念系统下不假思索地进入一段一对一的关系,其实不是一种个体意志的体现,而是一种集体意志的结果。那些和一对一关系绑定的种种关于关系的约定,强加在我们身上,大多数人都只是认为理所当然,而服从了。但这个行为不完全是自由意志的结果,而是有服从性质的行为。

不过,Rodrigues,Lopes 与 Smith(2016)也认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非一对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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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适合不同的关系形式

不论是一对一还是非一对一,关系的形式并不是保证关系质量与幸福感的唯一因素,Rodrigues 等人(2016)的研究发现,除了天然的性别、性取向,是一个维度之外,人们还可以探索一下自己的“社会性向”(socio-sexuality)。

个体的社会性向,指的是人们对于与不同的人发生性关系的兴趣或意愿,包括那些与自己没有感情基础的,甚至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如果一个人愿意和不同的、没有感情基础、没有关系的人发生性关系,这就是“非限制型”的社会性向,反之如果一个人认为有感情才可以有性关系,那就属于“限制型”的社会性向了。而大多数的人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有些人更偏限制型,而另一些人则更偏非限制型。

社会性向受到先天因素的影响。心理学家 Kanazawa(2008)指出,作为人格特质的一个部分,人的社会性向受到先天因素的影响。研究发现,社会性向与先天的生物体波动不对称性(fluctuating asymmetry, FA)有关。个体在生理上的这种 FA 越低,发展稳定性越高。研究发现,社会性向偏非限制型的人 FA 更低,而限制型的人 FA 更高。

另外,一项来自澳大利亚的大样本研究证实,一个人的社会性向是更偏限制还是更偏非限制,49% 是由基因决定的,2% 受共同成长环境(家庭)以及 47% 受非共同成长环境(各自的同伴等)影响的(Bailey, etal., 2000)。也就是说,一个人多“开放”/“花心”,是先天和后天共同影响的结果。但有一大部分,出生时就已经决定了。

Rodrigues 等人发现,当非限制型的社会性向的人处于一段一对一的关系中时,他们的满意度及对关系的承诺度都会下降,而他们在非一对一关系中则并未有这样的趋势(as cited in, Baer, 2017)。另外,非限制型的人在非一对一关系中的满意度与限制型的人在一对一关系中的满意度都较高,且二者并无显着差异。

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社会性向为非限制型的人更适合在非一对一的关系中,而“一对一”的关系形式可能更适合那些社会性向为限制型的人。你的信念和价值观,决定着你适合什么样的关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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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的我们,能从非一对一的关系中学习什么呢?

1. 认识到排他与承诺是两件事(Exclusivity andcommitment are not the same thing)

正如我们前文所提,当一对一的关系成为了一种制度化的产物时,它往往更多反映的是集体意志而非个人选择。也就是说,很多人在一开始进入一对一的亲密关系时,就是默认排他与承诺的——他们对对方的承诺,对方对他们的承诺,都是不假思索的,由制度化的一对一关系所“赋予”(强加)的,而且承诺就意味着排他。

这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比如,一些批判性思维能力更强的人会在亲密关系面前无所适从,因为他们无法不经过考虑而承诺长久且排他,然而只要他们进入一对一的关系,排他和承诺就是默认存在的了。又比如,当把排他和承诺等同起来时,人们就总会误以为只要关系中没有“第三者”,就能实现彼此承诺的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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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非一对一的关系中,排他与承诺都不是关系所必须的。因此,一旦在非一对一关系中的人决定对一个或多个人做出承诺时,这个承诺往往反映的是他们个人的意愿,而这也使得他们的承诺更可能长久(Conley, et al., 2017)。所以说,承诺不应该由制度来保障,而应该由个体在思考之后做出主动的选择(这大概也是为什么,非一对一关系中的人对伴侣更信任、更不容易吃醋的原因吧)。

因此,对于一对一关系中的人,或许可以像非一对一关系中的人学习,在关系的一开始先有一段“非排他期”(比如在约会阶段可以接触一些不同的对象),给双方做出承诺与排他的决定留出主动思考的时间与空间,比如,是否排他,和谁进入排他的关系,什么程度的承诺等等。这样,这个承诺才真正来自我们,属于我们。

另外,在非一对一关系中,排他与承诺并不是同一件事。承诺意味着“我愿意与你进入一段长期稳定的关系”,而排他意味着“我只与你交往”。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我们与伴侣意识到,吃醋或禁止伴侣与他人接触等并不是保证亲密关系长久稳定的有效方法,关系经营还需要更多相互的付出与取得,协调与牺牲。

2. 学会丰富人生的“投资组合”(Expand life portfolio)

在非一对一的关系中,不同的伴侣能在时间上及不同方面的需求上更好地满足一个人。不仅如此,正如我们在“关系倦怠”的文章中所提到的,人有自我拓展的需要——通过伴侣的世界观与智慧来拓展自身的世界观。而在非一对一的关系中,更多的伴侣也意味着能更好地满足人们自我拓展的需要,也更不容易对关系感到倦怠。

对于一对一关系中的人而言,尽管亲密伴侣只能有一人,但人们仍然可以尝试丰富自己人生的“投资组合”——在生活中保有更多样的关系与价值来源,比如发展社交圈,尝试不同的兴趣爱好等等。这样,我们才可能不把对人生所有需求的满足寄托在一个人或一段感情上,毕竟,这对任何人或感情来说,都是太过沈重的。

3. 学会在关系中追求个人幸福与成长

在一对一的关系中,人们往往把“维持一段长久稳定的关系”当作终极的目标,到头来只会在关系中不断牺牲自我、迁就对方,从而忽略了自己的需求、感受与幸福。相反,在非一对一的关系里,承诺不是必需品,人们在关系中追求的更多是个人的幸福与成长,一旦这一点得不到满足,他们更容易做出放弃这段关系的决定。而这一点,是很值得一对一关系中的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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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给予爱更多的信任

在一对一的关系对“排他”的要求,本身还包含了另一层制度化的建构——当伴侣喜欢另一个人/事/物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对“我”的爱被“分享”或“削弱”了(这就是“妈妈和我掉水里你先救谁”问题的由来⋯⋯)。

但在非一对一的关系中,另一个人(物品)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伴侣对“我”的爱会因此而有所减少。在一对一关系里,我们也需要学会去相信彼此的爱。我们需要明白,逼迫对方贬低他对其他人或事物的感情,也未必会让对方与我们之间的感情更牢靠。

揭穿一刻:

你找到自己的社会性向了吗?你觉得哪种关系类型更适合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