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跨性别现身日,呼吁社会正视对跨性别者的歧视的日子。呼应这个理念,伴侣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跨性别者们的生存处境。

国际跨性别现身日是 2009 年由一位美国的跨性别运动者发起,目的是呼吁社会正视对跨性别者的歧视,并透过跨性别者骄傲现身,让社会看见跨性别者对社会的贡献。虽然台湾在去年通过了同性婚姻,但对跨性别者仍旧充满偏见和恐惧,近来有越来越多跨性别者勇敢现身捍卫自己的受教权与工作权。伴盟也已接受多位跨性别者委任,透过司法程序要求学校或公司主管给予公平对待。

3月31日是国际跨性别现身日,为了瞭解台湾跨性别人权处境,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简称:伴盟)发起“跨性别人权现况问卷调查”,从 3 月 14 日上线到 3 月 25 日下线共 592 人填答。此问卷分析的谘询顾问为台大心理系李怡青教授。为确保问卷品质,剔除极端与明显错误资料后,留存 576 份有效问卷(剔除比例为 2.7%,显示资料品质良好)。

问卷结果显示跨性别社群在性别认同与生存经验存在差异,对于性别变更政策也有不同诉求;但无论是哪一类型的跨性别者,在家庭、学校、职场与一般日常生活都有高比例曾遭遇不友善经验,为改善跨性别人权处境,伴盟提出七项诉求:取消强制手术、性别重置手术纳入健保给付、性别登记与变更政策广纳跨性别群体意见、看见跨性别群体多样性、政府性别统计应纳入跨性别、停止区分异性婚同性婚、国小课程就应纳入性别认同相关知识。

本研究采立意取样,为了在最大程度纳入多元性别认同者的经验,在邀请填答时强调“跨性别者”与“性别气质不符合社会期待者”均能填写,分析资料时再透过交叉比对“性别认同”、“出生性别”、以及“其他填答栏位”后,将样本区分为广义的跨性别者 518 人,与顺性别者(认同与生理性别完全一致)58 人。本篇报告仅呈现广义跨性别者(518 人)的经验。


图片|伴侣盟 提供

今日记者会有三位跨性别当事人现身分享。Alice 是一名跨性别女性,她谈及自己在面试时曾遭人事主管要求到一楼大厅上公厕,虽然有朋友建议她先忍一忍,确定录取工作再抗争,但 Alice 认为主管的要求不仅仅是性别歧视,是根本不把自己当人看。她期盼有一天,雇主不再把跨性别员工当成麻烦,而是回头教育有偏见与歧视的员工,如此才是正确方向。

跨性别女性筱颍则分享自己外在性别表现与身分证性别栏不一致的困扰,不只是在工作面试阶段曾被雇主拒绝,在生活上也有无数困扰,包括进出游泳池更衣室、在医院使用有区分性别的病袍都曾被指指点点。筱颍认为台湾社会僵固的性别框架,不仅让跨性别者在生活面临各种压力,也局限了许多人的自我表达。

龙二是一名跨性别男性,为了能够顺利转换性别,他历经 15 年的努力,这过程也发生不少因为证件性别与外在表现不一致所导致的尴尬与不愉快。龙二分享自己从看精神科、施打贺尔蒙、到进行手术的漫长过程,手术费用昂贵,加上手术后需要的调养,近百万的花费让他费尽辛苦,他呼吁政府应考虑将手术纳入健保给付,避免跨性别者在“无法动手术就难找工作,难找工作就无法存钱动手术”的恶性循环下落入社会底层。

伴盟的监事刘芳良,同时也是小学老师,她分享在教学生涯中曾遇过二位跨性别学生,他们在学校受到欺负且不被家人接纳下,最终一位转学、一位罹患忧郁症而无法继续学业。刘芳良老师看到问结果显示有七成多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不当对待却选择“不处理”感到难过,她呼吁教育工作者应找回教育的初衷,协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跨性别也是美好的孩子,期许每一个老师都能成为跨性别孩子的重要支柱。

一、看见跨性别社群面貌与需求的多样性

本问卷中性别认同的选项设计采复选,结果显示有52%的填答者选择单一性别认同(也就是仅填“男”或“女”),另有48%填答非二元性别、既是男也是女、性别流动、跨性别、或无性别者(统称:非单一性别认同者)。此结果显示,跨性别者在性别认同的表现上有多样面貌,仅采用“男变女”或“女变男”这种二元化的概念,无法充分理解跨性别者的生命经验与样态。

跨性别多元样貌也呈现在跨性别者回应性别转换政策的态度上。2017年底政府曾于媒体抛出“第三性别政策”,当时新闻一出立即引发跨性别社群哗然,此问卷结果充分说明了原因。依照此问卷分析结果,已成功转换性别者中(共 61 位)有更高比例为单一性别认同者,而且在社会生活的适应上,变更性别后生活的困扰度有显着减少(84.13%),显示对单一性别认同的跨性别者而言,最佳生存方式就是顺利转换到另外一个性别,若要求此部分之跨性别者登记为男与女之外的第三性别恐怕并不符其需求,这很可能就是当时引发强烈疑虑的原因。

但事实上,第三性别政策确实有其潜在需求者,他们是非单一性别认同者,对他们而言,性别并非“男”或“女”二分,他们更倾向选择第三类别或不要选择,但政府自2017年抛出政策方向后未再近一步阐明此政策的适用对象与内涵,错失了和潜在需求者对话与沟通的可能性。

有鉴于跨性别群体的高度异质性,未来政府在抛出性别登记相关政策时,建议应事前和不同属性的跨性别群体沟通,而非直接透过媒体曝光政策方向,性别登记与人类尊严、生存权利高度相关,片段讯息的释放即便出自善意但若容易造成误解,反加深弱势群体对政府的不信任。

二、国家应检讨强制手术的必要性,并评估手术纳入健保给付的可能性

依照内政部民国97年函释,台湾性别变更的程序需要提出两位精神科专科医师的诊断证明,以及全套性器官摘除的手术证明(在跨性别群体的要求下,取消了阴茎重置手术)。变更性别需要摘除全套性器官的规定在民国102年两公约国家人权报告审议时被提出讨论,有部分跨性别群体认为国家将摘除性器官作为变更性别的必要条件是酷刑的一种。本次研究样本确实有不少人明确表达对强制手术政策的不满,他们表示要等到政府改变强制手术政策才愿意去变更性别。

本次样本有9.46%已经在台湾变更性别,另有2.32%在他国变更性别,其余88.22%尚未变更性别。尚未变更性别者中,有为数不少的人明确表达对手术安全性与必要性的质疑(质疑手术安全性30.42%、质疑手术必要性29.54%),但也有些人是碍于手术费用太过昂贵(52.3%)、重要关系人不同意(25.82%)、担心影响工作(20.13%)、还未成年(8.75%)等随着自身处境改变,就有可能取得变更性别条件的理由。

有鉴于自我认同是维系一个人完整人格的重要一环,在性别被国家高度管控(连身分证都要明确列出性别栏位)、社会严密监控的台湾,确保跨性别者以其性别认同生存显得格外重要。承第一段分析,跨性别群体具有高度异质性,有部分跨性别者企图通过手术让自己更贴近自我认知的性别,但有另一部分的跨性别者则对手术抱持高度怀疑,无论是哪一类型跨性别者,国家都应尽其所能协助跨性别者维持其性别认同的完整性。我们对变更性别登记政策有两个明确建议:

第一、取消强制手术。自从两公约第一次国家报告审查至今已将近八年,明年又要展开第三次国家报告审查,建请政府尽早取消强制手术,避免跨性别者在自我认同与身体完整性(生育功能)之间必须二择一。

第二,将性别重置手术纳入健保给付。目前性别重置手术被归类为美容手术,健保不予给付,对跨性别者造成极大经济负担,我们认为对跨性别者的法律性别承认不但有助减少其在社会生活中遭遇暴力与歧视,此对于保障跨性别者的健康、教育、就业乃至医疗、警政、司法等公共服务的接近使用,也都是极为重要的。 

三、同婚专法应回归民法一体适用

在这次的问卷中,我们看到跨性别的填答人有5.60%依民法结婚,2.51%依同婚专法登记,另外有高达30.5%的人未婚但已有伴侣。此现象提醒我们,现行婚姻依据当事人是“同性结合”或“异性结合”,区分为两种权利义务内容有所不同的制度,未来一个跨性别者结婚后若变更性别登记,则其婚姻的定性有可能被认定应随之变更,例如从异性婚姻变成同性婚姻,以致于适用民法婚姻时原本可以共同收养子女,但适用同婚专法后变成只能继亲收养自己配偶的亲生子女,而不能共同收养一个无血缘关系的小孩。 问题是,明明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和同一个配偶的婚姻,法律上如何可以给予他们的婚姻关系这样的差别对待?此种矛盾与荒谬说明未来我国应放弃用二分的生理性别/性倾向来区隔和分类婚姻关系,让同婚专法回归民法一体适用,真正看见与平等对待多元性别。

四、家庭与亲密关系

据初步分析结果,有近六成(59.65%)的跨性别者遭受到原生家庭的不友善对待。其中言语暴力高达94.82%、情绪暴力也有48.48%。而所有强行矫正行为,包含辅导、就医者也高达48.78%。显示,原生家庭对于跨性别者的接纳度非常低。

然而,政府对于家庭暴力人口统计的调查仅有男女二元性别,未能有效掌握跨性别者的受暴状况。我们建议政府应在家庭暴力的统计分类中纳入多元性别。

五、认识跨性别 永不嫌早

根据调查显示,在学龄前(6岁以下)就隐约意识到自己性别认同与证件性别不一致者有24.13%,小学(7-12岁)24.13%,国中(13-15岁)8.88%,想不起来是几岁则高达28.76%。也就是说,有将近六到八成的跨性别者在国中前便开始摸索并建立自我性别认同。但就在这个关键阶段,却有高达47.68%受访者曾在校园遭到不友善的对待,其中国中阶段情况最为严重(74.09%),高中(59.92%),小学(43.32%)。

回忆2018年底的公投,反同宗教组织强力反对在国中小阶段纳入性别认同与性倾向概念,他们认为孩童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教导相关知识只会让孩童对自我更加混淆,殊不知儿童的性别认知发展早在学龄前,本次问卷结果已经毫无疑问的证明国小就应当纳入性别认同相关知识,才能有效预防校园霸凌。

在所有不友善行为中,最严重的前五项依次为“同学的言语骚扰、霸凌与人际排挤”(76.11%)、“不合理的服仪要求”(62.35%)、“师长在课堂、朝会、公开谈话的言论”(49.8%)、“教材出现让你觉得不舒服的内容”(39.68%)、“师长的言语骚扰、霸凌与人际排挤”(31.58%)。这凸显性别平等教育法虽实施超过十年,仍有师长欠缺多元性别的相关知能,甚至成为霸凌跨性别孩子的加害者。教育部应严肃看待此数据,提出方案有效增进学校人员的性别知能。

当跨性别学生在校园遭到不友善对待,有高达75.30%选择不处理,会寻求官方管道(如性平会)的竟不到一成(9.31%)。这背后恐怕代表跨性别者对师长、校方的处理方式不信任,甚或认为积极处理也未必能改善状况。另值得注意的是,透过休学、辍学来因应校园霸凌者分别有9.72%与6.88%,跨性别学生因受到霸凌而失学的情况需被教育单位严肃对待。 

六、职场歧视与罢凌

大约有近四成(37.3%)的跨性别曾因性别因素在职场上遭受歧视或罢凌,前三名的状况分别是: 因为跨性别身份不予录用占41.88% ,被迫向同事揭露自己隐私 26.25% ,不合理的厕所或更衣室规定 21.88%,显见职场对于跨性别的友善程度亟待提升与改善。而在我国实务上,虽有性别工作平等法规范处理此种职场性别歧视,不过在问到如何因应职场罢凌时,有高达七成的跨性别者答“没有处理”,甚且有接近五成(46.25%)最后是用离职来因应职场歧视。

这个求助意愿的低落,值得进一步观察研究,理论上有可能跟举证及申诉(行政及司法程序)的处理成本(时间精力等等)有关,也可能当事人认为即使申诉成功,但也无法换取到一个友善的工作机会与环境,因此觉得申诉实益不大有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劳动主管机关的就业性别歧视都只有男女性别二分的统计资料,因此无从掌握跨性别或双性人的职场歧视申诉案件。建议应研议改善劳动领域的性别统计分类,纳入多元性别。

七、社会生活所遭遇困境

有超过一半以上(55.41%) 的跨性别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不敢去上厕所”的经验,另有高达24.32% 延迟或不愿就医,在购买服饰、配件时遭到店家或顾客刁难的经验达22.01%,曾在公共空间被骚扰或攻击达18.53%,可是遭遇麻烦时不敢向警察或专业人员求助的比例有15.83% 。

可见因为性别认同、性别表现不符主流期待不但连基本的公共空间使用权利、如厕自由会受影响、也容易成为仇恨犯罪的攻击对象、且即使作为消费者都不总是会被尊重。此外,跨性别者在健康、医疗以及其他服务 (如警政、其他专业服务)都有相当比例的的接近与使用障碍,而以上这些场合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件或进一步揭露自身跨性别身份,跨性别者有可能因为不信任(不认为能得到友善的理解与对待)而却步,当然也很容易因此失去保障自身健康或权益的资源与机会。

我们相信这很可能是因为体制内仍普遍存在对于跨性别的偏见、不理解乃至恐跨(transphobia)现象,跨性别者很可能在跟警察或医疗体系接触的经验中受过歧视、不友善的对待,导致跨性别者对体制(警政/医疗/司法…)欠缺信任,因而在需要体制协助时,放弃求援。足见公部门体系有必要投注更多资源,来提升自身对于跨性别的知能与友善支持程度。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警政机关不会记录性侵或暴力/骚扰事件的报案人(被害者)是顺性别、跨性别或非二元性别,只会记录其性别是男或女。因此,我们完全无法掌握究竟台湾有多少跨性别受到暴力或骚扰攻击,以及究竟有多少跨性别是因为跨性别身份而遭到攻击(涉及仇恨犯罪的界定与处理)。鉴于我国所发生针对多元性别而来的仇恨犯罪,一直欠缺正式统计资料,如何建立相关仇恨犯罪统计资料,并提升司法、执法人员敏感度,以防治并妥善处理相关犯罪,值得持续研议探讨。