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被骂,总是得不断道歉,直到父母原谅为止。长大后,若察觉到对方有一点不悦,就急忙迎合。其实相爱,可以更健康。

罪疚感(guilty feeling),代表着良心的责备,是我们对所爱的人行了恶事时的自责,一般会引致爱的补救行径。因此,社会惯常是把“爱”与“罪疚感”视为并行的情感,就像交往中的男女,认为要是对方没有给自己报告行踪、一天没有给自己传四十条讯息、没有跟异性保持距离,都应该感到内疚而悔改:“如果你爱我,你就不会这样对我/你就应该怎样做!”,爱与罪疚感如出一辙,但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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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爱:害怕失去爱/伤害了爱人

面对爱与罪恶感的问题,我们可以先从小孩的反应来思考。就像小孩在顽皮捣蛋以后,自觉令父母感到生气,便赶紧作出补偿,突然变得甜言蜜语,向父母表达“爱意”。在心理学上,小孩是因为内心的罪疚感,而作出爱的补救。

然而,这里有两个前提,即父母一定表达过对小孩顽皮捣蛋的后果:“我叫警察来抓你!”、“是我打死你?”、“太皮了,我要把你丢掉!”。因此,一如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罪疚感亦不会无原无故的出现在心头,小孩是把那些父母对他行为的责备听了进去(也就是后来的良心/自我道德),才会因为害怕“失去父母的爱”,而作出爱的补救。

在成人的例子也类似,我们怕爱人生气,而给他/她道歉,学会报告行踪、传四十条讯息、跟异性保持距离⋯⋯事实上,人类从来没有长大,我们总是被“害怕失去爱”所制约,它的另一个前提便是,我们认为自己“伤害了所爱的人”。

精神分析师克莱恩便是这样认为的[1],她认为婴儿因为觉察到自己伤害了所爱的母亲,所以心中充满罪疚感,这驱使他作出“爱”的修复,也免得失去爱的恐惧。这种“爱”与“罪疚感”的油压式关联会持续终生,成人的爱亦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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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解决的罪疚感:忧郁/强迫

小孩子那种“爱”的补偿,常常是一种反向操作(reaction formation),即他把自己的行为与态度倒过来执行(顽皮→乖巧,恨→爱,生气→讨好),用以修补可能失去的爱的关系。

克莱恩指出还在吃奶的小孩,已经会因为爱与恨的冲突,而充满罪疚感;如果罪疚感无法被安抚,他的心理痛苦其实与成人的忧郁症是相似的。所以,面对他心中认为的“妈妈不要/讨厌/要丢掉我了”的焦虑时,他必须做尽一切,以重新控制局面,让妈妈回复以往的温暖。所以,我们常看到小孩用夸张的方法表达爱意,直到目标达到,也就是他的心理防护措施已完成后,妈妈已经不气他的时候,这些行为又会消弱。

可惜,这种行为虽然被定义成小孩“爱”的表现,而克莱恩也承认,过度的操作只会展变成(1)对他人的盲从,与(2)自我的弱化。而临床上发现[2],若罪疚感无法克服,要不使人掉进忧郁(克莱恩的观点),要不发展成强迫性精神官能症(佛洛伊德的观点)——忧郁症个案常常认为自己有罪,他认为自己没有尽力,才使得某事发生、落得这个下场;强迫性患者同样,他认为要是自己没有做某个强迫动作,洗手二十一次才出门,就会给爱人带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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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到一位强迫症倾向的男士,他在谘商时回忆起曾经在某段小时候时期,心中总是想着“要是爸爸死掉就好”的念头,后来,他发现这个想法太骇人,便发展出一套行为:只要爸爸回家,他就会开心地上前,跟他说一声“爸爸,我真的很爱你”。

有免于罪恶感的爱吗?

源于罪疚感而产生的“爱”,在成年后又何尝不是呢?我们自觉太久没有回家,心中想着父母生气或失望的脸,便买好一堆他们喜欢吃的东西,才敢踏进家门。又或者,当男士忙于跟别的女士玩暧昧,在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不起女友,因此在下次见面时,刻意给女友送礼物、吃大餐、说甜言蜜语。

是的,这些都是爱的行为,但如同强迫症患者的行径一样,依然是伪装的!心思澄明的父母当然早早看穿孩子的把戏,而任何女性的直觉也总会怀疑起“你今天怪怪的!平时你都不送我礼物的⋯⋯到底是怎么了?”。因为这些爱的行为,只是为了减轻人内在的罪疚感、焦虑与不安、良心的谴责。

精神分析师 Winnicott 说的没错[2],罪疚感是自我与良心(超我)的妥协,即人们在容忍内心的道德罪疚,并试着处理这种爱与恨的冲突——因此,人们以实际的行动去消除罪疚感,如执行“爱的行为”⋯⋯从忧郁症、强迫症,到一般小孩与成人的反向操作,人们都在恐惧自己的坏、恨、存在。

那么,我们一直谈的那种从婴儿到成人的那种“罪疚感←→爱”的关连,也许说明了爱的行为,但却未回应爱的本质。这是因为我们缺乏语言,无法更精细的描述不同品质的爱的情感,还是我们可以去质疑这个看似公式的答案,去思考一种免于罪恶感的、成熟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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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让人免于对自己的潜意识罪恶感

即使我们从不否认“成熟的爱”可能以“罪疚感←→爱”作为某种基础,但我们仍很难想像一种在本质上,不是恨的反向操向、不是爱-恨永无止息的挣扎(eternal struggle)的爱!原因是甚么呢?

对别人感到罪恶感很容易,但要对自己感到罪恶感很难,而精神分析师 Reik 便指出[3]:

怀疑自己不能爱,会让人产生罪恶感。

在潜意识中,不能去爱等同于恨、漠然、嫌恶,但这些负面感受其实是针对那个“怀疑自己不能爱”的自己,只是这种罪恶感常常被导向他人,变成别的东西。

我遇过一位男士,他被一位喜欢的女士追求,二人已经在暧昧,只是他对自己能不能够去爱人一事感到怀疑,这种对自己的罪恶感最终压倒了他,教他开始讨厌、嫌恶、漠然以对那位女士。

另外有一位女士,被她不喜欢的男士追求很久,直到某天,她突然觉得一直婉拒追求的自己“很可恶”,而可怜起那位男士,决定跟他交往。这个举动是出于怜爱,因为她在潜意中,已感到自己伤害了那位男士。只是,怜悯的不是爱,罪恶感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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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两个例子,我们得出一个新的想法:有一种罪疚感是针对他人的,它所引发的爱,是反向操作下的结果,即“罪疚感←→爱”。另一种罪疚感是针对自己的,源于人们怀疑自己内在有没有爱的水泉,要克服它不会是用反向的,而是别的东西。

爱无法表里不一,如果人们是出于内疚或怜悯才表现出“爱”,那不论是孩子、父母、情人,我们终究在潜意中会发现这个不真诚。

然而,“成熟的爱”使人得到内心的宽慰,因为原本针对自己的负面感受,都因为与爱人一起而一扫而空,人们从罪人成为义人,从懦夫成为英雄,从囚犯成为得到平反的标志——从母亲对小孩的真心照护或犯错后的宽恕,使小孩感到的温暖,到成人那种为了爱人去完成、创造、成就某事的深情,都代表爱人者与被爱者内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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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罪疚的心不自由,不自由的人是无法爱的

针对自己的罪恶感,藉由爱的达成而解除,人们亦免于罪疚感而自发地表达一种成熟的爱。或保守一点的说法是,那些使人心不自由的罪疚感,若没有被克服至一定程度,爱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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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获得第 54 届金钟奖电视电影奖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猫的孩子〉,由钟欣凌饰演的小圆妈与由刘修甫饰演的儿子阿衍,二人为修补多年来拉扯的互相伤害的母子关系,小圆妈说:

“我们可不可以,先学会一件事,不要一直说对不起。”


图片|《猫的孩子》剧照

是的,在爱之中,如果罪疚感已经不存在,或大大地克服了,又为何需要对不起呢?那些总是觉得谁欠谁、谁对不起谁的关系,又真的能够持续多久?精神分析师克莱恩其实跟许多在菜市场、办公室的人们一样,都被语言所限,她用“爱”来囊括小孩到成人的“罪疚感←→爱”,但她没有想到(这可能在于她跟她女儿的交恶),成熟的爱,可以源自免受罪恶感、不害怕失去、不担心伤害的,内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